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稽查视角探析税源管理调研报告在多年的税务稽查工作实践中,笔者接触到大量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这些案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了基层税源管理工作诸环节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调研】从稽查视角探析税源管理调研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从稽查视角探析税源管理调研报告
在多年的税务稽查工作实践中,笔者接触到大量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这些案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了基层税源管理工作诸环节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普遍关注、长期努力探讨的重要课题。在此,笔者试图从稽查的视角审视税源管理,以期寻求解决问题之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登记方面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漏征、漏管现象严重。近几年稽查档案统计显示:在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中,涉及未办证的很多。这些案件多为举报案件,但未被举报的未办证户大有人在,其中不乏一些大户。
二是工商、税务登记性质不符。2007年税务检查中涉及到几个典型案例。有几个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在国税部门注册登记的经济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国家规定从2002年起新办企业所得税归国税部门管理,而个体工商户却只按较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造成企业所得税流失。
三是个体重复登记、重复注销现象普遍。一种情况是一些个体户为了领购发票或抽取注册资金不得已才办理了税务登记,等达到目的之后,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即进行注销,到需要领购发票时再恢复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成了个别不法纳税人套取发票的手段和工具,也造成了大量税收的流失。另一种情况是纳税人自认为税务部门核定税额偏高,申请注销后,重新办理新税务登记,利用税源管理部门对新开业户定税较低的漏洞,钻空子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第三种情况是个别基层单位为了片面追求高质量征管指标,降低工作难度和强度,成批注销难以管理、经营规模较小、经营不正常的纳税人。这些现象给税源管理造成严重隐患和后果。
四是未按征管法规定双向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和全部银行帐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帐户时,未将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的资金往来情况,资金流失控,增大了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追踪检查的难度。同时,也增大了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难度。
五是注销税务登记前后对纳税人存货处理的税务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在经营期间将问题都留在了库存商品中,形成账实不符,由于日常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形成注销时账面上有库存,而实际上已“人去楼空”,使税务稽查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查补税款难以足额入库,造成税款流失;另一种情况是企业注销时账实相符,但税源管理部门认为企业已注销,不再需要进行税务管理,使企业的这部分存货销售时失去监管,造成税款流失。
(二)账簿、凭证管理方面
账簿、凭证管理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环节。账簿凭证记载和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是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是加强税务监督的主要依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账册不健全。税务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未设仓库实物账,有的即使设实物账,与实物不符或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别核算。为了弄清存货情况,只有进行盘存清点,还存在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情况。这些财务违规现象的大量存在,加大了税务机关的监管和稽查难度。
二是明细账不明细、日记账不日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细账要按存货的具体品名,以数量、金额列示。个别企业未按照规定登记明细账,而是按货物大类登记,明细账不明细;现金、银行日记账则不按规定日清月结,或者不能做到序时登记,无法核实资金的收、支、存情况,给资金流监控和追踪造成困难。
三是工业企业按商业记账。在对一户棉纺织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按照商业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等会计核算资料无法取得,导致无法对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准确评价。
四是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个别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人为设置两套账或多套账。有的将实际收入登记在内部账上;有的将业务肢解,在对外账上只登记部分业务。如对某厂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将业务肢解登记了两套凭证,合起来正是该厂的全部业务,从而查明该企业偷税的违法事实。
五是无收、付款原始凭证。在现金购进和销售业务中,记帐凭证下面除应附有发票外,还应附盖有填制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在税务稽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未附收、付款原始凭证,使稽查人员难以判断有关业务的真实性。
六是记账凭证附件不全。某些重要的记账凭证后面不符原始凭证或者只附汇总表,一些重要的原始数据不专门另装成册或不保管。如某纸厂举报案,举报人提供了企业的生产记录及相关检验凭证,而企业财务账上的出入库凭证只是月末的汇总数,给税务稽查的核实、定性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七是账簿、凭证上要素不全。不按照规定登记账簿保管人员、交接日期、启用日期,单位印章、记账人员等重要要素。一旦有丢失损毁等情况,难以区分责任,也给税源管理造成被动。
八是未建立报送备案制度。税务检查中发现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外设机构如销售部、仓库等未报送税务部门登记备案。部分生产企业将自产货物移送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既不记账也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少缴了税款;另一种是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未报送备案。不报送备案,使稽查人员不了解会计核算软件的有关情况,难以实施稽查。如在对某干菜调料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库存管理等均通过科脉商业管理系统进行核算,稽查人员在未发现其他有效证据后,将该商行电脑的科脉商业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拷贝,终因该系统没有使用说明书并设有加密狗使稽查无果。
(三)发票管理方面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的一种特殊的原始凭证,发票一经填开或取得即标志收入的实现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是进行税源控管和计税的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具有证明的效力。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普通发票发售随意性大。有的企业注册资金几十万元,一年申报的销售收入不上百万,却能使用万元版发票甚至十万元版发票,企业利用大面额发票大做文章。如对某医药连锁店检查,发现该企业采取“大头小尾票”的方式少计销售收入偷税的事实。
二是滞后开票现象严重。部分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由于购货方未支付货款,企业便暂缓向对方开具发票,也不记销售收入,待收到货款后再开票记收入。形成销售收入滞后,占用国家税款。
三是使用假票列支成本、费用。我们曾对一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取得假普通发票入账,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发现的假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类:(1)发票代码所代表的地市和发票监制章表明的地市不符。(2)发票代码中所隐含的明细信息和票面显示信息不符,如:某张假发票发票代码为141050426123,应为商业千元版,而票面显示为万元版商业发票。(3)部分假发票的发票号码为空白,印刷质量很差,刮奖区域没有套印完好。(4)套号票。通过12366网站的发票真伪查询,该发票存在,但领取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
四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有发生。从近年查处案件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如查处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人代表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五是“四小票”监管不力。一些另有企图的纳税人,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发票、运输发票等进行偷税,税务管理查处难度较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出现在管理诸环节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是纳税人由于利益驱动故意为之,还有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配合不力等原因。本文着重从内部管理上找差距,眼睛向内看,从自身管理缺陷入手来分析问题。
一是考核督导不力影响执行效果。如2006年滑县国税局连续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基本能力要求》、《个体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管理要求》、《一般纳税人日常税源管理要求》三个文件,对税管员应具备的各种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对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管理提出相应要求。但后续督导考核没有及时跟进,影响了贯彻落实的效果。
二是工作上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部分同志对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工作质量低下,责任意识缺失;廉政意识淡薄,甚至出现以税谋私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领导安排啥干啥,推一推动一动,习惯于等、靠、拖,习惯于打电话式的“遥控”管理,不深入一线巡查,应付差事,使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三是人员素质不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部分同志不懂企业财务核算、不懂纳税评估的技巧和方法、不懂网络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核算或其他的专业电算化软件,工作上疲于应付,标准不高。
四是任务治税思想的影响。税源充足、完成任务顺利的单位,容易出现放松日常监管现象;税源匮乏、完成任务困难的单位,往往为追求完成税收任务,过多考虑地方政府利益,影响依法治税。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使税管员敢管理。要加强政治学习特别是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家庭助廉、反腐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同志常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税,敢于大胆管理。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使税管员会管理。首先要重点做好以提高税务人员岗位专业技能水平为目的的经常性培训,为推动国税事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其次是查管互动,以行业稽查案例的形式探讨交流,查找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第三是探索借助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税收管理的新路子。临时聘请中介机构的会计师、税务师或行业工程师等专业人才,辅助进行纳税评估等工作,在实战中丰富税务人员的经验、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达到借力发展目的。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使税管员想管理。首先要建立物质奖励制度。适度增加税管员补贴,使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原则性强的同志都愿意到税源岗位上工作。其次要建立精神奖励制度。把工作实绩与选拔使用干部相结合,对长期从事一线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管理水平高,但通过考试选拔竞争领导岗位又没有优势的同志,不拘一格提拔重用,以增强岗位吸引力。
四是制定操作规范,使税管员好管理。如税源巡查要对定期巡查、工商信息比对、巡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内容的核实;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销售情况;查阅凭证、帐册;查阅纳税人取得和开具的各种发票和抵扣凭证;账实核对)等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办法,使税管员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五是摒弃任务治税,依法治税重管理。要让税管员围绕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以及人员素质的指挥棒转,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向管理要收入、向征管质量和效率要收入、向人员素质要收入。
六是定期通报案情,查管互动促管理。定期召开由税管员和稽查人员参加的稽查案情通报会,由稽查人员对个案或行业偷税、不缴少缴税款的方法和手段,以及企业财务核算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介绍、点评、和分析,提出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管理部门向稽查部门提供更为翔实的、有价值的线索,通过查管互动,逐步建立长效管查沟通协调机制,实现管查双赢,全面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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