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宁晋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4-30 13:40:04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宁晋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对我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宁晋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宁晋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整文档)


宁晋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对我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加快形成市场主体活力竞相释放、先进要素聚集、创新创业蓬勃开展的良好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大讨论活动要求,为确保活动效果,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营商环境整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前提,以建立服务企业各项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务实、便民、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行动目标

按照《宁晋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暨“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和发展信心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和工作标准明显提高、重点难点和项目建设明显突破、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县(市),企业在其他县(市)能办到的在宁晋不仅也能办到,而且要办得更好,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县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4.各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5.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重点和内容

县级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县直各相关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各乡镇(区、街道办)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一)政策落实方面

集中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项目落地方面

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三)企业运营方面

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园区承接方面

集中解决经济开发区招商政策不优惠、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

(五)政府诚信方面

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六)政务窗口服务方面

集中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

(七)其他方面

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220日至310)

1.集中学习讨论。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组备案,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评价。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311日至410)

1.深入自查。各相关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乡镇(区、街道办)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要将问题清单报营商环境整治组备案,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监督。

2.全面排查。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排查梳理问题清单要报营商环境整治组备案。

3.广泛征集。营商环境整治组按照“方法设计科学、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也要多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整治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挂单办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411日至831)

1.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对营商环境整治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组成专门班子进行重点攻坚、解决到位。

3.重点攻坚。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要分别确定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明确专人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91日至1031)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完善全县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对全县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各乡镇(区、街道办)要分别制定一批政策、制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111日至1231)

营商环境整治组对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营商环境整治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世威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冯恩鹏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招商局局长杨振峰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张立业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营商环境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联系人:田强,联系电话:586332213831969191),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也要参照县做法抓紧成立相应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搞好整治推动

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本系统本领域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指导推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

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导问责

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各乡镇(区、街道办)都要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本地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抓好统筹协调

营商环境整治组要做好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街道办)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通报机制,实施季汇总、半年通报、年底综合评价,将改善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和乡镇(区、街道办)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内容。要加强同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暨“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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