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株洲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19 12:5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株洲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2015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株洲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株洲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株洲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2015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3〕86号)及《株洲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株财发〔201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目标和原则

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目标是:以财政性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的新机制。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公开”和“谁公开、谁解释”。

二、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主管部门是重大专项资金公开的主体,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及“三农”等方面的民生专项支出。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内容

(一)本级财政预决算

1. 本级财政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报表并附相关说明。参考附表1-1和2-1。

2. 本级财政决算。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决算报告、报表并附相关说明。参考附表1-2和2-2。

(二)本级部门预决算

1. 本级部门预算。试点部门要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并附相关说明。参考附表3。

2. 本级部门决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表格格式。

(三)“三公”经费

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参考附表4-1和4-2。

包括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报表。相关表格见附表3、附表4-1、4-2。

(四)重大专项资金

按照湖南省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13年重大民生专项公开范围为97项,其中预计涉及我县的42项。参考附表5。

主管部门必须按要求公开资金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及分配原则等。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在公开方式上,要按照“积极稳妥、形式多样、简单便民”的原则进行。要以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辅之以政务公开栏、电视、报刊、乡镇服务大厅、社区公示栏、公告牌等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以及分配到项目的工程概算、资金来源、施工单位等方式予以公开。

在公开时限上,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重大专项资金应公开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原则上是上级资金拔付到位并且项目建设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予以公开。

五、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2014年我县启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宣传发动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内容、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公开试行工作。

(二)梳理准备

财政部门结合当前预决算工作实际,组织协调预决算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级各部门,对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

1. 2014年公开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情况。2015年,全面公开预决算和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数。

2.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根据中央、省的布署要求,2014年起所有市、县都要启动预决算公开工作,到2015年所有市、县都要按中央要求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参照株洲市财政局的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方案,2014年我县部门预算试点公开选取28个单位,分别是: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人口计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粮食局、县城管局、县招投标局、县司法局、县物价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规划局。公开的内容为: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表、业务及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下一年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上一年度的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同步公开 “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3. 严格落实中央“本届政府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省里要求做到两个“不超过”,即“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年初预算数,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2014年要求各预算单位设定好“三公”经费控制数,建立 “三公”经费辅助台账,并于当年7月5日、次年元月5日前分别向财政部门做好半年、年度汇总上报,为“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四)规范完善

1. 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

2. 建立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落实审核责任,对本单位拟公开信息要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由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的重大专项资金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把关。 

3. 进一步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式,严格发布时效,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4.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稳妥推进公开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早谋划和部署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加强管理、提高水平,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

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财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决算报表编制水平,切实保障预决算公开的顺利推行。

(三)推进改革、积极回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预决算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公开后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推动和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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