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5到10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加快生态建设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规划】天心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供大家参考。
天心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5到10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加快生态建设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全区突出的环境问题,建设全国生态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一五”乃至到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环保“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
(一)“十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每年召开会议,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明确工作要求。全区以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为重点,不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提升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基本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1、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10月20日圆满通过了省级验收,得到了验收组有关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大托镇创建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在全国3万多个乡镇中名列前50位,于2005年3月25日到北京人民大会堂领奖授牌,为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2、环境保护取得进展
“十五”期间加强了环境保护力度。严格项目审批,全区新、扩、改建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全区无一家新的污染企业落户;狠抓了大气污染治理,拆除不符要求的燃煤锅炉100余台,大力推广使用油、燃汽、电、环保低硫煤等清洁燃料,对1吨/时以下锅炉全部改烧清洁燃料或拆除,对1吨/时以上锅炉全部实行了脱硫、除尘处理,全面启动并完成总数5%的4吨以下锅炉改烧清洁燃料工作,配合区城管执法大队拆除大小煤炉1000多眼,治理饮食行业油烟78家,全区餐饮业清洁能源使用率为92%,城区达到97%,关停6家砖厂,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确保了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关停印染、冶炼、电镀等“十八小”水污染企业18家,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97年的72.6%上升到2002年的98.08%,对辖区内危险品仓库严格重点监管,对全区风险源进行地毯式摸查,确保全区无一起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发生。对已建成的36.01平方公里烟控区、14.58平方公里噪控区进行了复查和巩固,新创建8.7平方公里沿江噪控区,对固定噪声源进行隔音消声治理,控制作业(营业)时间,治理噪声源300余个,督促了100多家噪声污染扰民的排污单位搬迁、停业、关闭,或拆除污染设备,区域噪声值基本达到功能标准,
3、环保执法不断加强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清理整顿7家不法排污企业,成效显著。每年持续多次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执法行动、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放射性风险源检查等执法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环境。强化夜间噪声执法,每年认真开展“两考”期间噪声执法行动,及时有效处理群众环保投诉,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6%,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无因工作不到位原因导致矛盾引起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4、环境宣教日益深入
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全面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创建绿色社区13个,绿色学校8个,铜铺街小学2002年获首批国家级“绿色学校”称号, 2003年获得全球“青少年环境保护500佳国内提名奖”,并被推荐为2004年度“地球卫士奖”。精心组织每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承办了全省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活动,组织全区积极参加全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了“环保杯”全区职工乒乓球赛和全区“环保杯”“生态家园”职工摄影、书画、手工制作大奖赛等宣传活动,连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媒体多次进行正面采访报道。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我区的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当前的环境形势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全国一些地区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环保工作面临着很大压力。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但是,环境形势仍然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还较大,污染程度仍较高,城市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环保基础设施不够,环保投入不足,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与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仍有差距,要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仍需要经过几十年的努力。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又突出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更加重视并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从以往的“社会事业”条目中提了出来,列入“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题目下,放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容中。目前,国家已经在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浙江、安徽、广东、海南、四川这10个省市启动了绿色GDP试点工作。经济结构的调整,综合国力的增强,为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和科学发展观的树立落实,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环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被列为了2005年全区重点工程,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建设也被列为2005年市重点工程和区重点工程,资金已到位,并已开始启动;天心生态新城建设被列入省重点工程。我区环境保护事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局面。本计划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实现我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出发,对“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动员全区人民共同努力,把我区环境保护事业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环保“十一五”计划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全国生态区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期,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区域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生态良好,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保执法规范有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初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到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具体目标
(1)大气环境
到2010年,建成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全区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年日均值优于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达到国家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水环境
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水功能水质达标率达到90%,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固体废物
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国家标准。
(4)声环境
到2010年,建成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三)主要任务
1、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煤烟型污染
①三环线以内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混空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② 禁燃区内建设项目禁止新建任何燃煤设施,已建成的4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07年6月30日以前一律改烧清洁燃料,原有燃煤设施改烧之前禁止使用含硫量大于1%、含灰量大于20%的燃煤。
③禁燃区内所有饮食服务行业的大小灶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
(2)控制扬尘污染
① 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采用不低于2米高的砌筑围挡,工地出口要设置冲洗装置和照明灯,承运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具备密闭式加盖装置,所有运输渣土、建材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将车轮清洗干净,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或超载运输;严禁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在围挡物外。
② 建筑物拆除施工时应进行喷淋除尘,并采取尘土防护措施,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拆迁工地的垃圾、渣土要在房屋设施拆除后及时清运完毕。环卫部门应定时清扫和清洗路面,保持路面洁净。
③市政工程作业一律实行分段、封闭、快速施工,工程竣工后,余泥渣土和建筑材料必须迅速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④全区范围内禁止随意焚烧垃圾、枯草、树叶、秸杆,禁止露天烧烤。
2、水污染防治
(1)全区饮用水源地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办法,禁办一切有污染饮用水源的任何项目。
(2)完成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提高污水处理率。¬
(3)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湘江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区域水污染控制,实现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4)通过减少化肥施用,控制农田径流,加快畜禽粪便处理、垃圾管理等措施,削减流入污染物量。
3、固体废弃物管理
(1)遵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全面无害化、减量化,同时又可作为其他产品的资源,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的统一。
(2)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堆存的管理,实行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管理,严格限制排放量。
(3)控制、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加大城市环卫设施的规划投资额,逐年完善配套必要的环卫设施。
4、噪声污染防治
(1)合理进行城市和社区规划,防止噪声污染。继续扩大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禁止在居民区特别是居民楼内新建可能出现噪声扰民情况的餐饮、娱乐类企业和其它设施,已建成的2010年底前限期治理达标或停止使用。
(3)继续严格管理施工工地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方法,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
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列入主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将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标责任。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完成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财政部门对改善环境质量的各项环保资金给予保证,逐步增加环保投资;计划部门宏观上应优先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产业结构的调整控制和现有不合理工业布局中严重污染企业的转产和搬迁工作;工业园负责所属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市政部门逐步完善城市排污管网系统,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园林绿化及有关市政工程建设;建设、城管部门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现场执法监督;城管部门负责垃圾清运处置、环境卫生管理、饮食服务行业大小灶改烧清洁燃料。环保部门负责环保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协调政府各部门在环保方面的工作。
(二)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在创建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准,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为主线,以实现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共赢”发展为目标,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编制并实施《长沙市天心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十一五”期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并通过国家验收,引导我区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和协调发展,为创建全国生态市奠定基础。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取缔规模小、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配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抓好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严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设环保型工厂和工业园区,积极推动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走循环经济之路,节能降耗减污,鼓励、引导并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地实现工业污染的全过程防治,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环保机构、人员、执法经费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经费需要。二是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尽快建立和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等,提高环境保护执法、预警和环境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把经常性的环境监督和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吸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推行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为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供条件。推动绿色文明建设,倡导绿色文化和绿色消费,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村等系列创建活动,引导全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推荐访问:规划 天心 十一五 【环保规划】天心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