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从政党课讲稿(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XX 乡镇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教育党课讲稿 主讲人 XXX 2011 年 月 日 同志们:
根据县纪委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
下面我就一起和大家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请同志们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之后还要进行自学。
领导干部必须学习 《廉政准则》 它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要求各位党员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按章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要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模范的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有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 健身、 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 廉租 3 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
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 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 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 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 培训、 旅游等费用为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 留学、 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 纵容、 授意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 其他
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 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 纵容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 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 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 纵容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 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 比阔气、 挥霍公款、 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 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 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 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 购买、 更换、 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土地使用权出让、 政府采购、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兼并、 破产、 产权交易、 清产核资、 资产评估、 资产转让、 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 承包、 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和沽名钓誉的“政债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力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 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 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 职称、 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的活动。
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本人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今后党员领导干部参 7 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今后要把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内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同志们按照县委、 县纪委的要求我们全面系统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希望大家要做到融会贯通注意言行举止、按章办事做好表率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