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示范:装修合同万能版,菁华4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3-15 18: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合同示范:最新装修合同万能版1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预先给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示范:装修合同万能版,菁华4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合同示范:装修合同万能版,菁华4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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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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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巷(社区)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 % 元,税金 %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327-2xx)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 元由 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GB5327-2xx)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合同示范:最新装修合同万能版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住宅市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各自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装修的基础情况

1、业主姓名:;

2、房号:号楼单元层户;

3、建筑面积:*方米;

4、装修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对乙方的装修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甲方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等装修须知告知乙方,为乙方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地点等。

2、甲方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督促其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出入证或人、证不相符的装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从事施工活动。

3、甲方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以及其它装修项目进行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必要时,有权责令停工。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业主,并报告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的,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收回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有权督促责任人及时修复或赔偿。

5、甲方接到乙方的装修竣工通知后,及时组织对竣工现场的检查。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相关法规和本小区对业主装修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所装修物业的结构、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乙方的施工人员进入本小区,应自觉出示临时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四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乙方应维护房屋建筑立面统一,在未经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室外空调机、防盗网,不得在外墙、门窗外搭建或加建任何建筑物。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对禁止行为的规定。

4、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在白天、夜间、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重噪音的施工。

5、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关闭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接受相邻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7、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或设备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8、乙方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安全管理条款的规定,指定防火安全责任人,租赁或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动用明火和电焊作业需审批备案。对现场施工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施工现场严禁抽烟、烤火取暖、用电炉或火炉做饭,保证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9、乙方在装修竣工经甲方查验合格并向甲方提供装修管线布置图等竣工资

第四条、装修收费项目

1、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交纳。

2、装修保证金个月后,经甲方复查确认符合规定,如无违章赔偿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

3、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工本费:1元/证,押金2元/证,在办证时交纳。

4、装修垃圾清理费,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之日交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或施工队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

2、乙方或施工队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省、市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本协议规定,拒不改正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讼。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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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宿舍区改造装修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宿舍规格:房号三数35-312,四数45-412共计16间 每间规格为高米,宽米,深米,总计:施工面积226*方米。

施工内容:将相临二间中间墙体打掉后,再分隔为四间(见示意图).四间需每间一个门,一个窗.并对电线进行改装,确保四个小房间内通电,房间内隔板材料选用(同办公室隔墙材料), 并要双面粉刷油漆,门选用原有木门及门套,窗户为板材上留孔,移电及电路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卫生间 阳台 卫生间 阳台 卫生间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四楼先施工,四楼完工后再施工三楼;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隔断带粉刷 元/*方;墙体拆除及渣土运出 元/*方;总造价按实际实工*方数计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工程需确保每间通电,隔墙*整牢固,油漆光洁牢固,不脱落.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开始施工原墙拆除后甲方应付工程款的 伍仟 元,四楼隔板完工后付工程款伍仟元,三楼开工原墙拆除后付工程款的 伍仟 元,三楼隔板完工后付工程款伍仟元,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乙方开具工程结算单,甲方在接到工程结算单五日内付清尾款

第五条:工程工期 四楼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四楼完工后另行确定三楼工期.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乙方应按每日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由乙方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必须提供施工用水、电并负责水电费用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如造成伤害,其后果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石狮石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石狮人民法院提**讼。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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