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探索及其启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王长江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的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起什么作用?对这个基本问题,党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调研】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设探索及其启示(全文),供大家参考。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探索及其启示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王长江
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的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起什么作用?对这个基本问题,党内虽然一直在进行研究,试图论证并找到令有关各方都满意的答案,但总的来说是进展不大,似乎走进了一种观点相持、谁也不能说服谁的困境。值得关注的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走在全面前面的温州市,围绕这个问题作了大量十分积极有益的探索,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党组织的活动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关系问题,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深刻的思想和观点,而且为从微观上和宏观上思考党的建设,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都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和启示。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实践,很值得我们重视和深入研究。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
企业中的党组织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问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因此,企业党组织的定位是非常明确的,叫做“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积极地实现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不断改进本单位的工作。”①及至1982年,十二大党章依然作出了“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的规定,可以看作是对长期以来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概况。从体制上看,就是我们所说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很显然,这是一种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党组织活动方式。在改革开放、逐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定位、作用和活动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党领导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党建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开始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变革时期。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企业功能的深刻变化,从根本上说,企业党的建设遇到的是两大困惑。第一个困惑是:在企业中究竟该不该建立党组织?这个问题,对于包括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来说,都是存在的。因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不再是行政的附属物,而是变成了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独立经营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政治组织的党组织,和企业是什么关系?第二个困惑是:企业中的党组织究竟如何定位,起什么作用?当企业作为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存在时,党组织顺理成章地应当领导企业的全部工作。但当企业成了独立法人,建立了一整套完全按照市场要求运作的现代企业制度时,党组织继续决定和操控企业的事务显然已不合时宜。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企业党的建设,正是围绕解决这两大问题的困惑而展开的。
在实践中,首先遇到和需要解决的是第一个困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支部建在连上”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领导民主革命胜利的一条成功经验。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在工厂、农村、连队、学校、商店等基层单位都建立党组织,是对这一经验的坚持和运用。现在,虽然我们实行了市场经济,是对这一经验的坚持和运用。现在,虽然我们实行了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方向没有变,国家的性质没有变,党的领导没有变。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是党借以领导整个国家的基础所在。在包括非公制经济在内的所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党的领导的鲜明标志,必须坚持。
另一种观点认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不再是党实现自己政治任务的工具,而是成了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赢利为目标的独立经营主体。党是政治组织,没有必要建在企业中。在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会加大企业运作成本,妨碍企业正常运行。世界各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都没有党组织在其中活动,也能正常运营。这说明党组织不是企业经营所必需的。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和约束,靠的是制度和法律,无须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党组织来解决。
两种观点的争论,实际上到现在都依然存在。但在实践中,主张在企业中保留和建立党组织的观点依托传统理论在人们思想上长期形成的强大影响,显然占了上风。中央和地方组织部门陆续作出了加强企业党建的规定。在国有企业继续保留完整组织形式的同时,一些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也在“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的要求下,开始建立党组织。企业中要不要建立党组织的问题似乎已经解决。
不过,由于企业党建工作的依据,仍然主要是我们党领导民主革命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传统党建理论,因此,在建立党组织之后,党建工作和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矛盾显现出来。人们发现,党建工作的普遍加强,并没有带来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相反,企业中有没有党组织,似乎和企业经营得好坏并无直接关系。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由于同时存在党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两套系统,造成了企业授权关系紊乱,决策权限不清,反倒妨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因此,相比第一个困惑,接踵而来的是第二个更大的困惑:党组织在企业中起什么作用?在1989年以后的若干年里,这是人们在党的建设方面探讨最多的问题之一。
在探索中,人们形成了两个基本的共识。一个共识是:企业既然已经作为赢利为目标的经营主体,那么,党组织就不再是企业决策中心。决策中心应当是厂长、经理。党组织应当主要在政治上起作用。另一个重要共识是:对于不同类型企业中的党组织,应当给予不同的定位。十六大党章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作了明确划分,可以看作企业党的建设的最新成果。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定位在“政治核心”上,而后者则避开了“核心”的说法。很显然,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企业主拥有企业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要求党组织在其中起政治核心作用是不现实的,是无法做到的。十六大党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经济发展实际,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企业性质对党组织定位的做法也在一些地方的探索中体现了出来。例如,浙江省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起政治核心作用”。
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规定,固然是对过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从另外一个角度可以表述为“领导核心作用”)的明确改变,是一大进步,但是,“政治核心作用”到底是什么,却依然是含混的。例如,它在企业中究竟体现谁的利益?如果“政治核心”意味着代表国家利益,那么在国有企业中,党组织自然应该站在所有者即国家一边。这在计划经济的逻辑下讲得通,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则讲不通:但企业中的劳动者还有独立于国家整体利益的局部利益。这种利益和整体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比如说,给国家纳的税多,工人的工资必然相应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党组织完全站在所有者一边,一味主张工人少拿工资,就会和职工的利益产生矛盾,使职工很难相信党组织是能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但如果党组织站在职工一边,显然又与国有企业的性质产生矛盾,同样是不合适的。作为两者择一的选择,国有企业普遍采用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的模式。这就意味着,我们是把党组织放在维护所有者利益的位置上的。
党组织的这种尴尬,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了。因为在非公有制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界限更明确,遇到的矛盾更突出。如果党组织站在企业主一边,它就变成了企业主谋求自己利益的工具,和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合;如果完全站在劳动者一边,那么,一方面,党组织实际上干的是工会的事情,反倒证明其存在是多余的;另外一方面,党组织不可避免地站到了企业主的对立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必定普遍拒绝在自己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当然,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党组织谁也不代表,而是代表上级党组织,代表政府。但是这样一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会更加尴尬:企业是独立市场主体,它们和政府党组织没有隶属关系,不需要党组织,业主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不会欢迎党组织;职工则不会关心和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因为这和他们的利益无关。面对这种状况,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被接受的是“在职工群众中起政治核心作用”的选择。不过,这种定位,带有很强的传统理论的色彩。我们从探索初期关于非公有制企业的业主和劳动者关系的解说中可以看到确立这种定位的依据。例如,1989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强调,“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①既然是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进行选择,我们当然义无反顾地要选择维护被剥削者的利益。这似乎是退到了过去把党组织看作是阶级斗争组织的思维。这样一来,问题就又回到了原点:我们靠什么来说服企业主在他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
由于企业党组织的定位问题没有解决,实践中便出现了各种问题。事实表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难以令人满意。据2005年浙江省的一项调查,在回答“所在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时,被调查者的13.6%回答“很高”,27.3%的人回答“比较高”,而回答“一般”的占到59.1%。在被问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时,只有18.2%的人回答“好”,而回答“一般”的则有81.8%。大部分职工群众反映,企业党组织开展群众活动以及群团组织活动不正常,有的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基本上采取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等形式进行,有的只满足于组织几次文体活动,节假日举办一些纪念庆祝活动,帮助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且很多是临时性的,措施不多,内容单一,形式单调。②此外,党组织的活动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和企业主的关系。91%的人认为,企业主的支持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党组织总是自觉不自觉的要去迎合企业主的口味。反过来,企业主对党组织也多出于利用的目的。有的企业主建立党组织是为了摆摆样子,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有的企业主让企业党组织去做好些得罪人的、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党组织变成了业主的工具,成了业主和员工发生矛盾的替罪羊。当然,也不排除有较好处理两者关系的情况,但这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人际关系,带有更多的偶然性。有一种说法是:企业主聪明,把党的工作与企业发展联系起来;书记精明,知道自己的位置,“支持”、“帮助”企业主。这种模式,类似于国有企业中的“哥俩好”。总的来说,由于党组织的定位问题实际上没有解决,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活动开展得好的为数不多,顺便指出,相比之下,浙江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方面做得比较好的省份。在多数其他地方,情况更不容乐观。
温州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新一轮探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温州是最早出现非公有制企业的地方,并且迄今仍然是非公有制经济最发达的地方。有一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在温州,到2006年初,全市已有个体工商户22万户,民营企业13万多家。两项合计,非公有制的工业产值占了全市工业产值的96%,上交税收占了75%,从业人员占了80%,创造的出口额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98%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当之无愧地成了温州发展的主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推进城市化的重要基础,经济发展的活动源泉。经济的发展,使温州最早遇到虽的地方还没有遇到的问题,也促使他们比别人更早地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问题上,尤其如此。
通过这些年的探索,温州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设有哪些新的认识?
第一,企业党组织应当是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企业党组织是政治组织,但不应当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额外负担。毫无疑问,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建立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司其职的法人治理结构,就具备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但是,有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等于企业必然立于不败之地。相反,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同样既可能在竞争中发展,也可能在竞争中衰落。其原因固然众多,但是,企业组织自身显然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要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企业不但需要现代企业的架构,还须是强大的团队,有高度的内聚力,有拼搏的精神。法人治理结构并不天然提供这些条件。企业党组织则由于自身特点和优势,能够满足这方面的要求。企业党组织站在这样的角度来定位,才能在企业中为自己找到用武之地。
第二,企业党组织在利益上应当是超然的。企业是一个整体,又是不同利益的集合体。在企业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有自己的不同利益,同时又都要通过企业的发展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既有利益矛盾,又有共同目标。这里体现出的是“异”和“同”的辩证关系。企业党组织不能在“异”上做文章,而应该在“同”上找位置。党组织既不能完全站到企业主一边,成为企业主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也不能和员工一起把企业主作为斗争对象,更不能和企业的发展分离开来,做“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旁观者”。相反,党组织应当成为把三者凝聚在一起的力量。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共同目标,推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才是企业党组织应当担负起来的职责。
第三,党组织的活动和企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应当是一致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因此,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和我们党的目标同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是朝着党的目标前进。抓住这个目标和切入点,围绕增强企业的活力、凝聚力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开展工作,党的建设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动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命运即系于此。
在这些新认识的基础上,温州提出了“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的总目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路。近年来,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沿着这一思路展开,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温州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大体情况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实践逐步深入过程,大致可以分作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各有明显的特点。
2004年以前为第一阶段,可以称作外延发展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温州在全国率先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个体户和私营企业迅速、大量涌现,出现了千家万户搞家庭工业、千军万马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热闹场面,有人形容为:“家家办工场,户户闻机声”。温州地处国防前线,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投入甚少,工业极不发达。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一下子就成了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这种状况,客观上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问题变得非常突出。因为很显然,如果在其他地方,对于在新出现的经济组织中要不要建立党组织的问题尚无定论、还可以放一放,那么,在温州,这个问题的处理则直接影响着党对社会的控制力。所以,解决这个问题具有相当的紧迫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温州很早就开始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的尝试。1987年8月,瑞安市振中工程机械厂作为试点,建立了全市、也是全省第一个私营企业党支部。1993年初,全市组织了大规模的股份合作企业党建工作调查,并且选择了14个重点乡镇扩大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党建工作的试行意见》、《关于加强新的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全面推开。经过10余年的推进,到2005年,全市已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3100多个,覆盖15000多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格局已经形成。
这一阶段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可以用“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来概括。根据实际,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各种形式的党组织,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从无到有,是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这是一种主要体现力量的扩张的处延发展,具体说来有如下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温州市委明确要求,“固定职工50名以上的企业要有党员,正式党员3名以上和固定职工100名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按照这一要求,各级党组织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把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头上。乡镇党委把全镇的非公有制企业划分成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由镇领导负责挂钩联系。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组建党组织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典型者如协调各有关经济部门共同抓组建。不少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的日常工作都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因此,可以利用这一便利条件,由它们协助当地党组织做好工作,形成齐抓组建、共促党建的合力。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动了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工商局等14个职能部门,和党组织一起抓全区2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是创新组织形式。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形态多样化的实际,本着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灵活设置党组织。主要采取四种方式:正式党员3名以上,有合适书记人选,党员分布、构成比较合理,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正式党员不满3名的企业,按照相近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支部;零星分散在企业中的党员,挂靠到乡镇行业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在企业比较集中的村,根据企业党员人数,或单位建支部,或建联合支部,或建党小组,由村党委、总支或支部管理,即所谓“村厂联建”。与此同时,还针对联合党支部活动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的实际,对党组织设置方式及时进行改进。
三是严格组织管理。对党组织的建立,温州市委严格按照“组建一个、巩固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搞“大呼隆”、“一窝蜂”。同时,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又坚持积极的态度。2000年以来,全市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先后发展了5600多名新党员,为28000多名“隐型”党员落实了组织关系,帮助1600多名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必要的的组织基础。相应地,各级党组织也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建设,纳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一同研究部署,一并规划实施,一起督查考核。
四是加强上级领导。温州采用选派工作指导员抓组建的做法,近年来从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共抽调了2200多名党员干部,下派到没有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重点企业,帮助指导企业抓好发展党员和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对新建立的党组织,指定党员干部专人联系,定期进行回访检查,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已有的企业党组织加强管理,每季召开企业党组织书记例会,交流沟通信息,全面掌控情况,研究探讨问题,落实对策措施。组织部门还在全市建立了10个党务工作者人才信息库,编录了580多名党务工作者的详细档案资料,实行了联网化管理,及时为有需求的企业推荐和输送党务工作者。
当然,在这一阶段,由于党组织尚无准备定位,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工作的问题也开始普遍出现。关于这种问题和困境,我们前面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这里不再言。正是面对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温州逐步形成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的新认识,推动实践前进,走到了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从2005年年初起,可以称作内涵发展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究竟扮演什么角色、起什么作用的问题日益凸显。毋庸说,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都建立了党组织,党的工作也仍然和企业处于“两张皮”的状态,组织部门的同志称之为“玻璃天花板式的困惑”。这个比喻,把那种有所感觉而又看得不清、想弄明白又有距离、似乎够得着又隔着一层的朦朦胧胧的认识状态表达得淋漓尽致。温州市委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新认识和关于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的总目标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新思路,说到底,首先是由这种困境逼出来的。
如果说,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遇到的困境为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推动力,那么,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则是为之开辟了理论和实践空间,使得这一探索的前景变得豁然开朗。一个企业的发展,有许多内外要素在起作用。对内而言,既有人的要素,也有物的要素;人的要素中,既有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等个体要素,也有他们互动形成的生产关系;物的要素中,既有生产资料、生产对象等“硬件”,也有制度、科学技术等“软件”。对外而言,既有自然的要素,又有社会的要素;自然的要素中包括资源、环境,社会的要素中既包括政府、法律、政策、制度,也包括其他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群体等等。内外各个要素和谐的企业,才是有活力的企业;有的活力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发挥优势,求得发展。这样,“活力和谐企业”的概念便产生了。
以构建“活力和谐企业”为目标开展工作,是市委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找到的新的立足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不是作为和其他要素博弈的力量,而是整合的力量;不是代表利益的一方,而是超越各方利益,把各方利益协调起来。温州市委认为,这一新工作理念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政治要求和时代特色:一是完全符合中央的战略要求,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是否和谐,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完全符合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和谐了,企业高效率运转,企业就会得到更多的利益。三是完全符合职工的利益追求,企业发展好,职工也会有更高的福利和收入。总之,这是一个符合各方要求、同时也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目标定位。
沿着这个思路,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被概括为五项内容,用市委组织部的话说,就是发挥“五个优势”:致力于一切积极因素的调动,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致力于企业团队精神的培育,发挥党组织领导文化建设的优势;致力于各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发挥党组织整合利益化解矛盾的优势;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发挥党组织集聚优秀人才的优势;致力于外部发展环境的优化,发挥党组织协调沟通各方的优势。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了这样一个定位,就好比面对一团乱麻有了一把快刀,党组织和企业内部方方面面的关系逐步理顺,过去的尴尬地位也逐渐变得不再尴尬,党建工作有了质的改观。把第二阶段和第一阶段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重大转变和不断向纵深发展的生动过程。
首先,党的工作由重“量”转向重“质”,着力于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动力。过去,由于着力点在扩大覆盖面上,党组织的工作难免会有为党建而抓党建的味道。滤布 其结果是,党组织的形式有了,对企业来说,它们却是挂在空中的,没有根。在不少人看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作用有限,既谈不上监督,更谈不上充当“核心”,无非是使这些企业中的党员能够过上组织生活,使政治上要求进步的人能找到一个政治归宿。立足在这一点上,党组织的工作与企业自身的运作自然是不搭界的。党组织活动的好坏,主要依老板高兴不高兴而定,党的活动理不直、气不壮。现在则不同。党组织定位在围绕促进企业的和谐、提高企业的活力开展工作,党的工作就不再可有可无,而是成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企业发展所依赖和仰仗的部分。用一位企业党委书记的话说:我们不搬用“三个代表”,而讲“三个服务”:服务于企业发展,服务于企业文化前进方向,服务于广大员工利益,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因此,党组织的工作和企业其他工作一样,也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用这样的观念看待党的工作,就不再是为自身发展而发展,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作为工作的主要指标,而是提升企业党组织的生存力和战斗力。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了,吸引力就增强了,愿意入党的人也增加了。这样,党组织质的提升又反过去推动了党组织量的良性扩张。
其次,企业由“硬件”建设为主转向“软件”建设为主,为企业党组织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温州非公有制经济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不再停留在原来小打小闹、家庭作坊式的经营,而是迈入了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不要说千万元的企业,就是上亿元产值的企业,在温州也比比皆是。像德力西这样的现代化程度非常高的企业,甚至有了承接我国航天发射器配件生产的能力。大批企业摆脱家庭管理模式,强强联合,组成“旗舰”,积极走向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如“正泰”、“金狮”等一批企业,在市委市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下,与世界大企业大集团合作,“与狼共舞”、“与虎共生”,并通过合作,提升自己。许多企业采用标准化、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制度。可以说,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企业管理水平上,温州非公有制企业都加快了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继续坚持和健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增强人们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他们的事业心,进而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越来越成为企业管理的新需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文化管理的需求。做人的工作,通过思想沟通和教育聚拢人心,恰恰是党的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这样,企业的需求和党的工作的优势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结合点。也就是因为这个结合点,说得夸张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过去看不到什么前途,如今却前景一片光明。
再次,企业主的态度由“要我抓”转向“我要抓”,各个方面联手互动推进党建工作。过去,企业党建和企业发展是“两股道”、“两张皮”,各管各的事、各走各的路,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十分脆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总体说对来在自己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活动,态度是不积极的。毕竟,党组织的活动会牵扯员工的精力,有时还需要资金,更不要说还会对企业主形成约束了。有的企业主比照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的情况,认定有了企业党组织,等于有了一个来争权夺利的对手。由于担心大权旁落,企业主始终对党组织存在高度戒备的心理。此外,要求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作用”、“参与重大决策”等等这些主张,在观念没有转变的情况下,也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过去企业党组织说了算的模式,这更加深了企业主的忧虑。在确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新目标后,情况改变了。企业主普遍看到,企业党的活动的大前提发生了深刻变化。执政党探索和思考执政规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纲领和根本目标在当今时代的突出体现。“活力和谐企业”的目标,就是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在微观层次的反映,是这一思想在企业层面的落实。因此,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开展党的工作,不但是企业发展所欢迎的,而且是党的目标和任务的要求。有了这一认识,企业主的思想疙瘩解开了。不少人从过去对企业党组织不接受或勉强接受,逐步转向自觉接受,发自内心地支持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已经由过去那种“要企业抓党建”的被动局面,逐步向“企业要抓党建”转变。一些企业抓党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例如有一家尝到甜头的中日合资企业,为了体现对党的活动的重视,提取约占工资总额1.9%的资金,专门用于党组织活动。有的企业专门设立了政治处,作为做党的工作的部门,和人事部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还有的企业设置了组织部、统战部,为党的工作提供了组织平台。
三、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发展的基本经验
温州从提出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目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到现在,时间不长,只有一年多。但是,取得的效果十分明显。他们的经验,非常值得概括和总结。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的第一条经验是:从企业自身运作规律出发,来思考企业党的建设的规律性。
按照执政规律来执政,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获得的一个重要认识。同样,探索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建设,也首先应该遵循企业自身运作的规律。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规律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我们实际上长期没有搞清楚。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把企业作为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企业自然只能成为行政的附属物。后来,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终于逐步掌握了企业活动的一些基本规则,企业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得以确立。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对于企业运作应当遵循的规律,我们事实上还没有把它作为规律来认识、来尊重。表现之一就是,一俟涉及企业党的建设,往往又回到过去的思路,似乎只有由党组织来掌握企业经营决策的权力,才能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这样认识问题的结果,就是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按照领导民主革命和计划经济时形成的经验、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企业运作的规律来思考企业党的建设问题,企业党的工作因而长期不能摆脱“两张皮”、“两心”难变“一心”的困境。
从这个角度看,温州市委之所以能够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就是因为他们不再因循过去那种“就党建论党建、就党建抓党建”的模式,而是从企业发展规律来思考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是经济组织,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企业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温州的改革开放实践表明,顺应这些规律,非公有制经济才有今天的发展。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新鲜经验,为“党指挥枪”提供了组织保证。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党组织成为带领工人阶级完成国家任务的战斗保垒。这些经验,都是我们党在自己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弥足珍贵的。这些经验之所以在当时管用,就是因为他们符合人民战争的规律,符合计划经济体制的设计要求。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压滤机滤布 既不可能把党组织的政治任务作为自己的任务,也不再独立承担政治和社会职能。相反,在企业中活动的党组织应当给企业发展帮忙,而不是增加负担,更不是添乱。它们的活动,应当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企业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进而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沿着这个思路,温州市委明确提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活动应当符合“三个要求”的观点:一是符合党的要求,即企业党组织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意志,并依此来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二是符合企业主的要求,即符合他们把企业做大做强的愿望;三是符合企业职工的要求,即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就是把这三个要求有机地糅合在一起,形成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即是他们为企业党组织找到的目标。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的第二条经验是:把党的工作变成企业的需要,使党组织成为企业运作不可缺少的部分。
按照企业运作的规律来思考企业党的建设问题,党的工作就必须顺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来开展。企业之间日益激烈的竞争,越来越需要企业内部组织的科学性。正是这种客观压力,促进了企业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就是法人治理结构。从这个角度讲,企业党组织不是企业治理所必需的。如何从这种“不是必需”变成“必需”?这是摆在党组织面前的最大问题。不完成这样一个转变,企业中的党组织不管形式上多么完善,早晚还是会被挤出企业。解决这个问题无非三条途径:一是用党组织取代法人治理结构,其结果是党组织成了企业行政组织,实际上不再是政治组织,企业之间的竞争变成了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竞争。这种场面,在无市场竞争的计划经济时代尚可维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则是不可想象的。二是党组织扮演其中一个群体代表的角色,例如所有者、经营者或劳动者。这样的党组织,与其说是党组织,不如说是利益团体。三是党组织既不取代法人治理结构(或者法人治理结构中之一者),也不代表某一方面的利益,但却能起到企业发展所渴求、而法人治理结构又无法起到的作用,它超越所有这些方面,而又为这些方面所离不开。
这样的定位在企业中存在不存在?温州的实践给了我们十分肯定的回答。企业发展是需要内动力的。在人力资源成为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要的资源的今天,如何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内聚力,是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而法人治理结构也好,工会及其他组织也好,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这就给党组织的活动提供了空间。企业发展不久应当具备各种要素,而且各要素之间应当有机协调,形成合力。企业“硬件”之间的合力,靠科学的体制、机制来解决。而企业“软件”之间、特别是人力之间的合力,则要靠达成共识、相互合作来解决。这样,企业的活力与和谐,便成了企业党组织借以立足和开展活动的最基本的载体。
以“活力和谐企业”为总载体,使企业内部关系找到了根本点,也为党组织的科学定位确立了前提。党组织不是不需关心职工利益。但仅站在职工的立场上去关心,很容易和业主发生矛盾。企业党组织也不能不关心企业发展。但站在企业主的立场上去讲发展,又很容易被职工看作业主用来追求利益的工具。这些落点之间相互矛盾,使党组织很难把握自己的角色。有了这一总载体,情况不同了。无论是企业发展,还是业主、职工利益,都落到了一个点上,有人概括为“目标同向,工作同力,发展同步”。这“三同”又引出了“三心”:业主放心,工作舒心,员工开心。党组织的角色和感觉都和过去不一样:党组织既有对职工利益的关心,也有对业主利益的关心,但这两种关心的出发点都是企业的发展,关注的都是企业能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舞台上做大做强。这样,党组织才真正成了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些企业家讲得真诚: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组织。我们企业能有今天,与企业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是分不开的。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导航器”、“主心骨”、“内当家”和“先锋队”的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也变得理直气壮。一位企业党组织的书记说:企业主已经感到离不开我们。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的第三条经验是:使党的新定位具体化,把它落实到要素和要素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上。
在确认围绕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的目标开展党的工作同时,温州的同志特别强调它是一个“总载体”。“总载体”意味着,它不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具体工作,不是和“三会一课”制度、评优争先活动等党组织发起的其他活动相提并列的内容,而是贯通于整个党组织活动的一根主线。企业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都是从这条主线上生发开去的。
因此,反过来说,要使这个目标定位落到实处,就必须把它变成可操作的制度、规则、措施和内容。没有这些制度、规则、措施和内容,这个目标定位就依然只能停留在理论上。在这方面,温州各级党组织进行了大量细致的探索,做得非常成功。他们的体会是:建设活力和谐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组织开展活动也必须系统。为此,他们对活力和谐企业总目标进行综合分析,把它细化为若干子目标,与党组织的活动进行系统对接,一一寻找结合点。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活力和谐企业”要求企业内部人与人的和谐。和谐不是一团和气,而是体现在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企业有吸引力、凝聚力。企业如何吸引员工?工资待遇当然是一方面。但是,仅此还不够。人的追求,既受物质需求的驱使,也受实现个人价值这类精神需求的激励。因此,健康向上的、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成为企业吸引力的重要内容。正是从这一观念出发,党组织都明确地把塑造企业文化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党组织的许多活动都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展开。实事求是地说,党组织的活动过去也是有的。但是普遍说来,过去由于党组织定位模糊,这些活动总难免零散、不系统,有为了显示党组织的存在而开展的味道。定位明确了,这种状况大为改观。
又如,“活力和谐企业”的内部和谐,以人的素质为前提。在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中,企业主无疑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企业主素质高,内部和谐就容易实现;企业主素质低,内部和谐则很难。这样,企业内部关系和谐就提出了对业主素质的要求。企业主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诸多素质中最重要的素质之一。结合提高这方面的素质,在探索中逐步形成了“党组织+董事会理论学习联合会议制度”。这个制度实际上是一个多用途的沟通企业领导层内部关系的平台。一方面,企业主通过这个制度学习知识,学习形势,学习政策,提高自己把握大局的本领;另一方面,这个制度也成了党组织与企业决策层沟通的渠道。在学习中,党组织和董事会平等对话,共谋发展。这样的学习制度,企业主非常欢迎。
再如,“活力和谐企业”不仅要求企业内部和谐,而且企业与外部社会也应当是和谐的。企业不但要发展自己,而且要回报社会,在社会上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反过来,有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就等于为自己赢得了更好的环境,又能进一步得到发展。党组织抓住这一点大力开展工作。企业主在感受到其中的好处之后,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也大为提高。一些企业家自觉发起成立了“民营企业慈善基金”,目前基金已达15亿元,主要用于希望工程、到贫困山区扶贫、抗洪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针对温州自身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地方党组织发起“139”工程,开展帮扶活动,即组织企业主参观本市的139个贫困村,使他们深有感触。回来之后趁热打铁,发起了和贫困村结对子活动。有的企业主把原籍的贫困村作为结对对象,在资金、物资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去年,温州市还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在我心”的活动,组织了260多家企业和浙江省的落后地区建立了联系。捐助的慈善基金,仅去年一年就新增了5000多万。在温州,很多企业都把回报社会作为尽责任、树形象的重要手段。今年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许多企业都和农村建立了共建关系。
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的第四条经验是:联系本企业实际开展工作,既坚持总体思路,又体现自身特色。
有了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的目标开展企业党的工作这样一个总体思路,党组织活动的面大大拓宽,活动的内容大大丰富了。温州把这些活动概括为五个主要方面:一是着力在构建企业文化上下功夫;二是着力在优化人力资源上下工夫;三是着力在提升业主素质上下工夫;四是着力在体制机制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上下功夫;五是着力在企业与企业、与社会其他主体的联动上下工夫。总的说来,温州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在自己的工作中多多少少都涉及到这五个方面,体现了企业党建的全面深入。与此同时,不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这基础上干出了自己的特点、特色。
例如,有的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内部矛盾关系协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出现了许多这样的现象:职工有困难,党组织发动捐款,大家献爱心。有的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书记接待日、“民主恳谈会”等制度,还鼓励业主开办“业主谈心接待日”,为融洽业主与员工的关系搭建平台。有一个公司,工人因工资与厂方发生纠纷,工人和企业主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互不相让,最后闹到了工人要停工的地步。党组织出面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终于各自作出让步,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企业主深深有感于这次冲突的解决,发自内心地说:看来,“内部和谐也是生产力”。
又如,有的企业在党组织的大力倡导下,企业文化有声有色,非常鲜明。在温州,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认识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光靠提供物质利益,留住人才是很难的。员工关系的是自己的发展,老板关心的是自己的产品。企业必须有很强的文化氛围、向心力、凝聚力,才能把人才牢牢地吸引住。党组织的作用就在于,通过主导塑造企业文化的过程,把两者结合起来。不少企业党组织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不但提供了优良的企业产品,而且在产品后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有的企业还把工会和团委直选也引进来,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感,使企业的活力和团队精神大大加强。
再如,有的企业党组织通过抓企业的人才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人才的竞争是企业面临的最大竞争。党组织在培养和留住人才方面有着特色的优势。一个企业家认识得很深刻:管理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的事情,应该放手由党组织来做,因为党管人才是共产党一贯坚持的原则,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经验,由党来做企业人才工作,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温州企业中,这样的认识是很普遍的。党组织在这方面的共和也非常积极。一些党组织积极向企业推荐人才;一些企业党组织提出“党爱人才、党育人才、党聚人才”,积极为人才提供培训和服务;一些企业党组织通过营造浓厚的“以人为本”的氛围,积极为人才解决各种问题,留住人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四、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的启示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有很多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更值得研究,无论从宏观,还是从微观上,都能给我们深化执政党建设问题的思考带来非常丰富的启迪。
首先,温州的实践对全国范围内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大有启示的。过去不少人认为,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现代企业制度来说,有了法人治理结构就足够了。其实不然。没有法人治理结构,自然缺乏科学管理的前提。但是,有了法人治理结构,也仍然有一个如何把企业内部的各个要素调动起来、协调起来的问题。建立各种机构、制度,是调动和协调各个要素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对于所有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人来说,制度只能规范人的行为,只能给人们划定一个不能越过的底线,却难以在这个底线之上起作用。对于人自身和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些非物质因素(人们通常把它们与制度一起形容为企业的“软件”),如对企业的价值判断,对企业主基本理念的认同,由认同而产生的自觉服从、创新冲动、团队精神等,制度是无能为力的。这些问题,只能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来解决。企业文化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决定着企业的未来,这在今天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正是利益协调和企业文化建设这些功能,为企业党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因此,简单照搬西方国家经验,认为企业中不应建立党组织,是不对的。既然企业中存在协调各方利益的需求,既然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文化建设,那么,只要党组织履行了这些不可替代的功能,企业党组织就有存在的理由。同样,简单认为我们国家性质不同、党的地位不同,把在企业中是否有党组织看作企业是否合格的标志,也是不对的。企业是否需要党组织,关键看党组织是否能够正确定位,为企业提供动力,成为企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否则,即使建立了党组织,即使用行政手段把它们强加在企业头上,如果不能履行必要的功能,那么,这些党组织也早晚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党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温州经验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
其次,温州的实践对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是大有启示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表面看来是由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带来的:企业的产权归企业主所有,过去国有企业那种决策和经营者可以由党组织说了算的情况,自然也就不再适用,必须另辟跷径。许多人从这个角度对温州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探索予以肯定。这也确实符合我们的惯常思维。
但是,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这里可能暗含着一个认识的误区。因为这种观点的确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国有企业中的党的建设已经解决,不存在问题。这个前提恰恰在可疑的。事实上,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中,虽然党组织建立起来了,但党组织如何定位、党的工作如何开展的问题,其实都并没有解决。
从我们前面列举的企业党建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协调各方利益和建设企业文化——来分析,不难看出这一点。从协调功能看,国有企业其实无法真正做到协调各方利益。为什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模糊定位使然。我们知道,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负责人通常有三种任职形式:一是由董事长兼任,二是由总经理兼任,三是由其中的一个副职兼任。至于在有些国有参股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其实是工会主席兼党组织负责人,因为工会是企业中的应设组织),则已属特例,难以列入我们讨论的范围。很显然,这里面的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无法使党组织站在超脱的地位,因为党组织要么代表所有者,要么代表经营者,要么代表劳动者。可以设想,一旦所有者或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利益博弈的时候,党组织就难以起作用。从道理上讲,在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是正确的,让党员服从国家的利益也是正确的。但是,在出现利益问题的情况下,党组织就很难得到职工的认同。
难以履行协调职能,企业文化建设功能也就难以得到很好的履行。如果党组织在各方面利益博弈中偏向了一方,那么可想而知,当它出面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时,普通职工会是一种什么心态。在他们看来,或许企业文化建设完全是一种功利行为,无非是想让劳动者踏踏实实给所有者干活,为利润增值作贡献,和他们的切身利益并无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不会把企业文化真当回事,其成效可想而知。
可见,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来说,同样有一个重新定位的问题。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给这种定位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照系。我认为,国有企业党组织也应当借鉴温州的经验,来考虑目标定位问题。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把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定位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定位相提并论,似乎是贬低了党组织的作用,其实不然。我们现在的要求的“政治核心作用”看上去似乎很高,实际上无法实现。至于按照原有的思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在目前实践中,更多带来的是企业班子内部的摩擦和不和谐。关键在于,这种定位不但虚、空,而且没有真正融入企业,很容易被边缘化。正因为此,一些长期从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同志开始从更深的层次思考问题。宝钢党组织近年来的成功探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再次,温州的实践还可以促进我们从宏观上对执政党建设进行思考。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践,解决的是微观层面的党的建设问题。但是,其中的一些道理,是我们在思考全局性的党的建设问题也同样适用的。我们党是一个长期执政的党,领导着整个国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也越来越迫切地提了出来。邓小平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党政关系(他的用词是“党政分开”)。实事求是地说,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怎样处理,不能说是一个已经解决的问题。我们分设了党、政两套系统,但是它们之间的职责和职能有什么区别,除了党管“重大问题”、政管行政事务的笼统要求外,在操作过程中往往相互交错,难以分清。而且事实上,就连这种区别也是经不住推敲的:政府管行政事务,人大管什么?人大管决策,党又往哪里放?党组织人大、政府的事情都揽起来了,设立人大和政府还有什么意义?
这个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解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恐怕是缺乏清晰的思路。我们不但想把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那套体制和模式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而且基本上没有改变这套体制和模式赖以运行的理念。因此,很自然,谁要改变这套体制和模式,谁就可能有“削弱党的领导”之嫌。但是,如果在改革过程中,遇到和旧体制发生冲突就往后退,改革肯定难以取得进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处在这样一种改革困境中。
如何理顺推进党的领导体制改革的思路?温州的实践在方法论上值得借鉴。概括起来就是:不是把现状作为标准,而是研究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律,按照这一规律设计政府的运作,在政府运作科学化的前提下,思考政党在其中起作用的方式和路径。这就如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思考党组织如何成为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一样。不同之处只在于,如果企业中的党组织摆不好自己的位置,就有可能被企业排斥出来;而在政党政治条件下,政府中的政党不可能被排除,而是政党反过来使政府运作不科学。
毋庸说,温州经验虽然是成功的,但不能说不存在任何问题了。这里面,既有理论问题,也有实践问题;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操作上的问题。其中有些问题不局限于温州本身,而是带有全国普遍性,是下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发展需要尽快解决的,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理论创新问题。
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位在“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目标开展工作”,既符合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也符合执政党建设的目标,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它和传统理论还是存在一定矛盾。众所周知,我们党并没有因为改革开放而改变批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立场。这一立场的一个基点,就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所有制形式存在剥削。现在问题在于,我们还没有说清楚,我们现在支持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相比存在什么本质区别。这个问题不说清楚,根据传统理论,人们很自然地会认为,非公有制企业也是存在剥削的。由此推理,党组织把自己定位在超越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利益,而不是定位在维护工人利益、反对剥削上,是否意味着党自身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如果不是,那是否意味着党组织的这种定位只是权宜之计、将来还要改回去?这个矛盾看上去是一个纯粹理论问题,实际上潜在地影响着人们对党的信任,不可小觑。实践呼唤修改传统理论,发展新的理论。不断推动创新,形成一套有自己完整逻辑体系的执政理论,为正在向前推进的实践提供支持,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具有迫切性。
二是党建活动经费问题。
党组织既要开展活动,就需要有相应的经费支持,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温州是通过市委组织部直接作出规定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这个规定主要提出了两项要求。一是对企业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要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一般按不低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千分之入的比例提取,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并专款专用。二是对政府部门的要求:财政要对党组织活动给予支持。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落实一定的专项经费,原则上每年按当地每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至少1000元的数额拨付给社会工作委员会,最低不少于5万元。很显然,这一点资金,对发达的温州来说,实在不算什么问题,无论是企业主,还是政府,可能都不会在意。但是,如果拿到全国范围,则很可能就成了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无论是企业主掏钱,还是政府拨款,似都缺乏法律依据,还容易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似乎执政党可以为自己的活动经费向公众征税。这是很危险的。所以,应当探索一种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否可以这样设想:在企业主还不能普遍认识企业党组织活动必要性的情况下,可以在有限的时段内采用明文规定的办法,支持党组织融入企业的过程,但应尽快由这种组织规定的方式过渡到企业自愿的方式。在党组织通过自己的工作实绩赢得了企业主的信赖以后,可设计某种形式的奖励制度,把向党的工作投入资金作为一种荣誉和导向,鼓励企业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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