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18 09:4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为科学评价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考核工作在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招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全文完整)


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为科学评价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

三、考核内容

(一)引进区外资金。是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兴安岭地区以外的企业、自然人在我区建设产业项目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二)引进省外资金。是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黑龙江省以外的企业、自然人在我区建设产业项目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三)实际落地项目。是指已经落实项目法人、落实项目所需各种各级批准文件、落实项目资本金、落实部分到位资金,已经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

引入大兴安岭(肇东、安达)项目区项目参照上述条件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引进区外资金、引进省外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由行署商务局依据每月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情况统计表及履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即时考核。

(二)每年1220日前,由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上报引进区外资金、引进省外资金到位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经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填报招商引资实际落地项目认证表,上报附属材料

(三)每年1120日—1220日,由行署商务局牵头,会同行署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住建局、统计局和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单位组成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考核组,对各招商引资单位上报的实际落地项目进行实地考核。

五、考核认定

考核分为指标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总计分值200分。

超过200分为超标单位;180200分为达标单位;低于180分为未达标单位。

(一)指标考核(分值150分)

1.对引进区外资金、引进省外资金的考核,依据各单位按月上报的资金到位情况报表和年末上报的资金到位情况自查报告,由行署商务局按百分制进行认定。其中,完成引进区外资金占20分(多完成和少完成1个百分点即增减1分),完成“引进省外资金”占30分(多完成或少完成1个百分点即增或减1分)。

2.对实际落地项目的考核,依据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情况按百分制进行认定。

1)按完成“实际落地项目”计划数给予打分。即:实际落地项目完成数÷计划指标数×100=招商引资指标完成分值。

2)考核小组对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每少一份材料扣为0.5分。

(二)各单位日常工作考核(分值50分)

由招商引资考核小组建立台帐,进行日常考核。主要对按时上报日常报表、按要求上报项目库项目、签约项目履约率、报送签约项目进展情况、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兑现招商政策、参加地区组织的招商活动、及时完成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工作、组织小分队外出招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构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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