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区”文化志愿者招募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文办函[2017]238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田阳县“三区”文化志愿者招募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7年“三区”文化志愿者招募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文办函[2017]2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促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的可持续发展,做好2017年度“三区”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称文化志愿者,专指使用自治区文化厅下拨的“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招募,并派遣到乡镇(社区)、村屯提供文化服务的人员,简称“三区”文化志愿者。我县2017年度“三区”文化志愿者名额为6人,由县文广局统一招募、选拔、培训、派遣。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热爱文化艺术事业,群众基础较好,服务意识较强。
(二)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文艺特长的退休人员、文化艺术领域的自由职业者、民间艺人或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均可报名参选。
三、服务内容
“三区”文化志愿者在县文广局的领导和乡镇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文化志愿者定点服务2-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及文化站,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定点服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提出村级文化培训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辅导和培训定点服务村文化骨干和文艺爱好者。
(三)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讲座等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五)参与管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协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委开展相关文化服务工作。
四、培训及考核
(一)培训。“三区”文化志愿者在集中派遣之前由县文广局统一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培训内容包括文化志愿者管理规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考核。由县文广局为“三区”文化志愿者建立考核评价档案,“三区”文化志愿者每3个月至少向县文广局报告工作情况1次,对无特殊原因6个月以上不报告工作或不下村开展服务工作的,县文广局可提前终止执行《服务协议》。“三区”文化志愿者的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年度考评为优秀或称职的,可续签《服务协议》。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续签《服务协议》。对因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文广局批准后,可以解除《服务协议》,并报自治区文化厅备案。
五、工作补助及服务时限
(一)服务时限。每名“三区”文化志愿者每年下村(屯)服务的时间不少于72天,确保定点的服务村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或群众性文化活动。
(二)工作补助。“三区”文化志愿者的工作补贴、配套培训经费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由自治区文化厅按年度拨付,专款专用。下村(屯)服务的工作补助(含伙食、交通和通讯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的工作补助费不超过7200元,按季度据实发放。培训经费为每年2500元,用于支持文化志愿者下村开展对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的辅导和培训工作,由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人身保险费用每人每年200元,由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为志愿者统一购买一年服务期内的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请按要求填写《2017年田阳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yxwtgdj@163.com。面试及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卢芳芳;联系电话:3226659,181776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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