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找准问题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黄陵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调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找准问题 强化措施
不断提升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黄陵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精神,并要求把学习全会《决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撰写心得、讨论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全系统营造了学习领会《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黄办字〔2013〕75号)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先后深入6个纪工委、监察室和部分乡镇(社区),重点就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镇村两级干部监管、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黄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一个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围绕一条主线(惩防体系建设),抓住一个龙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六个方面工作”(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案件查办、专项治理、制度建设、自身建设)的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明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首先,层层夯实责任。在年初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各乡镇、部门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和部门再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和措施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8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同时,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了《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将全年重点工作分解为4大类、54小项,明确了目标任务、主管书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等具体要求,并与机关各科室和派出纪工委签定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做到了任务、责任、奖惩“三明确三到位”,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二是案件查办功能有效发挥。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全县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2件次,接处上级批转信访举报27件,初核70件,立案53件,结案53件,处分违纪人员53人,其中党纪处分46人,政纪处分14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1.3万元。实施“三问”148人,警示训诫89人。三是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惠民“十件实事”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成立6个“三问”工作组,对全县66个重点项目全程跟踪 “三问”。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类和设备采购类招投标监督31次,发现问题5个,现场纠正5个,责令整改3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2类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八项规定”全面贯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成立4个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五是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对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企事业单位招聘徇私舞弊以及“空中飞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用地18起,当场制止16起,强制拆除2起。六是自身建设明显加强。坚持实行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先后组织、选派74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健全了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室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的测评考核,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在动力和自觉性,形成了用制度规范纪检工作、以实绩考评纪检干部的良性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缺位、工作运行不畅、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抓手不力,机制不全,导致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二是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作用发挥不强,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监督的制约机制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一些创新制度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执行力度不够。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很好的适应角色转换和职能调整带来的新变化。
三、建议和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作了深刻阐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201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着力构建具有黄陵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教育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根本途径。一是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体干部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二是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丰富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办案能力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抓好日常教育、任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风险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把握权限重履职。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找准定位,求真务实、大胆探索,进一步强化对派出纪工委的统一管理,明确权限职责,切实发挥好监督责任。一是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社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支持、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乡镇纪委书记要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所查办案件必须按程序报送县纪委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做到案件办理规范、及时上报。二是探索建立镇村两级干部监管的具体办法,健全完善镇村两级干部权力运行监管制度,重点对乡镇“三重一大”事项和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等实行有效监管。三是强化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探索和完善纪工委所分管系统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室)与分管系统部门单位的关系,切实保证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部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知情权、监督权。
3、完善制度增活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着力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确保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探索建立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工作制度,坚持实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约谈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严格执行“乡办县审制”和“一案双报告”制度,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保证。二是健全完善联系制度。坚持实行纪委常委、副局长分管和机关各室联系纪工委(监察室)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各级党委、支部要切实发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是健全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监察、审计、财政参与的“大督查”制度;健全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党委、支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规定及其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及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有效发挥“三问”和 “三述”的作用,突出政府效能建设。探索推行“服务对象评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注重测评考核结果运用,每年将考评结果反馈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4、强化监督促落实。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实施意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接待、用车、住房等方面的规定。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和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有效监管,对辖区内和分管系统各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闻不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及时制止、纠正以至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作用。二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围绕权力运行以及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配套相关监督制度,适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创新监督方式,要通过参与重点工作、参加重要会议、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实施问责问廉问效等方式,加强对本辖区和分管系统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查处案件严执纪。围绕保障和全面深化改革,严肃查处影响和阻碍改革推进及借改革之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批转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向上级纪委汇报和同级党委报告制度。加大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执纪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履行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6、建强队伍树形象。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自觉践行甘愿做‘一头牛’、‘一把剑’、‘一把伞‘的庄严承诺,努力做到 “阳光纪检”、“透明纪检”,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关、岗位培训、轮岗交流等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派出机构、乡镇纪委统一管理。完善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及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努力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感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结合我县实际,找准职能定位,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大胆探索,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努力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大督查”制度,全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四是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深化各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六是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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