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xx大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09 08: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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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xx大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激励广大青年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2022工作,总结成果、推广经验、推动工作,根据《团章》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XX-20XX学年xx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重点表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爱护公物;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参评学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注册成为志愿者。

3.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补考重修,本科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必修课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50%,(大四年级同学如果第一学期没有必修课,可不考虑此项标准,但大学期间没有必修课挂科情况)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事迹突出的。

2)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突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得到中央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发表过有关论文。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连续担任团干部(团支部、团总支干部,校团委及附属机构的学生干部)一学年(含)以上或现任团干部,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和领导,积极投身于我校共青团工作。

2.忠于团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注重修养,坚持原则,工作务实,公道正派,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3.较好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事迹突出的。

2)在抗险救灾、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得到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得到中央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3)个人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人民团体、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学术科技、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精神文明类竞赛、评选,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三)先进团支部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带领广大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青年服务国家”和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健康向上的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2.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团的工作;
工作扎实,富有创新性,覆盖面较广。

二、时间范围

本次评选的事迹材料,时间为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

团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均可以参加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凡团的组织关系在我校并有担任我校团内职务满一年的曾任或现任的团干部均可以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受到表彰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将被授予
“xx大学优秀共青团员”“xx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原则上,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重叠。

各班级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的5%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团员人数的3%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各班级团支部的团员人数以20XX年x月的数据为准。

各院系团总支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可包含1名教师)。

校团委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评选可分别推荐1-2人参加评选,相关申请材料待初步审核后,再返回学院签审意见。

四、评选要求

各级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推荐、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团委各部门推选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后,请在学工系统中填报申请表,由学院团总支线上审核。各团总支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后,以团总支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团支部材料)于x月x日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纸质版材料,于开学后统一上交。

请各团总支、团支部充分重视,发扬民主作风,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优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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