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市北区2014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精选文档)

时间:2023-04-18 14:5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市北区2014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以“调结构、控燃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市北区2014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市北区2014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精选文档)


市北区2014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以“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为着力点,加大监管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开展污染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护胶州湾、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完善设施、截污治污、恢复生态”为着力点,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强化考核,深入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市北。

(二)基本原则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统筹兼顾,防治并重。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既要强化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存量,又要以环境空气质量倒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增量。二突出重点,联防联控。既要突出抓好颗粒物的污染防治,也要注重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项污染物实行协同控制;既要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控制,也要加强对扬尘、机动车尾气以及工业、服务业废气的污染治理;实施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三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一治河先治污。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先治污、后景观的顺序推进河道治理工程,消除污水直排现象。二辖区负责,跨界统筹。明确河流整治辖区负责制,对跨界河流实行全域统筹。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创新环境监管体系和工作制度,增强环境监管能力,扩大社会参与度,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责任,保障工作成效。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市北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在201369微克/立方米、102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分别降低6%14%,力争分别降低至65微克/立方米、88微克/立方米,遏制灰霾加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016年底前,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实现“水清、河净、富有生机”的水生态景观; 2015年底前,各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满足流域污染防治实际需要;重点河流水质达到年度改善目标。2014年底前,消除河道内污水排放现象,省控重点河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全省年度改善目标。全面实施河道截污整治,消除规划确定的21处污水直排口,配套建设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一)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不再审批新上传统燃煤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热源的,使用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47月底

2.挖掘集中供热潜力,优先满足普通居民供热需求。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全部实行分户计量,配合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鼓励公共建筑和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企业退出燃煤集中供热;逐步改造市区供热管网,实现热网互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3.开展建筑节能改造。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优先进行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4. 2014年实施5680户棚户区改造,逐年推进,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4.45万户,逐步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

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二)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

1.治理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采取限期治理措施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对全区24台燃煤锅炉进行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低氮燃烧改造,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行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2.实施最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新建扩建项目限批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3.按照青岛市政策规定,实施燃煤质量控制。全面提高现有工业、供热和民用燃煤的煤质标准,禁止销售燃用硫份、灰份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从源头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47月底

(三)提升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治各类扬尘污染

1.采取措施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做到房屋拆除前、拆除中采取加压洒水、封闭等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2.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制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和措施,及时查处市级执法平台转办的运输撒漏视频信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3.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废物以及加热、熔融沥青不使用密闭装置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4.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关停中心城区非法石子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5.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减少作业扬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道路保洁清扫服务规范》,增加洒水频次,提高保洁标准。更新使用“干湿两用”、“洗扫一体”等新型能源环保型扫路车,在作业中采取洗扫、先洒水后机扫等方式,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非结冰日作业时实行喷雾降尘。定时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高压冲洗,非结冰日主干道每天冲洗2次,高压冲洗每周3次,次干道每周冲洗1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7月底

(四)继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定期组织成品油市场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实施检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2.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3.继续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落实国I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00辆。加快淘汰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研究出台国Ⅱ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落实《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关于黄标车禁行的规定。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五)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扬尘、粉尘治理。督促燃煤企业建设封闭式煤场、渣场,督促工业企业物料、废渣堆场完善防尘措施,完成6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煤场封闭改造工作。2014年石炭线煤场完成防风抑尘墙建设,2015年实施车辆出场冲洗轮胎、煤堆覆盖和喷淋。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底

2.加强服务业大气污染控制。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餐饮业环保审批改革试点,强化执法监管。2014年试点汽车4S店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2015年在重庆路汽车大道开展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底

(六)加强城乡绿化生态建设

加强城市绿带屏障建设和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道路、铁路两侧的防护林带建设;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推进城市绿道建设,通过道路绿带、滨水绿带、步行道等形式形成绿色生态走廊。加大城区裸露土地的绿化建设力度,全面排查现有闲置地、裸露地和边角地、以及人行道树木缺株死株,加快补绿添绿,恢复绿化,实施浮山、双山等山头绿化整治,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三、流域污染治理

(一)整治污染河流,消除污水直排

1.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和整治工程方案,优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4月底

2.做好有关河道整治项目主体责任下放各项工作的接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6月底

3.组织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完成水清沟河等河道截污整治任务,沿河没有排污管网的,建设截污箱涵,使沿河污水得到全部收集与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4.整治规划已确定的21处污水直排口,组织开展河道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5.配合市有关部门在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等重点河流实施垃圾清理、清淤、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一体化综合整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面貌,突出生态效应和民生效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按照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设计划,建设完善排水管网,解决管网不配套、不衔接、不贯通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三)加强排水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环境准入

1.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及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2.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推行重点涉水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排水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实施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循环利用,减少尾水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3.强化刚性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每季开展“整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

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对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4.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实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理清上下游污染责任。落实“超标即应急”制度,发现超标快速查清污染来源,限期整治达标。对没有按期整治达标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四)完善河流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制度

1.推行“河长制”管理。在重点河流五个断面确定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河道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落实流域污染治理与保护责任。河长制实施情况与政绩挂钩、与干部使用考核挂钩。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2.加强社会监督。开展“随手拍”活动,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1412月底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定期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保障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2.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优先安排财政投入,保障各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鼓励通过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资金渠道。

3.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大力宣传大气和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保护,组建环保志愿者组织,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大气和流域污染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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