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考核方案1 一、名次确定 初中部 每年级以汊涧片联赛的各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统计各科班级的均分和班级人数的40%学生的均分,初一第一学期以前一半名次班级(小数向下取整)按高低循序以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服务质量考核方案1
一、名次确定
初中部
每年级以汊涧片联赛的各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统计各科班级的均分和班级人数的40%学生的均分,初一第一学期以前一半名次班级(小数向下取整)按高低循序以1:2:2分为三档分别为一等、二等、三等;初一下学期及初二、初三以上学期成绩为原始成绩按高中部方案进行。初一以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总分;初二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计算总分。奖金全额M为150元、100元、50元
高中部
以二中、关中、汊中、三中、*中所有班级为评比单位,高一上学期计算每班学生中考文化课总分的均分和前40%(快班80%)的均分进行排名,作为每班每科原始名次;高一下学期、高二、高三计算现在班级学生的"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中各科均分和总分前40%(快班80%)的均分进行排名,作为每班每科原始名次,无原始名次的以上一年的文理总分名次为原始名次。计算期末考试每班每科均分和总分前40%(快班80%)均分进行排名;如有3个以上班级的名次进位的,以1:2:2按进位多少分三档分别为一等、二等、三等,保位不设奖;否则,保位为三等奖;少于3个班进位的以1:2按进位多少分两档分别为一等、二等。原始名次位居第一的班级保位为一等,退位第二为二等,退位第三为三等;原始名次位居第二的班级保位视为一等,进位第一为一等,退位第三为三等;原始名次位居第三的班级保位为二等,进位为一等,退位无奖;现名次在最后三名的不设奖。特长班和其他学校艺术生成绩比较,按1、2、3分设一、二、三等奖。复读班计算期末考试每班每科均分和总分前60%均分进行排名,最后一名不设奖,超过四个班参评的按照1:2:2设一、二、三等奖;其余按名次设一、二、三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奖金全额M为150元、100元、50元。
二、奖励方法
总奖金数为两种均分所带每班奖金数之和
班级奖金数=Mx班级系数
班级系数以核定工作量为基数,班级周一至周五课时数与系数为(见附表1)
三、其他
1、年级教学考核按照本学期各校优生数和上年优生数涨幅进行比较确定。
2、班主任教学成绩考核,按照本年级该班人均分和上学期班级人均分,类比学科评比的方法进行确定名次等第。一等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报政教处。
3、教师年度考核教学成绩的评分方法:计算自然年度中两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考核中按照获得奖金的数量进行确定等第,这样既包含考量工作量又考量教学效果。500以上40分,400-500为38分,300-400为36分……0-100为30分,未获奖28分。从07年起第二学期教学成绩根据中高考成绩计算按照以上类比计算考核成绩。两学期计算*均分。
4、本方案名次确定由教导处负责。
5、非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和各部门的综合考评进行奖励
6、兼职教师课时不足的教学质量奖按此方法执行,对兼职另外进行考核奖励。
7、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服务质量考核方案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14〕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均分
*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均值。
*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服务质量考核方案3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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