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监管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工商部门食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区食品安全体系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隐患向城乡结合部位和农村转移。1-8月份,市工商系统共受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1286起,其中9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调研】市工商局城乡结合监管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城乡结合监管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工商部门食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区食品安全体系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隐患向城乡结合部位和农村转移。1-8月份,市工商系统共受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1286起,其中920起发生在农村集贸市场和城镇边缘食杂商店及露天摊位,城乡结合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成为工商部门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防控部位。为了保证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市工商局对城乡结合区域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部分意见和建议。
一、城乡结合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一)10人以下小型餐饮店二次污染严重。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城乡结合区域餐饮店多数为10人以下的小型作坊式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分工不明确,经常出现一人身兼数职,缺少有效规范的管理制度,“大锅饭”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严重的食品原料二次污染问题。如多数小餐饮店的从业人员是家庭成员或雇用临时人员,普遍无健康证、店内环境卫生差,消毒设施不完备。调查中涉及的120户小型快餐店,75%以上的没有合格的消毒设施,40%以上的出现生熟菜混放现象。
(二)城镇边缘餐饮店原料进货把关不严。一是缺少统一的配送机制。调查中发现,80%以上的小餐馆没有固定的蔬菜配送渠道,以分散农户送货、采购人员临时到农贸市场购买等方式购入蔬菜,选择采购对象主要决定于蔬菜价格。二是缺少自检设施。购入用于直接加工熟食的蔬菜等原料,由于没有完善的自检设备和自律制度,原料质量难以保证。三是食用油来源情况不明。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先后查获3起私炼“地沟油”的案件,现场查扣“地沟油”1000余公斤,据当事人交待,其炼制的部分“地沟油”流入城乡结合区域小餐饮店,由于没有销货台帐,执法人员难以全面追查到消费领域。
(三)农贸市场裸装食品受环境污染严重。农贸市场是由许多露天摊位组成的混合型经营场所,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多个种类的经营业户共同聚集在一起,包括农资、衣服、日用商品等,这样的环境下混合经营熟食摊位极易受到二次污染。同时,裸装食品个体经营者限于经济条件,无法配备大型安全防尘设施,尤其在夏秋季节,农贸市场中大量的裸装食品安全隐患很大。
(四)流动食品经营摊位无照经营现象较多。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大量村民迁入城乡结合部从事个体户经营活动,多数属于临时性的流动经营业户,无法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一是往往采取不悬挂门头、开门经营关门居家等方式经营。二是餐饮店涉及到卫生部门的前置审批等限制,无法办理工商执照,但附近居民有消费需求,工商部门取缔困难。三是经营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工商部门推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五)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较弱。通过在集市发放调查问卷发现,群众维权的第一选择是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有60%以上的群众选择怕麻烦、就此放弃,选择到工商部门投诉的比例明显偏少,部分群众不知道消费投诉的热线电话,维权意识薄弱。
二、城乡结合区域食品隐患形成的原因
(一)城乡结合区域外来人员流动大。城乡结合部远离城区,房租及日常消费水平与城区内部相比较低,比较适合外来打工人员居住需要,导致城乡结合区域的临时流动人员量较大。流动人口的收入和文化水平相对不高,法律及维权意识不强,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所知甚少,对食品的辨别能力较差,在购买食品时一味追求价格便宜,由此催生出质次价低的不合格食品大量销往城乡结合区域。同时,部分流动人员受利益驱使,加入到制假贩假的行列,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城乡结合区域人员法律意识低。一是城乡结合部从数食品经营者是外来流动人口和本地失地农民,他们认为自己做点小生意,靠劳动挣钱合情合理,这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较弱,缺少市场经营知识和成熟经验。二是因嫌麻烦或是对政府部门存有抵触情绪,认为无照经营不是什么大过错,不必去办照,属于知而不律的行为。三是逃避工商监管,从事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利用消费对象是弱势群体或在本地停留时间较短的特点,有目的地进行违法经营。
(三)城乡结合区域执法监管力量薄。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工商所一般人员较少,而辖区面积较大,工商所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不足,能够实现食品快速检测的种类较少、范围有限。同时,由于检测周期较长,严重影响日常监管的及时和高效,推行的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够理想,经营户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也导致监管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四)相关执法部门监管工作协调难。做好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其中房屋出租、流动人口的管理涉及公安部门,餐饮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问题涉及到卫生部门,生产环节食品质量涉及质监部门,城市道路流动摊贩管理涉及城管部门。目前,各部门还缺少有效的沟通交流,往往独自开展专项整治,效果不够理想。最主要的是,工商部门要进行整治活动,必须要得到街道办和村委会的支持,而乡镇一级的政府出于维护稳定、发展经济等各种因素的考虑,对工商部门的工作采取支持但不表态、表态但不明确的做法,客观上增加了查处难度。
三、工商防控食品安全隐患的建议
(一)推行“超市下乡”防控制度。连锁超市在购销货方面有着严格的程序,并对所售商品实行统一配货,把好进货源头就能确保各连锁店的食品安全,要利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机会,与连锁超市进行会谈,动员超市经营者推进超市下乡。同时,可与超市进行联合调研,利用掌握的企业信息和市场调查情况,充分向超市说明城乡结合部存在的巨大市场需求,以此加快推进超市下乡活动,逐渐淘汰小食杂店,净化群众的消费环境,也方便工商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推行分级分类连锁经营制度。针对目前流动摊贩较多,管理较为混乱的现实,建议组织协调规划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进行统一的市场规划,在城乡结合部人口较多的地方兴建若干市场,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今年6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蒿泊大集整体搬迁工程顺利实施,新建的闫家村市场不仅满足了周围群众的生活需要,带动了城乡结合部的经济发展,而且使食品监管更为有序,为其他市场的建立、搬迁树立了良好的典范,也提供了一些有用的经验和参考。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自身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要继续加强对乡镇工商所的支持力度,在人员配备、硬件配备、车辆配备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基层工商所有足够的人员和时间对辖区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管。二是加强对食品检测人员的培训,完善日常检测和快速检测制度,使食品检测常态化;逐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警示制度,做好消费预警工作。三是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一支社区食品安全联络员队伍,同时发挥消协的监督作用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做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四)提升城乡结合区域消费维权意识。应继续加强对工商部门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切实做好每年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并可考虑组成“送法下乡”宣传队,进入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并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扩大活动在这一区域的影响力,提高附近居民的维权意识。二是可印制工商宣传册、宣传画或温馨提示,张贴在城乡结合部人口流量较大的车站、餐饮店等处,将宣传工作做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维权氛围。三是通过电视等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情景模拟等案例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发动群众举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建立相关部门联合防控制度。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仅靠工商一个部门难以管好。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组成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建立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城管、规划、卫生、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各部门的职责,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统一调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真正有效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城乡结合区域食品监管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城乡结合部的一些乡镇政府、村委会由于自身利益,可能对工商工作采取不配合的做法;随着政府的城区扩建计划,这一区域也已纳入政府的总体规划,因而工商机关要开展监管工作,必须要多与上级政府协调,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此外,联合执法行动中的公安、城管等部门也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政府的支持十分重要。
(二)注意改进监管方式。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多,“三无”人员多,人口素质不高,很难要求其遇事能用理性思考,地方政府对这一区域的稳定工作也很重视。工商部门在监管时要注意监管方式,多以教育提醒为主,督促其进行改正,尽量减少使用行政处罚权,防止其产生抵触心理。
(三)正确处理部门关系。现今的民生电视栏目以其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特点,对群众的影响越来越大。调查中不少群众也表示此前出现维权难题时经常打电话给电视台寻求帮助,这要求我们工商部门应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争取让媒体在接到消费维权类投诉时能第一时间与工商部门联系,由工商部门出面进行调解,新闻媒体跟进报道,这既可以加强对工商工作的宣传,又可以防止出现监管缺位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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