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发言】副厅长在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版】

时间:2023-04-21 08:00:08 发言稿 来源:网友投稿

打击假劣林木种苗推进种苗产业发展为绿化山西生态兴省奠定坚实基础——在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山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常光明(2012年3月15日)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打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发言】副厅长在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林业发言】副厅长在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版】



打击假劣林木种苗 推进种苗产业发展

为绿化山西生态兴省奠定坚实基础

——在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山西省林业厅副厅长 常光明


2012315日)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部署,从201010月份开始,山西省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林木种苗执法质检力度,推进林木种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绿化山西、生态兴省”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精心部署,重点突破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厅及时成立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长担任,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行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安排了各阶段的计划

各市县林业局和省直林局,按照方案要求,以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为突破口,认真开展了工作。一是对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违法行为;二是规范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行为,对“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种苗质量大检查。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行动开展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法律意识,特别是2011315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简报20余期、下发各种文件10多个,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山西林业网、山西种苗网、晋林种苗报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特别是在太谷、绛县、汾阳等育苗大县,采取专题讲座、开辟专栏、张贴宣传公告、电视台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宣传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和阶段成效,普及优良品种和植物新品种的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不法分子,形成打击行动的强大声势。

2011113日,按照山西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省林业厅领导在省政府网站的演播室,接受“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山西新闻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回答了有关我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现实意义、采取措施、进展情况等相关问题。1027日在核桃种苗大县汾阳召开了以 “发展种苗、产业富民” 为主题的 “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就广大群众反映的林木种苗方面热点、难点问题,接受质询并解答了苗农提出的问题,推进了专项行动开展。

三、开展督查,推进工作

为推进打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省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一是20111月,抽调16名干部组成4个工作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分别对11个市和9个省直林业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查;二是开展核桃苗木专项行动检查,广泛宣传了《种子法》和《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掌握了我省核桃苗木生产、经营现状,进一步推动各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专项行动;三是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我们以核发种苗“四证一签”为切入点,严把种苗市场准入关,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4月份,还接受了国家林业局对我省的林木种子和苗木质量情况抽查,检验合格率均为100%;四是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工作,各市和省直林业局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要求,精部署,组织了20个工作组,计560人次,对重点县(市、区)、林场进行重点检查。

2011年共查处案件16起,涉案金额6.01万元。对汾阳市、太谷县等苗木生产集中区域进行了整治,责成种苗生产经营者限期领取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209套,取缔了无证经营苗木户105户,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了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规范了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依法治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了全省林木种苗又好又快发展。

四、健全机制,着眼长远

依法治种,是保障林木种苗顺利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建立依法治种长效机制。一是按照现代林业和依法治种理念,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十二五”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干果经济林苗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大苗移植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标准》等六项林木种苗相关技术标准,修订了《山西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林木种苗执法程序;二是建立健全种苗管理机构,我省已确定各级林木种苗机构102个,除省、市和省直林区全部完成建制外,115个农业县(区)中,有81个县建立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种苗执法质检队伍进一步加强,持证上岗的执法人员达到300多人,质检员达到600多人。

各位领导、同志们,2011年我省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与兄弟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2年,山西省政府已对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和这次会议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为建设现代林业、维护生态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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