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规划】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18 14: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前言环境保护规划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引领和导向作用,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指导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规划】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规划】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优秀范文】


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前    言


环境保护规划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引领和导向作用,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指导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是考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超前性思考、长远性谋划、全局性运筹”的核心内容。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在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黑河市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任务,突出地方特色,创造性地设计和谋划了“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蓝图。

“十一五”以来,黑河市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一些发展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得到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一五”期间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市区和各县(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了5座污水处理厂,1座医疗废物处理厂,3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其余县市的垃圾填埋场都在筹划和建设之中,在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同时,各类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部调剂成功,环境保护执法和监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当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精细调整。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科学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谋划好这个阶段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全市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时期,我市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8%10%2%3.5%。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切实加强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不断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黑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规划了建设项目,提出了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为根本出发点,以推进全市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为主题,以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重点,实施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城乡均衡发展,着重解决关系全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坚持环保为民的宗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求实创新,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促进“五个行动区”和“十项工程”建设,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避免因环境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着力抓好改善和优化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2、优化发展、务求实效

规划既要符合国家、省发展的总体方向和要求,又要服务于黑河市经济建设,要把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五大要素有机结合,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确定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着重解决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带来的环境问题。

3、保护优先、防治结合

加强源头预防和全过程防控,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减少环境事故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搞好整体布局基础上,以黑龙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量削减为重点,分区、分类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和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强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和公众义务,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推动全市环保事业发展。


二、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

1、松花江流域规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列入黑龙江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4个项目,提前1年全部建成投运,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奠定了基础。全市共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其中3座投入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规模达到8.22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实现了从无到有,处理率达到60%。嫩江县在全省第一个建成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历史性突破。

2、污染物减排实现预期目标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绩显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削减10.4%3.14%,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市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项,其中新建脱硫项目4个、污水处理设施8个,建成污水处理厂5个,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365.06吨、二氧化硫9455.22吨。

3、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全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各水期Ⅰ至Ⅲ类水质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仅有个别断面和时段出现劣Ⅴ类水质。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1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得到省政府的批复。开展无烟城创建工作,完成小区并网5.5万平方米、拆除大烟囱46个,黑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幅增加,达到98%以上,比“十五”期间增加13个百分点。

4、生态建设全面加强

我市被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全市停止国有林木商业性采伐,全面启动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工程。全市累计植树造林110.87万亩,治理“三化”草原2.5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9千公顷。组织生态退耕3300.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54.5公顷,在全市实施了7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项目,共414.87公顷。北安市创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嫩江县、五大连池市和爱辉区创建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个保护区通过国家评审,新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0年末,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区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别为3个、8个、14个,总面积8650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6%,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得到加强,管护能力大幅提高。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进行

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模式,落实“以奖促治”政策,7个项目获得中央、省补助资金687万元。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26个、省级生态村5个。实行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行县(市、区)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6、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取得进步

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意识,加快工程项目审批进程,减化办事程序,对纳入“绿色通道”的国家和省审批项目,核定总量、确认标准、提出初审意见。由县(市、区)长推进的重大产业项目,已启动项目的环评审批全部完成,国家审批项目全部获得通过。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暂缓审批不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实施环评分级审批,落实分级管理责任。

7、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获得中央、省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总计4232.45万元,配备监察和监测应急车辆25台、仪器设备近424台(套),初步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达100%,环境保护装备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8、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迈出新步伐

落实与俄罗斯地方政府间定期会晤机制,与俄罗斯阿穆尔州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友好部门协议,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筹划建立联合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中俄联合监测。

9、以“六进”活动为载体推进全民环境教育

积极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利用“六进”活动和环保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民的环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创建省级绿色单位12家,市级绿色单位22家,全民环境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二)“十二五”面临的挑战

1、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黑河市作为对俄沿边开放的前沿,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逐步向城镇转移,进入第二、三产业,工业和城市污染排放急剧增加,经济快速增长所产生的巨大资源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将对全市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严重挑战。

2、高耗低效的产业结构导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黑河市经济总量小,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格局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维持较高投资率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必需。薄弱的工业基础和高纬度严寒的气候,导致产业发育对资源开发和能源消耗的依赖度较高。“十二五”期间,这种高耗低效的产业结构,以资源能源消耗型为主的格局不会改变,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局面不会改变,从而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环境压力依然较大,污染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3、松花江和黑龙江支流水质持续改善压力较大,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虽然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流域黑河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逐步趋好,但水环境有机污染尚未根本解决。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流域地表植被覆盖率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一些支流中高锰酸盐指数偏高,面源污染造成个别支流污染严重。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铁、SS超标比例较高,一些断面达不到水质功能区划的要求。另外,由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不足,原有污染物排放基数小,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空间较小,在资金、技术、政策和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欠缺等原因,也致使污染防治任务压力持续增大。

4、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黑河市面积为68726平方公里,人口仅为175万,乡镇和村屯分散,环保监管能力薄弱,加之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速度有加快趋势,农牧业生产的废弃物污染日益加剧,浅层地表水污染趋势加快。

5、资源开发强度加大,引发的环境、生态、资源问题会更加突出

黑河市自然资源丰富,“十二五”期间依托开发矿产资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已成定局。黑河市已纳入国家级“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一定时期内的点状矿产资源开发,势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如果没有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会导致生态失衡的现象发生。随着全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开发过程中环境问题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将越来越大。

6、保护国际界河水环境质量的外部压力不容忽视

黑河市与俄罗斯阿穆尔州一江之隔,黑河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黑龙江的水污染防治,既关系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中俄关系。近年来,俄罗斯经常通过高层交往提出改善水质的要求,给我们造成很大压力,加强跨界水体的污染防治,已经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

7、基础能力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需要

近年来,虽然我市在加快推进环保队伍和环保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作为中俄边境上相互对应的环保机构,与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还有差距,地方政府环保机构间缺乏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环境保护法律和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建设总体上仍滞后于环境管理需要。

8、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加大

黑河市既是资源大市、又是口岸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影响环境安全的因素增多,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矿山企业尾矿库的次生灾害,核安全、辐射安全压力不断加大,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尤其在“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压力和难度将不断加大,稍有疏忽和纰漏将造成严重的环境灾害,甚至会对中俄两国关系产生影响。


三、目标与指标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底,力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验收。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控制,实现总量削减任务目标。地表水水质保持逐渐趋好态势,水环境质量和功能有所提高。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地区和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和监管能力,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具体指标

(三)规划时限

规划时段:20112015

规划基准年:2010

中期评估年:2013

规划目标年:2015

四、主要任务


(一)流域污染防治

1、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保证饮用水安全

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批复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要进行规范化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超标和环境风险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依法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严格管理与控制一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达标。

开展水源地环境评估,黑河市本级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必须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进行全面达标状况评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到201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的城镇比例达到90%以上。

2、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地下水水质

开展基础调查和典型示范,禁止渗井、渗坑、固废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工业企业行为,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逐步控制农业源对地下水的污染。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与大气污染控制

1、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全面落实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科学制定总量分配方案和全市及各县(市、区)年度减排计划。实施减排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制度,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坚持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8%10%2%3.5%

2、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结构减排

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制度。建立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提高污染行业准入条件,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企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对电力、钢铁、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实行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制淘汰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引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3、加大源头预防,减少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限制“两高一资”各项政策,强化项目“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

4、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严格执行造纸、制糖、淀粉、糠醛、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化工和农药、电力、钢铁、有色、焦化、石化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强化对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环保专项资金申请、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升级改造。到2015年,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达到85%

5、加强工业污染全防全控,实化监管减排

加强已形成减排能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运行监督制度,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实时监控主要生产设备、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年度考核。抓好减排核查核算,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业务服务。

6、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政策减排

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脱硫效率低、脱硫设施停运或运行不稳定的企业,坚决扣减脱硫电价,并视情节给予处罚。争取排污权交易工作纳入国家或省级试点,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主要污染物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大型建设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通过交易有偿取得。

7、以水污染深度治理为重点,推进工业行业水污染物减排

加大工业点源污水治理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和中水回用,鼓励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以造纸、印染、化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饮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8、全面完成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优先开展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推进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新建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提高到80%。全面完成逊克县、孙吴县和3万人口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

9、加快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力度,防止污泥二次污染

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重点抓好黑河、北安、嫩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

10、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推动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推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完善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推广干清粪,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沼气生产利用。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改进养殖方式,大力推行清洁养殖。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使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11、继续实施电力行业污染减排,从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

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未脱硫的现役燃煤机组应加快淘汰或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已投运脱硫设施应进行更新改造,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

加快非电重点行业脱硫进程。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现有有色冶炼设备、建材窑炉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大力开展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示范,规模在1000/日熟料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进行脱硝。新建大中型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硫脱销设施,35蒸吨以上的现有燃煤锅炉实施脱硫。

12、加强机动车管理,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

有效管理和监控营运车辆,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全市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和标志分类管理。科学合理布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定期检测线,检验机构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的委托审核。严格执行“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

13、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改善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

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烟尘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火电厂,必须进行除尘器改造;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效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

继续推进市区餐饮服务业禁止原煤散烧。积极推进油烟、恶臭、异味的管理与控制。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模,减少燃煤污染。力争全市包括各县(市、区)、五大连池管委会,城镇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城镇比例大于80%,各个市区和县城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00天。

14、强化环境噪声监管,促进城市声环境质量改善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黑河市市区建设环境噪声监测体系,绘制城市重点区域的噪声地图,建立环境噪声源数据库。强化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避免噪声扰民问题。推广先进的噪声治理技术,提高城市重点区域声环境质量。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1、以实施“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为重点,稳步推进黑河生态市建设

以实施市政府确定的“十项工程”中的“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为重点,继续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和恢复,重点实施“天保”工程、“水保”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黑土地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全面启动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稳步推进黑河生态市建设。启动“五年绿化行动”,开展造林绿化五年会战,计划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努力推动生态工业区、生态农业区、生态旅游区建设,建立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典型和模式。

2、全面开展各级各类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全面开展各级各类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从2012年起,把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放在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等基础工程建设上,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重点解决集镇和村庄的环境与发展问题。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将我市60%的乡镇和15%的村建设成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10个国家级生态村。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全面铺开,形成自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推进的创建格局。

3、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保护区提档升级

积极推进山口、北安、逊别拉河、刺尔滨河、门鲁河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通北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库尔滨自然保护区、女雅通岛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提档升级工作。科学编制并实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到2015年,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5个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示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5%。加强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申报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4、积极推进中俄联合自然保护区建设

遵照国家《中俄黑龙江流域跨界自然保护区建设战略》,积极推进与俄阿穆尔州西蒙诺夫自然保护区相毗邻的中方联合自然保护区建设。探讨自然保护区在科研、宣教和生态领域的合作,制定中俄联合自然保护区的交流机制和合作计划,探讨联合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模式和管理经验。

5、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维护生物多样性

配合省环保厅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编制完成黑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森林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争取建设野生及栽培植物野生亲缘种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亲缘种保护区或保护点。参与对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的监管,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强化对转基因生物体和环境保护用微生物利用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治。

6、强化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

按照《黑河市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加快黑河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健全黑河生态功能区管理机制,优先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启动黑河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和平台。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证农民饮水安全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违法建设项目和污染水源活动,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或周边地区建设化工、造纸、印染等企业。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一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重点加强松花江流域、黑龙江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开展并推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试点和示范。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力度,把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乡镇生活垃圾要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村屯生活垃圾要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市和县处理的模式,县城周边的村庄统筹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

3、科学养殖和使用农药、化肥,提高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

大力提倡生态饲养、清洁养殖,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放养区。到2013年,松花江流域范围内的县(市、区)完成禁养区划定。加强对畜禽养殖集中区域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农村分散养殖户,推广畜禽粪便的农户收集,专业处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率。

大力倡导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新型有机肥料以及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的处置,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农药、化肥环境污染监督管理体系和监测网络,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定期监测。

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结合《省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技术规程》,编制黑河市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环境现场评估和土壤污染修复制度,以及土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样品备案制度,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农村地区污染场地清单,严格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加强黑土地保护,开展黑土地修复试点,初步形成黑土地修复机制。

5、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保护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北方寒冷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推广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推广应用太阳能、小型风能、秸秆气化、秸秆压块成型制炭等新能源技术,在开发新型清洁能源时,要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逐步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

建立健全包括组织推进机制、整体联动机制、难点攻坚机制、多元化投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在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将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县(包括县城)以下乡镇、村屯纳入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范围,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连片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发展布局,严格工业项目环境准入。

7、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和农业环境监管工作

县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重心要逐步实现由城区向农村转移,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对农村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加强管理。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乡镇要配备环保助理员,行政村要设置环保协管员,实施县、乡镇、村三级环境保护联动机制。

(五)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1、加强核与辐射及放射性污染防治

建立管理机构,充实监管队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严格监督执法。开展本区域内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与辐射事故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2、加大放射源管理力度

继续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涉源”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放射源管理制度规定,如实填写申报登记。积极配合省辐射站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工作,做到收贮各环节有依据、有标准、有记录和有监督,推进废旧放射源数据库建设。

(六)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1、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推进黑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力争20126月底前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关停主要城镇内的医院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推进乡村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

2、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水平和综合利用率

鼓励和扶持通过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改造落后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开发无废或少废的绿色产品,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提高对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废渣和炉渣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电石渣、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争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

3、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

健全垃圾收运体系,合理选择处理方式,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全市每个县(市、区)均要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使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置工程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场所,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进行生态修复。加强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4、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执法力度,严格防范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污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准入办法,将产生或处置危险废物量在10/年以上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录。进一步规范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对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处置设施进行风险评估,对铅酸蓄电池、铅化学品制造以及其他重金属产品生产等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5、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协助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作为资源的单位做好收贮管理,并向国家和省争取补助和扶持资金,同时在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技术方面给予积极的指导。

(七)环境风险防范

1、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统计工作,统计过去10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种类及数量,总结不同种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引发原因。全面调查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确定环境风险重点防范区域和环境风险重点防范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与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源申报管理体系和风险源防范管理技术体系,构建重点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技术平台。

2、强化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风险管理

从源头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向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防范流动性环境突发事件。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风险管理计划,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

3、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综合防治

组织实施列入黑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制定项目推进方案。重点监管涉及重金属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提高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管水平。依法关停一批缺少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污染企业,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提标升级,对所有涉及重金属排放的企业都要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监测与应急队伍建设,配齐应急设备和物资。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健全“一案三制”制度,落实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八)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市、县两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水质、大气、噪声和土壤等监测。大力推进市、县(市、区)级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监测设备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已获得国家补助资金县(市、区)级监测站、农村背景站业务用房建设,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的县(市、区)级监测站争取列入国家计划。到2013年,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完成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拓宽环境监测范围和领域,强化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提高PM2.5POPsVOC、臭氧、水生生物等环境监测能力。开展典型环境问题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源的监测,将嫩江县、逊克县、爱辉区矿业地区特征污染物监测纳入地方日常监测范围,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水平。加强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建成省内先进的环境监测及管理预警体系,提升预警监测水平,形成在线、遥感、自动、手动等相结合的环境监控体系及网络平台。

2、加快生态监测能力建设

在黑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立国家级边境地区监测中心站,争取在2015年前把黑河市监测站建成为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其他县(市、区)监测站要组建生态监测室,并在典型的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区域内规划建立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形成省、市、县监测站及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组成的生态监测网络,并建设监测预报系列平台和数据库服务体系。

加快卫星利用平台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宏观监测和微观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形成全市生态遥感监测网络。

3、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系统建设,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装备,整合完善环境监察执法管理系统、排污收费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源信息系统等,使环境监察执法仪器设备得到及时更新。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岗位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到2013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分别达到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4、增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设立环境信息化管理机构,力争达到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建立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因特网接入网的管理和监控。利用环境信息应用支撑平台,建立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目录体系和文档交换、传输系统,实现各类环境保护业务和政务信息的交换和传输。利用业务应用、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数据、饮用水源地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等信息应用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与综合信息查询系统等综合管理体系。

5、健全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辐射机构独立,人员编制满足工作需要,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日常监督管理能力、应急事故处置能力、进出口货物放射性监测能力。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设备、仪器设备和防护装备,保障日常监管、应急事故处理和进出口货物监测的工作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6、提高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利用省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当地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建立并适时补充更新当地危险化学品专家库,为环境应急工作做好化工、安全、环境监测、环境评估、毒理学、生态毒理学、分析化学、废物处置等专业的人员储备。利用省POPs管理体系,提高我市POPs监测和污染防治能力,促进POPs减排的产业技术升级能力。

7、加大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建立环境宣传教育体系、组织机构和网络系统。加强宣教能力建设,配备专职人员。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配备宣传教育专业设备,满足工作需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力争市本级完成宣传教育规范化标准建设。

全面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六进”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监督环境违法企业,不断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和防范环境污染的意识,力争全市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


五、建设项目与资金


(一)重点项目

按照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确定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的新理念、新定位,从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科技示范项目10个方面组织、筛选和落实“十二五”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共安排192个项目,其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20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37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6项、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14项、污泥处置工程项目7项)、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29项、大气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15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8项、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4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6项、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7项、科技示范项目10项、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6项。

(二)投资估算

经估算,“十二五”期间黑河市要完成上述规划任务需要投入资金66.379亿元。按投资结构分,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投资9.515亿元,占总投资14.33%;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投资13.041亿元,占总投资19.65%;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投资11.2亿元,占总投资16.87%;大气污染防治及减排项目投资4.913亿元,占总投资7.4%;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0.94亿元,占总投资16.48%;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投资3.49亿元,占总投资5.26%;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投资0.52亿元,占总投资0.78%;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投资3.67亿元,占总投资5.53%;垃圾处理项目投资4.2亿元,占总投资6.33%;科技示范项目投资4.89亿元,占总投资7.37%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1、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提高环境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全面实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以及部门间信息共享、环境与发展协商制度,共同落实规划任务,推进规划实施。

2、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绩考核

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等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3、严肃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认真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妨碍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违背产业发展导向,违反区域或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在项目审批上决策失误以及行政干预导致环境恶化或生态破坏的;放任、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不解决或处理不当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二)落实国家环保法规,完善地方政策体系

1、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管理制度。重点推动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确保区域和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等相应的规划都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且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区域首先要实施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2、强化环境保护经济政策

全面落实污水、垃圾、医疗废物处理收费和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实施促进绿色和低碳发展的政策,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建立抑制重污染项目和鼓励清洁项目的信贷机制。深化污染减排、流域治理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探索建立排污交易市场,力争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依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针对环境风险高的行业,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全方位筹措资金

1、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全市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科目,提高环境保护年度预算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以新增财政收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投资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重点,加大环保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拓宽资金使用范围。财政部门要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科研、国际合作以及危险废物、辐射管理等行政和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使用,各级政府可视每年排污费征收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环保部门能力建设。

2、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明确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扩大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规模,吸引国内外、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形成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财政资金与金融贷款、社会融资的组合使用制度,引导银行、企业和社会投资。

(四)强化智力支持,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

1、实施环保科技创新

大力提高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保育发展体系。在大力发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方面,建立系统谋划、节能优先、创新替代、循环利用、绿色低碳、安全持续的能源资源体系。在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方面,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环境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2、提高环境保护支撑能力

高度重视环境科技发展的支撑作用,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和培训,提出适合我市市情的低成本氮氧化物控制技术。大力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加快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制定鼓励发展环保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大发展环保产业的力度,引导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环境服务机构快速发展,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环保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知识齐全的监测、科研、管理等环境保护人才,同时保证人员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建设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管理人才、环境监测和执法人才队伍。

加强基层、农村的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提倡绿色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推动建立以“善待自然、呵护环境,节约能源、珍惜资源,厚生爱物、促进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六)开展国际合作,扩大对外交流  

重点围绕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与俄罗斯阿穆尔州自然资源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由友好合作向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转变,丰富交流合作内涵。继续实施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组织实施联合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共同研讨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技术,污染治理技术交流,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的交流,组织开展两岸中学生环保知识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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