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2篇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喀什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什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编制喀什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现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及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了《喀什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求,是推进区域和规划环评落地、完善国土空间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喀什。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生产生活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不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二是坚持分类管控,建立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单元特征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三是坚持统筹实施,按照自治区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与区域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统筹推进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效衔接自治区数据信息应用机制和共享系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到 2035 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美丽喀什目标基本实现。
三、如何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将喀什地区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别提出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土地沙化防控区、水土流失防控区等),该些区域生态功能重要,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上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该区域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一般管控单元是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四、生态保护红线内是不是禁止任何开发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外,还应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办、国办 2019 年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所以并非禁止任何开发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其他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原则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
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 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 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 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 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 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
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 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五、各有关部门如何实施应用 一是衔接各类规划,把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
二是规范开发建设活动,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六、如何长效管理 一是加强管理平台建设共享,依托自治区“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上传喀什地区“三线一单”数据,实现数据查询、数据共享共用。
二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原则上每五年依据评估情况更新调
整,但因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及时按照要求对“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方案》还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三线一单”系列工作正常开展。要建立监督考核,将“三线一单”落实情况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要大力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6 月 25 日
篇二: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021 年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发〔2020〕269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等多层次多领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刚性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资源禀赋特征、生态环境管理基础等,合理确定管控要求,强化空间引导,提出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多部门配合联动,以解决重点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为导向,实现重点管控。
(三)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和修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用水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到 2035 年,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环境管控单元共 154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3 类,实施分类管控。
1.优先保护单元。共 6 个,占全市总面积的 5.37%。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保护区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单元内有特殊分区管控要求的,按照相应要求实施。
2.重点管控单元。共 59 个,占全市总面积的 27.52%。主要涵盖城镇和工业园区(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及部分重点化工监控点等),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为主,重点推进空间布局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一般管控单元。共 89 个,占全市总面积的 67.11%。涵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相结合,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河湖岸线利用管
理规划等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制定“1+N”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包括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等;“N”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项目建设及各类开发活动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
三、实施要求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尊重全市发展现状,充分结合发展实际,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前提条件,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加强相符性、协调性分析,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县(市、区)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在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二)强化成果落地应用。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的支撑作用。对于经济开发区、
化工园区、工业园区等区域规划,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对于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建设项目,要充分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依法予以审批。
(三)推动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与山东省 “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三线一单”成果信息化应用;负责做好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及其他部门业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共建共享。
(四)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 5 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更新。因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河湖岸线等发生变化,“三线一单”内容要按程序相应调整和动态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等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按职责做好实施应用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更新数据信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分区管控方案,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二)建立长效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长期稳
定的专业技术团队,落实专项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评估、更新调整、数据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切实加强监督,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1.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 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3.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