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7〕12号),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供大家参考。
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7〕12号),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公路交通网络。
1、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加快构建环湖旅游快速通道,纳入全省收费公路体系管理。2017年开工建设鄱(阳)余(干)高等级公路,支持都昌至南昌高速公路列入高速公路网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支持万年建设贯通南(鹰潭)北(鄱阳)高铁站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快国省道升级改造,提升区域内公路等级。“十三五”末三级以上县道比重稳步提升,促进与周边县市的互联互通。支持鄱阳县区域内国道G236田畈街至鄱阳县城段升级改造,支持国道G206烟汕线黄金埠段改建、国道G236余干县城段改造,支持万年县城东西外环及上万连接线北线贯通项目建设。支持都昌县三汊港至万户至南峰公路、省道S214线都昌境内左里至县城挂线段新建工程建设。(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加快铁路建设。
3、2017年,九景衢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昌景黄铁路,支持鄱阳、余干设置高铁站,加快构建环鄱阳湖快速铁路网。支持万年开展皖赣铁路万年段改线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力争在皖赣铁路电气化改造时采纳建设。(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负责)
4、推动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货运专线2017年建成通车。(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负责)
(三)推进水运航空建设。
5、完成上饶港总体规划编制。2017年开工建设信江双港航运枢纽、八字嘴航电枢纽,2020年基本建成信江三级航道,建设一批现代化港口码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负责)
6、加快滨湖地区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前期工作,2018年鄱阳通用机场开展前期工作。(省发改委、民航江西监管局负责)
(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7、规划建设500千伏主体(鄱余)输变电工程,支持建成一批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负责)
8、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负责)
9、加快通达县城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投资集团公司负责)
10、支持发展浅滩风电、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成品油提升,扩大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支持远景南湖风电场项目建设。(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负责)
11、支持利用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的低丘缓坡地开展光伏精准扶贫,鼓励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和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负责)
(五)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2、扎实推进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以及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千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整治、重点山塘整治。支持夏营水库建设。积极争取康山、珠湖等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开工。全面推进滨湖四县1-5万亩圩堤除险整治,提高省级投入资金比例。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滨湖四县民办公助小型堤防项目建设。支持珠湖农场黄家湖圩堤除险加固。(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负责)
13、按照事权划分、分级管理的原则推进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善工程运行、维养机制,提升水利设施管理能力和防汛抗洪应急管理能力。2019年,全省国有公益性水管理单位管理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和三级(含三级)以上堤防的管理水平,要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鼓励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水利维修养护工作。(省水利厅负责)
14、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圩堤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湖泊管理平台。(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负责)
二、补齐民生短板
(六)提升农村水电路房保障水平。
15、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乡镇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乡镇自来水全覆盖,自来水主干管网基本到达行政村。规划建设备用水源,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安全监测系统。(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负责)
16、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期间户均容量达到20千伏安以上。(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负责)
17、进一步加快滨湖四县及珠湖农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所有乡镇、3A级旅游景点与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提升县乡路网服务水平。支持滨湖四县及珠湖农场客运场站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旅发委、省发改委负责)
18、加大滨湖四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力度,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9、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城棚户区改造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0、“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国有农林场危房改造任务。(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21、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省定标准公办幼儿园。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全覆盖。实施城区普通高中和小学新建、扩建及改造提升工程,鼓励统筹资金,集中力量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支持鄱阳规划建设一所示范性高中,启动思源实验学校二期工程建设,支持余干新建第七小学,扩建第五小学。支持万年六○小学总部建设及城区完全中学(原上坊乡中学)纳入规划笼子予以扶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
22、支持鄱阳县特教学校整体搬迁改造和县卫生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扶持办好中等职业学校,鼓励与南昌中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支持都昌县职业技术学校转设为普通中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申办职业学院。支持万年中等院校发展升级。加大“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对滨湖四县倾斜力度。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滨湖四县中小学任教。(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
(八)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3、健全县、乡、村三级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万年县人民医院二期、都昌县人民医院分院等建设,支持妇幼、儿童、血防、皮防、精神病等专科建设,支持服务人口十万以上的区域性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全科医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
(九)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24、支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农村戏台(剧场)、文化大院建设,加快鄱阳湖博物馆、万年县博物馆建设,鼓励发展非国有博物馆。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稻作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25、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推进社会和学校足球场地建设。在余干县达到国家基地条件下,支持其争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支持余干县国家赛艇皮划艇培训基地整体搬迁改造。(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负责)
(十)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26、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大力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综合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省人社厅、省发改委负责)
27、大力推进县级和区域中心镇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支持以护理型为主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8、支持鄱阳县和都昌县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县级残疾人康复与托养中心建设。(省民政厅、省残联负责)
29、加快建设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省委农工部、省发改委负责)
30、全面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支持滨湖区域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鼓励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乡镇(街道)。(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
三、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十一)巩固农产品主产区地位。
3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优先支持鄱阳田畈街—都昌左里50万亩、余干瑞洪—万年梓埠—鄱阳乐丰—珠湖农场1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大滨湖地区农村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增加耕地面积,建设鄱阳湖东岸400万亩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32、支持油茶、药材、工业原料林、花卉苗木等林产品种植加工基地建设。(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发改委负责)
33、积极发展淡水鱼类、珍珠、特种水产的健康养殖。大力发展茶叶、蔬菜、芡实、水果、鄱阳湖藜蒿等特色农产品。(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34、支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省农业厅、省科技厅负责)
35、支持建设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研发创意平台,提高优势农产品种苗培育能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发改委负责)
(十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6、支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省农业厅负责)
37、支持建立“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的标准、标识体系,做大做强“鄱阳湖大米”“鄱阳湖大闸蟹”等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力度。扩大鄱阳“春不老”腌菜、余干辣椒和芡实、万年贡米和珍珠、都昌黑芝麻和蔓荆子等地理标识农产品种养规模。(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38、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发展。(省农业厅负责)
39、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支持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县。(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旅发委、省发改委、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40、支持建设港澳台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农产品出口。(省农业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41、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城镇道路、供水、供气、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负责)
42、促进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重点打造服务人口十万以上的区域中心镇。支持加快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支持余干融入南昌大都市区建设,加快构建对接合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负责)
43、支持滨湖四县及珠湖农场秀美乡村、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省委农工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十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4、做强做大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珠贝饰品加工、新型建材、汽车零部件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省工信委、省发改委负责)
45、依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积极培育壮大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负责)
46、强化配套政策支持,打造鄱阳五金机电、余干水钻和生态食品加工、万年机械电子、都昌纺织服装等一批百亿产业集群。支持鄱阳发展无人机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的金刚石工具和鱼钩渔具产业基地。支持余干纳入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试点县。(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五)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47、支持省旅游集团公司整合滨湖地区旅游资源,打响环鄱阳湖旅游品牌。加快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余干大明湖国际慢城、鄱湖国际珠贝城,以及余干乌泥至大明湖、万年大源至裴梅、都昌大港至红光等旅游公路、游步道和游客集散中心建设。(省旅发委、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48、规划建设旅游码头,开发水上旅游线路,建设余干县康山锣鼓山游艇码头。(省旅发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49、支持开发万年神农源—余干忠臣庙万亩花海—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都昌老爷庙旅游产品线路,指导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万年神农源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融入庐山、瓷都、婺源等旅游圈。(省旅发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50、支持健康、养老、养生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农业休闲旅游示范点建设,实施旅游扶贫。(省旅发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十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51、支持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培育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负责)
52、支持建设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发展大型农产品集贸批发市场和特色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发委、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53、支持引进和自主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鼓励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扩大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规模,推进电商扶贫。(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旅游集团公司负责)
54、支持建立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油墩街物流园、鄱阳湖物流园、余干物流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都昌蔡岭仓储物流园、万年赣东北物流中心建设,打造物流产业集群。支持加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创建国家“北粮南运”重要节点和东南沿海省份供储粮基地。规划建设鄱湖东岸水陆联运农产品物流中心。(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省粮食局负责)
(十七)着力打造产业发展平台。
55、支持工业园区“退二进三”转型发展,增强城镇服务功能,促进产城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56、支持工业园区扩区调区,推动余干、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负责)
57、支持鄱阳芦田、余干城西、万年石镇、都昌多宝等依托交通区位优势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和合作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完善产业配套条件和产业转移推进机制,促进产业集中布局,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负责)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十八)强化生态建设。
58、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支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支持以滨湖四县为核心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区。支持鄱阳内珠湖、余干大明湖、万年青云园林小镇、都昌新妙湖打造生态文明样板工程。(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负责)
59、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申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或粮食生产功能区。(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负责)
60、加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和繁殖基地建设,支持都昌北鄱阳湖湿地公园建设并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积极开展鄱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省林业厅、省环保厅负责)
61、推动滨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共同保护好岸线资源和环境。(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发改委负责)
(十九)保护水生态环境。
62、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水环境保护。(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负责)
63、实施环鄱阳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2020年全面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支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乐安河、饶河、信江等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委农工部负责)
64、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升级及退出补偿机制。加快实施万年县珠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
6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促进农村河湖保洁。(省委农工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负责)
66、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河湖水环境监测系统,支持以切割淘汰方式处置过剩采砂船舶,支持余干智慧天网物联感知体系项目建设。(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负责)
(二十)加强环境修复治理。
67、开展“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治理,实施绿化遮挡、迁移、平毁等生态修复行动,支持高速公路、铁路、河道两侧乡村建设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省民政厅、省林业厅负责)
68、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乐安河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鄱阳莲花山萤石矿、万年矿山、都昌苏山石材加工环境综合整治。(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负责)
69、加大血吸虫治理力度。(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70、支持万年青水泥股份公司万年水泥厂技改搬迁。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工业副秘书长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推进小组,抓紧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筹集、产能置换、项目选址、用地报批、环境评价、立项审批、财税支持等问题。相关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相关市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新厂区征地拆迁、老厂区土地开发利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建材集团公司、万年青水泥股份公司,上饶市政府,万年县政府负责)
(二十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71、加快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建设鄱阳团林乡、余干康山大堤、万年上坊、都昌百里绿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省农业厅、省发改委负责)
72、支持建设都昌、余干循环经济产业区,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动万年、鄱阳实施农村循环化改造工程,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支持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及创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支持建设粉煤灰、废石、珍贝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省发改委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二)鼓励先行先试。
73、滨湖四县享受计划指标单列、项目直报等经济管理权限。(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74、支持强镇扩权试点,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75、积极争取国家出台“先建后补”“先出资再归垫”等相关政策,对列入国家规划的圩堤开展先贷款维修加固、再申请投资补助还贷试点。(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负责)
76、开展鄱阳湖草洲适宜畜禽轮放轮养试点,探索丘陵地区偏远抛荒农田发展高效种养业和光伏产业。(省农业厅、省能源局负责)
77、支持鄱阳实施撤县设市改革。(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饶市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78、支持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相关规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省发改委、省有关部门负责)
79、省投资主管部门建立水利、交通、能源、产业、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库,单列工程包进行专项调度。(省发改委负责)
80、省财政统筹资金加大对滨湖四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包括省级政府债券向滨湖四县民生和基础设施领域倾斜。(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负责)
81、支持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负责)
(二十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82、提请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滨湖四县小康攻坚工作,落实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省发改委负责)
83、加快实施《支持鄱余万都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21个部门负责)
84、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九江市、上饶市和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都昌县政府负责)
(二十五)建立帮扶工作机制。
85、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帮助滨湖四县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短板。(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86、加大省直帮扶部门与滨湖四县之间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力度。(省委组织部、省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