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天狼读后感20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天狼读后感20篇天狼读后感(一):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我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十分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我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厌恶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对自我有信心,要对自我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二):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日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向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日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之后,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之后,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三):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向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并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四):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资料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貌,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趣味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资料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十分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齐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职责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我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明白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一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明白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我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当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资料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五):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由Www.QunZou.Com整理]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十分感激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所以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终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最终战胜了独眼母狼。最终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仅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
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应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此刻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天狼读后感(六):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七):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我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齐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之后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可是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终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我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八):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我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我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我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我。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能够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
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天狼读后感(九):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仅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可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细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最终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可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期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仅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必须成功;
可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能够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十):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我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我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我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我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忙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之后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资料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期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明白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十一):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我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齐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之后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
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可是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终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我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十二):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所以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最终,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我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忙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可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可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我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我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我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向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并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十三):
纷争,仇恨,感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杯具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忙,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我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我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我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到达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到达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我幸福欢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仅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天狼读后感(十四):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十五):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天狼读后感(十六):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十分的生动趣味。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资料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十分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十七):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忙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之后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资料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期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明白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十八):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终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述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一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我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十分懒惰。暑假中,按照自我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并且体质会变差。”听到那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并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所以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天狼读后感(十九):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忙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忙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之后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终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之后,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终,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可是它在最终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能够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能够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终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
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齐……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二十):
雪玉原名雪虎,因从鬼跳崖监狱救了自我的老主人杜伯,触犯了规则,便与杜伯一齐逃出了鬼跳崖。在深山老林中离别,又遇见了珍珍,撕杀一场以后,来到了杜仲家,又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受到珍珍的欺侮,在孩子们的要求下,讲出了那段被珍珍颠倒黑白的历史。
而珍珍,也有了自我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血杜鹃。在讲述往事时,她过于悲愤,在尖石上撞瞎了一只眼睛,改名独眼。
几天后,侠客爱上了独眼的女儿——血杜鹃。在黑森林里碰到了她,协力打败了一只老熊,以后便经常和她约会。
主人杜仲死后,雪玉对小斑点儿的胆小极度不满,将其赶出家门。李逵因愤怒独自进山报仇,却被独眼杀害。侠客他们明白后,预想报仇,被雪玉制止,侠客却疯疯癫癫,把一切透露了出来,终极被母亲雪玉正法。侠客死后,血杜鹃则也由于感情而被独眼正法。
一切结束后,雪玉独自进山干掉了黄风。又与杜伯团圆。几天后,杜伯带着雪玉外出打狼,杜伯用枪打死了灰云,雪玉重逢小班点儿,独眼却将小斑点儿杀害,这使雪玉心中的新仇旧账化做怒火喷涌而出,杀死了独眼。却一不留神让山妖逃跑。
山妖不惜一切代价当上了狼王,毁了深山里的小村——兰花坳小村。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远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名叫雪玉的狗,五只忠诚仗仪的小狗,
一匹叫珍珍的独眼狼,四匹心中布满仇恨的小狼,
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远远的恨,演绎永恒的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气力。
这就是作品所揭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