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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剖析材料 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剖析材料
强调依法从严治警,必须着眼于强化干警的“法规”意识,紧紧抓住严格落实“法规”这个根本,在深化“法规”的教育训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建设水平。这是当前我们依法从严治警的迫切要求,也是我们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依法从严治警,必须坚持把学习贯彻“法规”贯穿于法警队伍建设全局
随着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审判工作实行“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法警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社会的发展,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法院面临的审判任务将会随之加重。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保证法警部门服务保障职能实现,就必须把“法规”作为指导法警队伍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摆在应有的位置上,把深化“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法警队伍建设的主线,贯穿于法警部门年度教育训练的全过程,在依法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中“生成”战斗力。
一是要树立“法规”统揽法警队伍建设的思想。《人民警察法》、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是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根本法典,提高法警队伍建设的水平一旦抛开它就会失去标准、失去方向。因而,我们必须严格遵照“法规”去筹划、指导法警队伍建设,坚持
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范法警部门的警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树立用“法规”统揽法警工作的思想,法警管理部门和各级法警队的领导,在贯彻执行“法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必须自觉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学,带头用,带头抓落实。养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真正形成筹划工作依据“法规”,指导工作遵循“法规”,检查工作对照“法规”,讲评工作运用“法规”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各级法警部门要在年度教育训练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中,把学习贯彻“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年度重点解决哪几个问题,每季度突出哪几个专题,每月抓什么重点,每周学什么内容,安排多少时间,制定出操作性很强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结合法警部门的实际,对“法规”学习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达到学习内容系统化,教育活动系列化,训练方式多样化,养成训练制度化,检查督促经常化的要求。
三是要把“法规”的贯彻落实与法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彻落实“法规”必须联系法警队实际,切合法警工作的特点,要切实纠正就“法规”学“法规”,把学习贯彻“法规”与其它工作割裂开,学习与运用相脱节的偏向,特别是纠正那种应付式、应急式、运动式的
不良做法,把指导思想搞端正。要树立“融合”、“渗透”意识,把“法规”的学用与警政、警务、警训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渗透,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二、依法从严治警,必须坚持把学习贯彻“法规”纳入司法警察必学、必训课目
养成不正规、不经常是学习贯彻“法规”中的“顽症”。领导在与领导不在不一样,训练场上与训练场下不一样,检查与不检查不一样的问题成了—些法警队伍建设中的“牛皮癣”。不但难以根治,而且经常复发,对法警队伍建设起着很坏的作用。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强教育,严格检查督导外,重要的是严格进行“法规”的训练。没有训练就没有养成,没有养成就没有落实,要把“法规”训练作为法警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作为法警队伍经常性管理的重要方面,把经常性的训练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齐抓共管使之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法警队伍的养成。
首先,要根据“法规”规定的内容,研究制定统一的教案。“法规”中需要训练的内容很多,要区分条块,把握重点,科学组合,编成若干训练课题,统—制定训练教案和考核标准,进行严格正规的训练,可以先抓点示范,后普及提高,以求内容,形式的实用化、制式化,规范化。
其次,要把集中训与坚持做结合起来。“法规”训练的目的是为了养成和运用,必须把学习贯彻两者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时间进行强化训练,每年的年初的训练安排、各级法警队组织的集中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都要把“法规”训练作为重点内容,不断地巩固和提高训练效果,让法警既要掌握理论知识的内涵,又要把学习、训练“法规”与法警日常言行挂钩,督导干警怎么讲的、怎么练的,就怎么去做,始终要用“法规”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一言—行,一举一动,使全体法警时时、事事、处处按“法规”行动。
第三,要把“法规”训练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严格进行“法规”训练的目的,归根结蒂还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服务。因此,我们在进行“法规”训练一定要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把“法规”训练穿插于日常工作中,借助值庭、押解、看管、执勤等警务工作,巩固“法规”训练效果,培养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作风,要把“法规”训练与练作风、练思想、练纪律紧密结合起来。有意识地培养法警令行禁止,—切行动听指挥的观念。锤炼法警队伍顽强的斗志和过硬的作风,提高法警的基本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依法从严治警,必须坚持把法警部门的领导培养成为学习贯彻“法规”的明白人
法警队的队长和管理骨干既是学习贯彻“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落实“法规”的实施者、组织者,这就要求他们要积极探索研究
新形势下的科学治警之道,首先成为贯彻“法规”的明白人,自觉地运用“法规”指导管理实践,增强用“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前少数法警队领导管理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就是不会运用“法规”,缺乏“会管”的能力,“敢管”的魄力,在组织上削弱了依法从严治警的基础,影响了队伍建设的质量。如果我们警队领导和骨干能够真正增强“法规”意识,依据“法规”实施管理,许多问题就能探其先兆,发现端倪,不至于小问题酿成大的祸端。因此,我们学“法规”要先从警队领导和骨干抓起。
搞好集中培训,提高警队领导、骨干会管的能力。各级法院要把学习“法规”作为每年“法警工作会议”重要内容,警队领导和骨干学习培训的重点,从“法规”教学教案的编写、备课示教、到教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法警队领导和骨干的集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分类示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正规的体能和技能等基本功训练,培养和提高警队干部、骨干的熟知“法规”的能力,讲解示范的能力、依法管理的能力。
模范执行“法规”。各级法院和法警管理部门要结合近几年全国法院法警系统发生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帮助法警队长们从中吸取教训,认清不按“法规”治警的危害,教育干部骨干树立规范、科学管理观念,毫不动摇地依法从严治警,变“人治”为法治,变随意为严格,变“粗疏”为科学,以自己的管理实际行动纠正和克服训练管理中与“法规”相悖的以权代法、随意变通、以罚代管的问题,真正
做到口上宣讲“法规”,心里思考“法规”,平时学习“法规”,行动上示范“法规”。
四、依法从严治警,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
当前,有一些法警队抓管理教育工作,仍然习惯于形式上热热闹闹、轰轰烈烈,重突击,轻经常,重有形、轻无形,结果是两头冒尖,前面出经验,后面出问题。因此,学习贯彻“法规”,一定要把着眼点放在抓经常、打基础上,紧紧扣住“法规”的学习、训练、执行、检查四个环节,严格督促法警队一切按“法规”运转,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抓好“学、训、用、查”四个环节,使这项工作保持经常,健康运行,就要建立富有成效的运行机制。首先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分管法警工作的院长要担负学习贯彻的第一负责人,高级法院总队要成为整个法警队伍学用“法规”的教育计划、考核检查、评比竞赛及其它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次,各级法警队要层层建立责任制,把责任定细,人员定位,措施定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管理网络,谁出了问题谁负责任,板子就打到谁的头上,保证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
二是建立检查督导机制。最高法院政治部苏泽林主任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现场会上强调“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履行好管理职能,指导、
监督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此,我们必须加以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和上级法警管理部门要始终把加强检查督导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掌握实情,发现和纠正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定期分析各级法警队贯彻落实“法规”的情况,发现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教育整顿,确实发挥上级警队对下级警队指导督促作用。坚持法警条线对口查,重点部位反复查,不定时间随机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法规”,必须坚持赏罚分明,这是调动法警贯彻落实“法规”积极性的有效手段。要发挥典型激励的作用,对严格执行“法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法警队和法警要大力表彰奖励,让单位和个人在学用“法规”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贯彻落实“法规”差的单位和违法乱纪个人,一定要依法查处,让他们从中感到切肤之痛,确实起到奖一个,激励一片,罚一个,教育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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