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涉农资使用效益,保障我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央、省、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张家口市万全区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涉农资使用效益,保障我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央、省、市、区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相关工作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确保我区在“回头看”工作以后,0.3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为依据,按照我区《关于印发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应整则整,应用则用,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范围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工程资金等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和区级扶贫相关工作资金。今年,全区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619.35万元,做到了“应整尽整”。包括:
1、中央资金10816.12万元,占整合资金总数的65.08%
其中用于惠农健康保险项目资金1239.876万元;用于扶贫办项目管理费34万;用于2016-2017学年“雨露计划”资金65.7万;用于贫困户贷款贴息67.9万;拨付扶农公司1143.5万;拨绿扶公司361.9万;扶贫办基础设施项目531.124万;发改局农田水利建设工程281万;拨万信通融资平台作为担保金5559.476万;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4万;设立风险补偿金1237.644万;清水河河道清淤综合治理和道路建设项目20万;发改局基础设施项目70万。
2、省级资金3714.63万元,占整合资金总数的22.36%
其中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85.6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6.4万;拨付扶农公司453万;省级驻村工作队经费8万;拨万信通融资平台设立担保金2196.63万;农工委建设大棚和合作社改造项目25万;设立风险补偿金340万。
3、市级资金424万元,占整合资金总数的2.55%
其中:市驻村工作队经费105万;拨万信通融资平台作为担保金69万;拨付扶农公司250万。
4、区级资金580.6万元,占整合资金总数的3.49%
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112.6万;区驻村工作队经费468万。
5、历年扶贫项目回退资金1084万元,占整合资金总数的6.52%
其中:拨付扶农公司384万;设立风险补偿金700万。
三、建设任务
依据万全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在相关部门前期论证基础上,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总投资测算,今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来源、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如下:
1、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239.876万元,扶持28179名低、五保贫困对象参加惠农健康保险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2、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4万元,按要求用于扶贫项目安排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管理费。(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3、整合扶贫办602.2万元(包括:扶贫办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85.6万、财政局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4万、区级光伏项目资金112.6万),用于2016年7个村共计2040kw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发改局)
4、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5.7万元,用于为2016-2017学年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补助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5、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7.9万元,用于为符合条件的537户贫困户贷款贴息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6、整合资金22088.144万元(包括: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46.144万、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3万、2016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00万、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675万、四方联动市级专项资金250万、农户自立服务社退回历年扶贫资金384万),用于张家口万全区万康扶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项目责任部门: 区扶贫办、万康扶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7、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61.9万元,用于张家口万全区裕民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张家口万全区裕民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整合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37.524万元,用于扶贫办2017年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9、发改局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281万,用于万全镇李杏庄,安家堡龙池屯等7个乡镇23个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10、整合资金581万元(包括扶贫办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万、市级驻村工作队综合经费105万、区级驻村工作队经费468万),用于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
11、整合资金7825.106万元(包括:财政局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27万、2017年均衡性转移支付100万、2017年省级农村改革转移支付20万、林业局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300万、农开办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83万、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798万、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795万、水利局2017年省级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30万、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62万、2017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36万、农牧局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42.106万、住建局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1248.63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14.37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69万),用于拨付万信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资金池。(项目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12、整合农工委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专项转移支付25万元用于北沙城,马连滩村建设大棚和合作社改造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农工委)
13、整合资金2300万元(包括:扶贫办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2.356万、林业局2016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0万、农牧局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6万、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万、2017年省级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9万、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0.894万、2017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77.15万、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90万、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498万、林业局2017年中央改革发展补助资金31.6万、邮政储蓄银行退回扶贫办风险补偿金扶贫资金700万),用于建立风险补偿金。(项目责任部门:区金融办、区扶贫办)
14、整合发改局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70万用于龚南窑,杏园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15、整合民政局2017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用于郭磊庄镇杏园庄村满族村清水河河道清淤综合治理和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村实际需要,自下而上进行项目申报。项目村在完成项目实地考察、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及可行性研究后,将经过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审议通过的项目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乡(镇)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汇总编入项目库。
(二)项目论证
区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库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到项目实施地点实地考察,符合立项条件的报区政府审批。
(三)项目审批
区政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批,下达项目批复。
(四)批复实施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村可根据项目批复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区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项目村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村主任是该村财政扶贫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村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乡镇主管扶贫工作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民代表是项目实施的监督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实行严格的“乡级自验、区级复验”的双验收制。
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各乡镇组织施工单位准备有关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资料、有关监理资料、竣工决算等财务资料、工程图表等技术资料、工程竣工总结),在项目资料齐备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对项目建设情况逐村逐项进行自验。
货物类项目由乡镇按照政府采购货物验收的办法进行自验。发放货物应有现场发放记录,并有有关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应包括受益村民代表)签字确认。
乡级验收应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包括乡镇主管扶贫工作领导、乡镇财政有关人员、项目监理或行业部门有资质人员、驻村工作队队长、项目村负责人、贫困户代表(不少于两人)。
乡镇自验工作结束后,应向区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验收报告、有关记录、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收支决(结)算和项目明细。手续完善后由县扶贫攻坚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验收结果进行复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成立以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统筹办),对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及时研究处理整合使用资金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
一要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另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二要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三要加强监管。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完善绩效评价
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实施项目及时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资金滞留严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