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5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1
为确保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校顺利实施,根据有关监测实施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压实监测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本次监测公平公正,科学判断疫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疫情防控规律,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稳顺利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好翁牛特旗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学校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并确保参测学校在监测期间至少一名校级医生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监测期间具体的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同时与卫生院、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根据监测工作要求,确定参与相关监测工作的教职工、学生等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杀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四)提前做好对监测教室开通风。监测时不需戴口罩,就近设置备用监测教室,监测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打闹,保持安全答题距离。 (五)相关人员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学校在校医工作人员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同时报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
三、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基本要求 1、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参加本次监测测试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2、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监测前和监测中发现的学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经校医、学校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并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测试和组织测试工作的条件。 3、进入监测现场的体温检测。在校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监测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隔离室对有身体异常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 4、备用测试室的设置。学校设置1个备用隔离测试室。当测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测试室。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测试室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参与测试的学生座位横纵向间距原则上按最低间距不少于80CM的要求执行,并尽量根据测试室实际面积增大间隔距离。 5、环境卫生和消毒。学校要按疫情防控卫生要求,备足备齐防控和消毒物资,在测试前要对校园、测试室、监测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计算机室、保密室等)、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或张贴封存标识。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 6、测试室降温和通风。学校监测前组织人员对测试室空调、风扇等的运行情况以及门窗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确保各测试室通风良好。 7、人员的卫生防护。一是参加测试的学生在进入测试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测试室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体育室外现场测试时,学生不用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测员全程佩戴口罩;二是要准备好口罩、纸巾、速干的消毒剂等必备物品。 8、人员异常情况处置。如果在监测测试过程中出现了有学生发热、咳嗽等症状,由校医、学校领导小组及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按照事先的预案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测试、完成测试的这些学生,按照安排在备用隔离测试室测试。 9、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并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10、学校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妥善保管消毒剂,要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应急处置 1、考前14天监测测试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高于37.3度,下同)、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果一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监测现场时或在监测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主动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责任督学和校长,由责任督学通知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2、考前14天考生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高于37.3度,下同)、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果一并向当地监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生在进入监测现场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由专人引导其从专用通道前往医务室,由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监测测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专用隔离监测教室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采取相应措施。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到考场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专用隔离监测测试教室继续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监测测试,并采取相应措施。 3、涉考人员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责任督学和学校负责人,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按规定及时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XX〕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拓展监测学科领域,构建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指标体系。 (二)服务质量提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创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三、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监测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六、主要环节 (一)工具研制 组织专家研制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样本抽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xx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现场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原则上每年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国教育教学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五)数据分析 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六)报告研制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区县监测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四类报告。 1、国家监测报告。呈现全国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2、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地方调整教育政策参考。 (七)结果运用 1、服务决策咨询。向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国家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改进。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省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各地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监测机构,探索对地方监测机构在监测工具研发、抽样等方面技术标准的认定。
八、纪律与监督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3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4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37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 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 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 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 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 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长:彭宗枝 成员:xx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XX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xx省20XX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5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8 号)、《xx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2025 年)》(桂教规范〔2021〕14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12 号)以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办〔2022〕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样本。今年港南区以协议县身份参加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将从我区抽取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样本校,其中小学12所、初中8 所,每个样本学校原则上抽取 30 名样本学生参加监测。
(三)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 2022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年级语文、音乐、美术、英语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区教育局相关教育管理人员。
(四)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三个学科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五)监测时间。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全天以及 5月 26 日上午。
二、监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港南区实施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 区教育局副局长
xx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xx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xx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xx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xx 区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xx 区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xx 区教育局技术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督导室,电话:xx。
三、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样本校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过程监督。要制定样本校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区教育局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得到电力、网络通讯、机要邮局等部门的配合,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回邮等工作,以及监测当天样本校的电力、网络通讯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员培训。区教育局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全员培训,确保其了解政策、遵守规则、熟悉业务。
(三)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制定的《组织工作手册》以及《组织工作手册》中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执行监测工作规程,做好监测各环节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情况的上报与总结。要做好各种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监测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得擅自改变监测工作程序和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于失职渎职、督查不力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保密意识。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属国家机密,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由于监测工作的特殊要求,测试结束后也不得泄露)。
(五)确保经费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长、参加人员多,要有专项工作经费作保障。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测工作安排部署、人员培训、资料印刷、文具用品和相关设施设备配置、监测实施人员工作补助等项目支出。
(六)落实防疫要求。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排查监测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疫情防范风险点,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开展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现场部署、培训和检查,在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下完成监测工作。当地医疗部门要安排适量医务人员,到样本校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