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查找问题表态发言各位领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规划红岗分局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敢于担当意识,解放思想不够,习惯于循规蹈矩,不敢打破条条框框,抓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发言】区规划分局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查找问题表态发言,供大家参考。
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会议查找问题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按会议通知的要求,规划红岗分局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敢于担当意识,解放思想不够,习惯于循规蹈矩,不敢打破条条框框,抓重点工作推进、抓难题难事突破协调的措施办法不多。
二是规划审批时间过长。除了客观上存在着征求油田产能规划意见时间过长、规划法定审批时限较长、开发建设单位法制意识不强等导致规划手续办理慢的原因外,个别项目选址地块还存在规划缺失问题,需要编制或修编,周期较长,影响项目落地进度。
三是深入一线不够。倾听企业、项目、民意不够,与企业、项目对接不到位,不能第一时间掌握工作动态。
针对上述问题,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在与大企业产能规划对接上下功夫。在今后编制控详规划时一次征求油田产能意见,建设项目具体审批时不再重复征求油田意见,解决“规划圈一次性审批问题”;在占用油田土地、油田产能区过渡带的重点项目设计审查时,邀请油田规划、土地部门参加共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的审批速度。
二是在重点产业项目服务上下功夫。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机制,只要符合审批要件,12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凡是在工业园区内的产业项目,只要未对规划实施造成重大影响,即可通过规划验收,保障项目顺利投产达效。设立规划咨询窗口和业务咨询电话,全天候为企业家、创业者和办事群众提供技术指导。
三是在简化审批前置条件上下功夫。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要件,压缩审查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除《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保留外,其他全部取消;除法定必须经过的程序以外,其他程序全部取消。
四是在狠抓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为进一步根治规划系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分局严格执行《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对规划编制失误、踏勘现场不细、方案审查存在瑕疵、规划监管不到位、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