【计生总结】宁波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时间:2023-04-19 12: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工作总结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上级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活动为动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宁波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计生总结】宁波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上级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活动为动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工作总基调,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突出重点,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保持均衡发展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委、市政府从推进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综合决策。加强高层倡导,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实行分类指导,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人口计生统计质量组织专项督查,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等工作实行专项评估。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审查单位1053个、个人1009名,其中否决39个单位和3名个人。扎实推进《宁波市人口生育率状况和未来人口预测》、《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问题研究》和《宁波市育龄妇女现状特点及变动趋势》的课题研究,完成《宁波人口发展报告》,为高层提供决策依据。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做到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注重督促检查,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人财物投入保障。慈溪市将人口计生工作专项考核纳入2012年市委市政府十个专项工作考核内容,并安排30万元奖励考核;宁海县四套班子领导密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乡镇(街道)实行重大事项“计生办审核、分管领导签字”的前置审查机制,倒逼镇、村干部重视计生工作。余姚市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督导范围。

依法行政扎实有效。年初以来,我市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将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坚持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工作,全市没有发现执法中的弄虚作假、越权审批、以权谋私和严重行政侵权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奉化市人口计生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征收执法透明度,按照“有分有合、先易后难”的原则,创新执法方式。全市未发现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等情况。坚持实行信访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督办制。市县两级每季度举行一次计划生育信访形势通报分析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研究部署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市级每季度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处理信访问题活动,全面加强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全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增强进一步增强。在全系统开展了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专项督查及维稳排查整治工作。年初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17件(次),信访总体较平稳,未发生越级、重大、群体信访。江东区及时果断处置再生育罚款网络炒作事件。鄞州区吸取教训,对符合政策的再生育对象,做到主动上门随访一次、生育政策告知一遍、宣传资料发放一份、避孕药具赠送一套的四个一服务。宁海协调县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计生行政非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并与县计生部门、乡镇(街道)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北仑、镇海、江东等地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升了审批效率。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取得重大突破。2012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一方面加强高层倡导,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王辉忠书记、刘奇市长、王勇副书记等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通过批示或讲话等形式,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市委市政府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平安宁波”的考核内容。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加大了对县(市、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考核分,内容上由原来单纯考核性别比比值扩展到考核性别比比值、组织领导、打击“两非”生育全过程管理、宣传利导等综合治理全过程。根据职责分工,增加了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并将结果纳入“一票否决”。今年3月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会议。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协调小组组建督查组,今年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联合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住院出生实名登记和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获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服务机构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另一方面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打击“两非”工作。各地都按要求成立了整治“两非”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专职查处“两非”案件常态化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江北区积极尝试建立区域流动人口“两非”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与相邻县(市、区)的工作联动,建立违规医院、医生的相关案件与人员信息共享平台。镇海区每月编发一期《两非工作简报》,向有关领导和镇(街道)一把手,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等信息。北仑区实施了“地域划分法”和“类别划分法”打击方案,收效明显。各地全面建立有奖举报机制,今年收到群众举报超过200起。市公安局专题部署,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今年全市共立“两非”案件154起,结案130起,取缔黑窝点80个,处理涉案人员120 人,没收B超机15台,吸引器4只,罚款78起,合计罚款87.1万元,追究刑事责任3人,其中1人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顺利推进。11月中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进项目工作会议,张明华副市长要求各地明确任务;强化宣传倡导,提高目标人群检查率;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信息管理,重点做好高危人群优生指导。召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座谈会,确立第三批国家级和市级试点单位。全市开展国家优生项目的计生指导站实验室的室内和室间质控管理进一步规范,计生服务机构实验室建设100%达到工作要求。安装了实验室LIS管理系统,确保检测质量,有效提高优生检测能力。同时,依托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投入160余万元建立市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验质量监测指导中心和数据分中心。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扩大了项目知晓范围,提高了目标人群检查率。按国家要求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6436人次。7个国家试点地目标人群检查率达到98.55%。全年共组织病残儿鉴定12次,其中市级鉴定3次,组织县(市)区鉴定9次,鉴定为病残儿的共169人,同意再生育的163人。余姚、宁海等地还将服务对象从户籍人口向流动人口延伸,检查对象向适婚同居人群延伸,做到人员扩面、关口前移。北仑区依托婚育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和婚检项目的合并运作,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双休日预约婚姻登记、检查制度,方便了群众婚检和优生检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以国家、省专项绩效考评指标为主线,积极完成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任务,各项绩效指标完成较好。扎实开展最后一期专项整治行动并完成三年经验总结。重点对象的网络协作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各地提交重点协查信息36.86万条,通报避孕节育信息32.09万条、办理“一孩生育证”信息918条,免费邮寄孕环检报告15.07万例。市流管协调小组组织赴重点省份,开展了实地双向协作活动。各地都采取直接征收、双向协作、发出征收通知书、预征通知、网络或电话通报户籍地等措施进行有效地处理,双向协作855批次,签订协议1666份。组织对流动人口聚集的100个村(居)和2000人的动态监测调查。全面实行外来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住院出生实名登记和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市医院出生的未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对象6826人进行了信息核查,对在市级医院无生育证的分娩对象2655例进行了核实通报。继续创新载体,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创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我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在省政府专报信息上刊发并得到郑继伟副省长的肯定。余姚、慈溪、鄞州、镇海、北仑被评为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奉化总结了“证、房、业、婚、孕、家”信息采集经验应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题。北仑区“一、十、百、千、万”幸福牵手工程,逐步扩大均等化服务覆盖面。

(二)提升亮点,人口计生宣传服务进一步深化。

创新宣教载体,国策氛围浓郁。全年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起,鄞州区的人生四季歌主题宣教活动、镇海区的“晒出幸福家庭,讲出幸福故事”活动、江北区的“慈孝乡和美家”主题宣教活动都取得了较好地社会反响。在全省“十佳幸福女儿家庭”征集活动中,我市两户家庭获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在省级以上媒体共发表新闻报道207篇。余姚市双丝带行动在中央电视台4套《中国新闻》栏目播出。“妈妈知道网站”推出以来,最高日访问量超过25万人次,平均日访问量近1.5万次。

幸福家庭创建模式获得推广。我市幸福家庭创建初步完成“一引五转三并举”的战略部署,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宁波模式”,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高度肯定。今年九月,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经验交流会在我市举行,会议推广了我市的创建经验。鄞州区将幸福家庭建设写进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仑区以“幸福七色花?惠家行动计划”为主线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海曙区优家计划品牌创建不断深化。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提升。扎实开展与玛丽斯特普合作项目,不断完善人口家庭12356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功能,全市综合随访率和及时率都超过了90%,电话中心接听呼入电话19190次,呼出106962次。巩固全市“国优”成果,认真抓好国优单位动态管理和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举办了“关爱女性健康宁波双丝带行动”启动仪式。全市TCT宫颈癌筛查市计生服务中心共筛查56743例,统计学总阳性率约为4.6%,随访了1205例,手术552例,被确诊为宫颈癌20例。超声光散射乳腺成像系统乳腺筛查共筛查40322例,确诊乳腺癌13例。继续深化计生药具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余姚市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中心模式,服务领域向家庭人口和生命全过程公共服务发展。海曙区开展星级婚育咨询师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拓展深化青春健康项目。优化教案并正式出版,撰写《宁波城市、农村、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初中生青春健康认知现状比较调查及建议》、《农村、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初中生青春健康教育干预前后对比分析》。截至目前,近6.3万青少年参加项目培训活动。各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服务,海曙区成立“关爱失独老人专业委员会”,加强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关怀质量。

(三)夯实基础,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三思三创活动,打造高素质职业化队伍。率先启动“进村入户难破促进”活动,组建了六个工作组,赴宁海县、余姚市、鄞州区村(居)一线,通过走访农户、发放问卷等形式,梳理了人口计生、“三农”发展等问题,使机关干部贴近实际,进一步提高了破解难题的能力。各地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鄞州区针对1500多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开展了大规模集中式业务培训。宁海县出台《村(居)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基础工资和绩效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增强村级队伍的责任心和整体战斗力;联合县人事部门定向录用了15名事业编制计生专干。

人口计生统计质量显著提高。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积极创建国家阳光统计示范单位。强化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信息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出生人口主要指标的监测。各地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不定期的统计检查工作。6月份新增计划外出生上报213人,占半年报表计划外出生数量的 23.18%,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继续开展全员人口信息的核实、补充工作,加强对全员人口数据库个案信息质量评估,建立健全了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动态采集、定期更新制度。全面开展了2011年及以前出生未报清查工作和2010年及以前国(境)外出生人口清查工作。村级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完善公安、民政、卫生、统计、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制度。今年年初江北区被评为国家阳光统计示范单位。镇海完善了数据流程质量、部门数据交换核对、月报告单规范、信息变更逐级备案等制度,编制了统计工作手册,目前,该区作为国家阳光统计示范单位的申报单位已报省人口计生委。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规范。继续推进计生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在村规民约中进一步落实奖励、制约措施。提出“县级以上示范村(社区)比例达10%以上、基层协会开展评议监督工作、城市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基本覆盖”的考核要求。各地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的审查备案制度和进展情况季报制度。象山县在前期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炼总结了农村土地征用分红、农房两改分房和集体积累分配等三类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示范引导181个村修订了村规民约,修订率为35%。至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规范率达96.9%2153个村集体经济设立生育关怀资金3106.9万元,2702个村集体经济体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2463个村集体经济制约违法生育行为。

(四)完善利导,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少生奖励、服务免费、待遇优惠、贫困扶持、困难救助、社会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奖扶制度据统计,2012年度全市共有81844人得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有5133人得到特别扶助,市、县两级财政累计发放奖扶专项资金达4.39亿元。目前我市鄞州区、北仑区、东钱湖、高新区、大榭开发区实现了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覆盖,包括企事业和行政机关年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各地还注重强化利益导向和关爱女孩宣传服务,着力提高女孩及女儿户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宁海县双农独女户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国企和事业单位招考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分配中也都体现双农独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慈溪市在农村居民住宅建房时,对独生子女户、双农独女户家庭分别减免10%2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宁海、北仑等地对双农独女户在本县区范围内升学,中考给予加分10分。对村、社区计生协开展独生子女夭亡老年父母临终关怀、亲情送终服务的,按每例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市级公益金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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