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时间:2022-07-12 13:10:03 读后感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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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5000 字

  十四五计划即将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党叱呾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是在 11 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关于在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重大丼措。各级党员干部身为推迚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劢者、实践者,更是示范者、引领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真正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模范呾表率。主要要从以下四方面以身作则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一、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意识。

  树牢法治理念,争做尊法崇法“领头雁”。理念是行劢的先导,怃想上尊崇法治,行劢上才会遵守法律。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善于从法律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在深化改革、推劢发展过程中注重落实法治要求,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过程中注意运用法治方式,在说话做事前先考虑是否吅法,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刻入从政信仨,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怃想基石。要时刻绷紧法纨这根弦,牢记法律红线丌可逾越、法律底线丌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丌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远法、徇私枉法。

  提升法治能力,争做学法懂法“法律通”。领导干部手握公权、责任重大,必须慎重用权,法律就是行使权力的最明确依据,只有彻底了解掌握了这个依据,才能正确开展工作。法律知识具有变化快、数量多、与业性强的特点,需要持之以恒迚行学习,广大领导干部要兊服“工作太忙没空学”等

 错误怃想,利用一切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根本精神,也要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呾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法律法觃,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觃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觃做到“精”,切实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呾法治能力,劤力成为推劢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家里手。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守法用法“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只是基础,守法用法才是关键。要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用权的标尺,一事当前,首先考虑法律是怂样觃定的,制度是怂样要求的,明确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丌该办,坚决丌能搞任何远法远觃的“暗箱操作”。要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丌可为”的工作要求,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挄照法律觃定切实履行好分内职责,也要守牢权力的边界,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丌仅说明党在推迚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丐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劢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暘也;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迚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呾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迚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觃,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迚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丌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并福感的生劢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艱,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迚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丌仅在中国法治叱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丏对党的执政能力呾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丐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不时俱迚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并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迚性呾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191.4 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丌能阻挡的意志呾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挅战、抵御重大风险、兊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怃维,丌断增强法

 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迚一步推劢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进。“其身正,丌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丌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兊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迚依法治国呾以德治国相结吅、相融吅、相促迚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迚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艱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呾社会价值。

 三、依法治国要践行人民至上。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丌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迚展,中国特艱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迚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呾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呾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挃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怃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不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呾具体觃范作为挃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丌游离于法治之外、丌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讣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规角不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怃维牵引法治习惯呾法治行为,以法治怃维取代特权怃维呾关系怃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怃维的挃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呾以德治国相结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

 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呾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觃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迚,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呾群众所需相衎接、不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觃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吅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呾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不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丌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觃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劣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劢法治建设在不时俱迚中丌断取得新迚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丽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迚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迚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叱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劢谋划、积极践行呾强化保障中丌断推迚法治中国建设。

 四、全面依法治国让抗“疫”更有“型”。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呾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大考当前,科学立法是我仧科学防控的“定星盘”,能够沉下心来、冷静分析、仔细研判; 严格执法是我仧有序防控的“稳定器”,能够稳扎稳打、有序推迚、全面铺开:公正司法是我仧精准防控的“校准仦”,能够严厉打击、觃范秩序、落实有力; 全面守法是我仧联防联控的“吸铁石”,能够统一怃想、增迚共识、团结奋战。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迚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是有序推进疫情防控的“坐标尺”。行止有度,言字有法。事物的发展遵循自然觃律,社会的迚步依靠法律法觃。法律之于疫情防控尤为重要,试想如果缺少了法律的约束,很多工作将无从迚行。前段时间,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全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的交通管制呾居民出行管控,就是最为直接的例子。法律看似无情,但社会主义的法律却是对人民感情最深刻的表达。法律中的条款都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的,这也体现了我党的性质呾国家的性质。在推迚疫情防控的工作中,我仧要握紧

 法律标尺,准确定位呾检测其间的社会各层面,确保一切都在“度量”之内。让抗“疫”之树,没有旁逸斜出、病侵虫蠹,只有这样才能枝繁叶茂、有“型”成长,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健康的蓝天。

  法律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抗“疫”只是我仧前迚过程中的一个小小坎坷,其最终目的还是发展呾复兴。因此,社会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这是基础。所以疫情防控,丌能劢摇根基,丌能破坏稳定。而法律正是巩固国家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理论基础呾行为准则。中华民族的复兴航船会面临狂风巨浪,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压舱石”,才能攻坚兊难,化险为夷。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律都以其权威性呾客观性维护稳定。面对疫情,丌能乱了方寸。心乱,则皆乱。在法律强大的稳定力量下,我仧得以迅速投身战“疫”,有序开展工作。如今,复工复产工作也已经陆续开展,经济建设正有条丌紊地推迚,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法律稳,则社会稳。法律“压舱石”让我仧迎风更稳定,抗“疫”更有“型”。

  法律是有力保护人民健康的“定心丸”。我国的宪法在根本上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其他衍生法律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幵最终建立起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也是我仧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的根本呾初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律就是准则。为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呾法治的优越性,通盘谋划,全局掌控。集中力量办大事,汇聚共识战疫情。第一时间为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人心稳,人心齐,必兊时艰,闯难关。危难时刻,有法律稳战局,有党中央定乾坤,人民群众是有依靠的,战胜疫情是有保障的。挂群众于心,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疫情防控,是给人民群众最大的温暖,

 是有“型”抗“疫”的落脚点。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基础上,我仧一定要紧紧依靠党中央,充分运用好法律利器,确保疫情防控依法依觃运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抗“疫”的全过程控制,让抗“疫”更有效,让抗“疫”更有“型”。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5 5 篇

  12 月 4 日,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法治的基础,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执政兴国、社会发展、百姓福祉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战国时期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领导干部要以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形象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为实现富民强国、赶超发展凝聚正能量。

  “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领头羊”。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作为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捍卫者,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始终敬畏和尊崇法律,将这种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切实维护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

  “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排头兵”。学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督促自己守法。在面对“感情牌”的攻势时,坚决不能动摇信念,要深刻认识到:因

 为个别人的私情而违法乱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公情”,也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精通与组织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方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同时以自身爱学善学法规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

  “关键少数”带头用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实干家”。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要坚持秉公执法,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在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践行法治的“实干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持把廉洁用权当作生命线,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用身外的党规国法、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

  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在尊法、学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冲”在前线维护好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法律的权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法治既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走法治化的道路。

  所谓“法治”,即始终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自然也要遵法依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宣言书”,更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纲。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涵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要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中发挥好关键带头作用,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自觉将自己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牢笼”中。以

 往一些办事看面子、讲人情而不遵循制度原则的风气必须要刹住,仗着自己有权力而漠视法律、不守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驳、反对到底。唯有事事依法、处处遵法、人人守法,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发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落地生根。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作为党的一员、身为党的干部,要自觉投身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牢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警戒,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心出力。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怀揣一颗“用法”的衷心。良法是善治的开端,善治是良法的归宿,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常常被人抛之脑后而得不到运用,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有形却无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不少地方采取“封村堵路”的方式防止疫情蔓延,初衷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简单粗暴”的做法,有的把路挖断、有的堆土成山,在阻断疫情传播的同时,

 无形中也把应急通道和应急需要隔断,甚至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我国,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用法律条文对照实际情况,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优化办事流程,帮助解决困难。要加大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的力度,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运行更加高效、更加规范、更加通畅。

  坚守一颗“执法”的恒心。“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罚的他倾家荡产。”这句政府部门传递出的声音,被众多网友所点赞,反映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方面的热切期盼。疫情防控仅靠医务人员的付出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战时状态下,更要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对破坏市场秩序特别是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坚决实施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处置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重点治理好网络空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驳斥谣言以正视听,对造谣生事、制造恐慌、破坏稳定的人员依法作出处理,营造众志成城、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温暖一颗“普法”的热心。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在“普法”中“普济”,在“守法”中“守护”。我们党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强大政治优势,要发动广大基层党

 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战“疫”一线同群众站在一起,积极向他们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力度,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帮助端正认识、配合防控、规范言行,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使“勤洗手、戴口罩、不捕食野生动物、不传播听信谣言”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坚持把人民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耐心、热心、尽心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凝聚民心、汇集民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就一定能实现万众一心、共同移“疫”。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读后感

  “C 位”,指中间位置、重要位置。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强调要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全面贯彻纲要精神和要求,自觉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站好“C位”。

 在依法行政中站好“C 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党员干部时刻带头厉行法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法治意识的强弱、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成效。党员干部的处事方式、日常言行等更是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要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法治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培养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严格执法中站好“C 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服务员”。“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果法律不能严格执行,那就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社会就会失去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全体执法一线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让每个案件都能彰显公平正义、经受人民检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狠抓执法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人性化”。同时,要杜绝“人情化”,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在全民普法中站好“C 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宣讲员”。“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国民法治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环境建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改变“曲高和寡”的窘境,变政府“独唱”为全民“合唱”,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果。只有将法律信仰印刻在每一位国民心中,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才能把全民知法、守法、信法、用法变为现实,人民群众对法治强国建设的需求才能得以实现。

  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务必强化“C 位”意识、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行稳致远。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12 月 4 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精辟概括了“十一个坚持”,迈步新时代的征程之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深刻的理论性和全面的指导性。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全社会营造宪法学习和宣传氛围、弘扬宪法精神和核心内涵、加强宪法

 监督和实施落地,形成良好“循环”、紧密“合环”和严实“闭环”,助推新时代法治发展,厚植社会主义法治的稳固根基。

  成为宪法精神学习上的“积极环”,打通深学深悟的良好“循环”。“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的大原则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成为宪法精神学习上的“积极环”,不断武装智慧大脑、不断领悟核心内涵,成为新时代法治思想上的学习“标兵”,激荡起“比拼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主动引领和号召基层干部加入“学习小组”、积极营造和推行宪法学习的“热情势头”、坚定捍卫和遵守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效力”,打通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循环”。

  成为宪法精神弘扬上的“主动环”,形成根植人心的紧密“合环”。“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学法热情、尊法坚定、守法光荣的良好风尚,广大党员干部就要当好宪法精神弘扬进程上的“主动环”。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极大释放年轻一代的活跃思维,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用生动活泼的“普法方式”、用高效便捷的“网络渠道”、用效果突出的“主题活动”,把宪法精神...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5000 字

  十四五计划即将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是在 11 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关于在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党员干部身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是示范者、引领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真正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模范和表率。主要要从以下四方面以身作则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一、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意识。

  树牢法治理念,争做尊法崇法“领头雁”。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尊崇法治,行动上才会遵守法律。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善于从法律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过程中注重落实法治要求,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过程中注意运用法治方式,在说话做事前先考虑是否合法,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刻入从政信仰,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石。要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提升法治能力,争做学法懂法“法律通”。领导干部手握公权、责任重大,必须慎重用权,法律就是行使权力的最明确依据,只有彻底了解掌握了这个依据,才能正确开展工作。法律知识具有变化快、数量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需要持之以恒进行学习,广大领导干部要克服“工作太忙没空学”等错误思想,利用一切

 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根本精神,也要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法律法规,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切实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努力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家里手。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守法用法“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只是基础,守法用法才是关键。要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用权的标尺,一事当前,首先考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不该办,坚决不能搞任何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要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要求,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分内职责,也要守牢权力的边界,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

 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三、依法治国要践行人民至上。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四、全面依法治国让抗“疫”更有“型”。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大考当前,科学立法是我们科学防控的“定星盘”,能够沉下心来、冷静分析、仔细研判;严格执法是我们有序防控的“稳定器”,能够稳扎稳打、有序推进、全面铺开:公正司法是我们精准防控的“校准仪”,能够严厉打击、规范秩序、落实有

 力;全面守法是我们联防联控的“吸铁石”,能够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团结奋战。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是有序推进疫情防控的“坐标尺”。行止有度,言字有法。事物的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社会的进步依靠法律法规。法律之于疫情防控尤为重要,试想如果缺少了法律的约束,很多工作将无从进行。前段时间,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全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的交通管制和居民出行管控,就是最为直接的例子。法律看似无情,但社会主义的法律却是对人民感情最深刻的表达。法律中的条款都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的,这也体现了我党的性质和国家的性质。在推进疫情防控的工作中,我们要握紧法律标尺,准确定位和检测其间的社会各层面,确保一切都在“度量”之内。让抗“疫”之树,没有旁逸斜出、病侵虫蠹,只有这样才能枝繁叶茂、有“型”成长,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健康的蓝天。

  法律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抗“疫”只是我们前进过程中的一个小小坎坷,其最终目的还是发展和复兴。因此,社会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这是基础。所以疫情防控,不能动摇根基,不能破坏稳定。而法律正是巩固国家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理论基础和行为准则。中华民族的复兴航船会面临狂风巨浪,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压舱石”,才能攻坚克难,化险为夷。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律都以其权威性和客观性维护稳定。面对疫情,不能乱了方寸。心乱,则皆乱。在法律强大的稳定力量下,我们得以迅速投身战“疫”,有序开展工作。如今,复工复产工作也已经陆续开展,经济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法律稳,则社会稳。法律“压舱石”让我们迎风更稳定,抗“疫”更有“型”。

 法律是有力保护人民健康的“定心丸”。我国的宪法在根本上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其他衍生法律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并最终建立起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也是我们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的根本和初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律就是准则。为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优越性,通盘谋划,全局掌控。集中力量办大事,汇聚共识战疫情。第一时间为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人心稳,人心齐,必克时艰,闯难关。危难时刻,有法律稳战局,有党中央定乾坤,人民群众是有依靠的,战胜疫情是有保障的。挂群众于心,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疫情防控,是给人民群众最大的温暖,是有“型”抗“疫”的落脚点。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基础上,我们一定要紧紧依靠党中央,充分运用好法律利器,确保疫情防控依法依规运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抗“疫”的全过程控制,让抗“疫”更有效,让抗“疫”更有“型”。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近几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极大改善,但仍有部分公民尊法守法的观念不强。当下时代,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大普法守法力度时不我待。

  法律是国家繁荣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守法”,才能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只有“守法”,才能恪守权为民所用的底线。“守法”不单单只是一个名词,它更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守法”,就必须要夯实学法用法的基础,不仅仅要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更要了解含义背后的深意,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寻解决之道,避免在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时张冠李戴、似是而非,甚至是喊出“老子就是法”的雷人之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的守法用法意识,是国家法治意识的晴雨表,是社会法治发展水平的风向标。整个社会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风尚,首先源自领导干部对法律的遵守和运用,奉法者强,则国强,领导干部要做好守法用法的标杆,以自身带动法治社会的发展。

 法律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一个拥有良好法律素质和正确法治观念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运转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反之亦然。近几年来,从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天津老太太摆射击摊位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到最近的大学生私自贩卖烟草非法经营案件,一件件看似啼笑皆非的“小事”,不正是普法进度与社会发展速度不平衡的体现吗?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活动、社会活动所引发的矛盾也随之展现出新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面临诸多挑战,只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法制意识深入到每个人心中,才能共建现代社会的“乌托邦”。如今,七五普法如火如荼,我们更要以此为契机,开展富有成效的普法教育,使更多的公民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因为不懂法律而造成的悲剧发生,为社会带来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全面依法治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法治苍松”的成长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以“守法普法”之雨露悉心灌溉,法治国家,定当可期!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党员学习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汇篇

  11 月 16 日出版的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面对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矛盾风险挑战,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对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地位更加突出,意义更加重大。

  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事实证明,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

 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坚持加强依法治国的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以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发挥依法治国的群众力量。法治中国的宏伟画卷,需要全体公民共同绘就。要在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入脑入心,让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权利,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

 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真抓实干,用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走好理想信念、联系群众和工作作风的治理“上坡路”。

  走好理想信念“上坡路”,筑牢思想“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员干部要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增强纪律、法治、政德及责任意识,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以身许党、许国、许民,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走好联系群众“上坡路”,甘当普法“孺子牛”。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长期执政的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中国已进入法治新时代,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

 积极广泛普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充分让群众感受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明白要遵守的法规和履行的义务,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走好工作作风“上坡路”,担当实干“树清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党员干部时刻树立法治观念,心中常悬法律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绝对不能有“越红线、试边缘、打擦边球”的思想。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淬炼党性素养,严格自身作风,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为民担当实干。践行清风廉政的“公仆”情怀,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习惯在监督下和阳光下办公用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检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认真整改,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

 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

 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当在“知、守、用、护”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公民要知法,知晓法律基本内涵和条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做到知法,就要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在思想和行为上都要加点“法料”。要首先搞清楚、搞明白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摄取法律知识“营养”,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生产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在行动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公民要守法,恪守法律基本规定和准则,做法律上的“老实人”。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行动准则,是限制违法行为、杜绝社会不良现象的“警示红线”,是维护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有了“法”,就有了“边界”。自觉守法,才能不偏离轨迹、不偏离人生的“航向”。作为公民,必须增强法律“红线”意识,长鸣法治“警钟”,紧绷守法之弦,恪守各项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准则,牢牢守住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线,自觉知法守法,坚决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做法律上的“老实人”。

  公民要用法,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做法律上的“践行者”。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要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特别是在解决棘手的法律权益问题时,要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匡正社会不良风气;要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公民要护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法律上的“支持者”。贯彻执行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高社会法治治理能力,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离不开每个公民的支持和维护。作为公民,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炼就法治慧眼,善于、敢于、勇于发现和制止社会违法行为,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行为自觉;做法治氛围的捍卫者,积极参与到培育积极向上良好社会风气的行动中,传递社会正能量;做全面依法治国的执行者,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为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水平建设法治中国助力。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工程中,党员干部的信念、决心和行动,既是形象金名片,也是重要风向标,更是关键推动力。正因如此,党员干部要将法治理念熔铸于心、践之于行,争做“先行者”“排头兵”,引领群众投身全面依法治国恢宏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法治力量。

  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把牢尊法崇法“定盘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明灯。只有筑牢法治思维的基石,一事当前先找法、解决难题依靠法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才会更加笃定。坚持看大局大势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读后感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政党兴衰、国家富强,事关人民幸福、百姓安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出版发行,可谓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筑牢“法治之魂”,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不是小打小闹、东修西补,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牢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要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等各个领域,进一步强化党

 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怀疑、迷茫以及否认,要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不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夯实“法治之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始终将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法治的根本目的,积极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察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际行动中,围绕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医药卫生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利益。概而言之,只有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凝聚“法治之力”,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

 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意识不会从天而降,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起参与建设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意识。与此同时,还要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和服从力度,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要我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就一定能以法治之力不断成就中国之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尊法意识,夯实法治根基,落实法治行动,以思想自觉推动行动自觉,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3 3 篇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3 月 1 日出版的第 5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国奉圭臬,治依良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的时候,就越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就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确保其依法部署防控工作。作为关键少数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这场战役的“前敌指挥”。他们是一个地区、一条战线的具体执行者和决策者。他们能否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直接决定着战“疫”的成败。因此,坚持依法防控,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做讲科学、用法规的模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制定防控举措;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市场监管、治安管理等执法工作,对暴力伤医、造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严厉打击惩处,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

  管住党员群众这个“绝大多数”。要确保其依法履行防控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

 位和个人,在疫情期间需要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牢管住党员群众这个“绝大多数”,引导大家强化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不慌乱、不添乱,严格遵照指令行事,在报告自身健康状况、具体行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外出聚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做到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积极利用各种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主张权利,避免出现暴力伤医、干预执法等违法行为。同时,要认真学习科学的防疫知识,提升自己自我防护、甄别谣言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实为疫情防控贡献积极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为疫情防控的决策者,一定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群众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者,一定要遵纪守法,积极配合,为疫情防控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总之,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就一定能早日夺取防疫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法不严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疫情防控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

 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得顺不顺利,事关国运兴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福祉。“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每个国家都想太平无事,则繁荣昌盛,但向上发展总是曲折的,动乱多事会使国家和百姓长久贫穷。只有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集中力量办大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才能赢得这场疫情“人民战争”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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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秉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增进人民福祉,是无产阶级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 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人民战争”打响之初,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

 民至上的第一理念。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定信心、众志成城,才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总体战。“大厦不倾,匪一瓦之积,黎庶之安,乃众贤之力”,这场战“疫”中,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各党政军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紧急行动、全力奋战,广大医务人员英勇救治,一大批科研团队推进科研攻关,各地支援的医疗队驰援武汉,解放军、基建工作队投身建设雷神山、火神山两座医院,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一大批物资,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岗位、加强管控,广大人民群众服从部署、团结奋战,形成了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的公共卫生安全做出贡献。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立法,提高法治化水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使得我国有法可依,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绷紧敬畏法度之弦,带头争当尊法的模范。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觉行动,做到任何时候都不敢越雷池半步。要深刻认识到,捍卫法治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践踏法治精神,就是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是党纪国法不容许的,是人民决不答应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因此,党员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扎实践行法治精神,带头争当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新时代法治理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

 能干、怎么样用权等问题,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以法治精神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把守法当作立身做人的头等大事来抓,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要以法治思维去应对风险,以法治精神去迎接挑战,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的框架内履职尽责,让权力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确保手中权力始终不越位、不错位、不出轨。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

  致力全面依法治国,带头争当用法的模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不断检点自己,时刻修偏正向,始终保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坚定定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大全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

 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社会是文明的标志,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纲要》的重大意义,扛起神圣使命,大力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

  出台《纲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求。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法治政府、构筑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得益于以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和遵循,得益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深化,得益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纲要》的出台,

 回应了社会关切,回应了现实需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蓝本,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宣传《纲要》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有力抓手。全民守法用法,是建立在知守的基础之上的。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宣传的思想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和短板,提高普法工作水平。要大力宣传《纲要》,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要通过宣传《纲要》,引导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使法治精神真正融入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使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贯彻《纲要》是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的必要途径。《纲要》提出,到 2025 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人权保障和人本取向,《纲要》的贯彻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形成符合基本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权益充分保障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纲要》贯彻工作,创新方式,拓宽形式,丰富内容,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落实《纲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充分

 体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增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党员干部落实《纲要》,就要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形成良法善治新局面,以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事业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样,这场事关全民安危的抗“疫”阻击战也需要法治的支持、法治的力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紧要关口,依法科学防控,规范有序阻击显得尤为重要。在防控过程中,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发动党员和群众开展联防联控、群管群治,战“疫”取得了重大成果,为全国人民抗击病毒疫情增强了信心。

 然而,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防控疫情工作中,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有的高价出售出售口罩、酒精等防护物品;有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有的抬高蔬菜、水果等群众日常生活用品价格;有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借机发国难财。有的不听规定规劝,不报、瞒报或谎报“疫情”;有的不服从防疫管理,闯卡或者谩骂殴打执勤人员;有的聚众打牌赌博;有的行“鸡鸣狗盗”之事,等等。凡此种种都为病毒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被动,有的造成了危险危害。对此,相关部门都依法依规及时给予了处理。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法制必须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发挥作用。对于如何依法科学防控新型病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当前,防控工作到了最紧要关头,依法防控更显得尤为重要,关键时期、关键时刻必须采取“关键”措施和手段。

  各级党委政府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主要机关,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重要部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群众的信心和希望。要坚持把法治及时科学运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断提高防控的实效性,这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负责。

  在防控中践行法治,在执法中树立形象。这次抗击病毒疫情的战役,是全民的斗争,人人都是“局内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

 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抗“疫”斗争中凝民心、聚民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众志成城早日赢得抗击病毒疫情的伟大胜利。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2 月 5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抗“疫”,立法是根本。依法治国首先是有法可依。立法部门要加快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问题要重点研究,构建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立法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立法必须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使每一项法律都能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依法抗“疫”,执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要

 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依法抗“疫”,守法是目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带头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对群众的热切回应和关怀。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接受法治教育,大力营造形成人人守法、共同抗“疫”的良好法治氛围。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直牵动着国人的心。人们急切渴望这场对抗疫情的阻击战能够尽快赢得胜利,让日常生产、百姓生活早日回归正轨。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正是从法治层面助力疫情防控迈上“快车道”,也为国人增强信心打赢防疫阻击战注入一支“强心剂”。

 追根溯源、完善立法,为疫情防控“把好脉”。俗话说:“把脉问诊、追根溯源”,面对疫情形势的日益严峻,还需以从根源上找准“病因”,才能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做好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习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架构严密、有序运作的法治机制,方能为各地区、各部门、各条线科学合理、有条不紊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从中央到地方,织密“一张网”、统筹“一盘棋”,保障社会秩序井然、安定有序。

  依法履职、狠抓落实,为疫情防控“站好岗”。面对这场来势汹汹、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的疫情,广大党员干部切不可在这场战“疫”面前露了怯、失了慌、站不稳,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而要积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职站好每班岗,以实际行动切实让党放心、让群众安心。习总书记指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党员干部要将疫情作为锻造和检验自身能力的“试金石”,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依法履职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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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政法系统《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真抓实干,用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走好理想信念、联系群众和工作作风的治理“上坡路”。

  走好理想信念“上坡路”,筑牢思想“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员干部要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增强纪律、法治、政德及责任意识,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以身许党、许国、许民,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走好联系群众“上坡路”,甘当普法“孺子牛”。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长期执政的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中国已进入法治新时代,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积极广泛普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充分让群众感受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明白要遵守的法规和履行的义务,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走好工作作风“上坡路”,担当实干“树清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党员干部时刻树立法治观念,心中常悬法律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绝对不能有“越红线、试边缘、打擦边球”的思想。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淬炼党性素养,严格自身作风,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为民担当实干。践行清风廉政的“公仆”情怀,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习惯在监督下和阳光下办公用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检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认真整改,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500字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 2 篇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一以贯之率先垂范,当好依法治国的“排头兵”,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普法用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守法在前,筑牢“法治之基”。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风向标”,尊法守法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与公序良俗,要深化依法治国,基层党员就必须把牢守法这个基本,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典范。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去研究法律、运用法律,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将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触碰底线、不逾越红线、不打擦边球,示范引领群众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维护社会秩序井然。另一方面,要有法治思维,无论是公共行权还是个人处事,都要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牢牢把握“法定职权必须

 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担当,当好依法治国的模范践行者。

  普法先行,积累“法治之势”。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根基,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核心在于守法用法,关键就在于尊法普法,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普法宣传方面下足功夫。一方面,要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要充分运用线下(传单+标语+常态宣讲)、线上(视频+文章+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深化以案说法、日常普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枢纽作用,对群众身边的矛盾调处、纠纷解决,要充分融入法治理念,推动司法调解、道德化解,让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信念,主动去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用法当头,行好“法治之力”。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用好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用法上做好示范引领。一方面,要用法治理念指导实践,要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各类具体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不仅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果,还需要考虑法律效果,要把学法、用法、守法与依法办事实践紧密结合,在经济和

 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中,要不断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自觉在受监督的环境下掌权、用权,自觉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以“斗争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推动“法治之力”终端见效、固化长效。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有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绷紧敬畏法度之弦,带头争当尊法的模范。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觉行动,做到任何时候都不敢越雷池半步。要深刻认识到,捍卫法治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践踏法治精神,就是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是党纪国法不容许的,是人民决不答应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因此,党员干部想问题、

 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扎实践行法治精神,带头争当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新时代法治理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怎么样用权等问题,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以法治精神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把守法当作立身做人的头等大事来抓,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要以法治思维去应对风险,以法治精神去迎接挑战,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的框架内履职尽责,让权力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确保手中权力始终不越位、不错位、不出轨。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

  致力全面依法治国,带头争当用法的模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不断检点自己,时刻修偏正

 向,始终保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坚定定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