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武安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4-29 12:50:09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面推进我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形成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武安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武安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范文精选】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

建设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面推进我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形成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4号)、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意见》(邯安〔20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邯郸市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文件精神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和推广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经验,落实乡镇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能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思路

“人员职责明确、制度档案健全,培训督导完善、验收考核达标”为思路,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装备到位、人员充足、工作规范,实现有机构、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经费“六个有”,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为全市安全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规范监管机构。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全部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要由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站所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承担安委会(安委办)日常工作。安监站站长由乡镇主管安全领导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乡镇调配。乡镇安监站要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代表乡镇政府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接受市安监局的业务指导,全面做好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确定1名以上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员,在乡镇政府和安监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配合协助安监站做好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综合组、矿山组、冶金危化组、专业组”要求,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综合组负责制定、起草有关通知、方案,做好安办的上传下达,规范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台账及资料档案,并每月定期向市安委办报告;矿山组负责辖区内铁矿、选矿、采石场、钢渣、石料加工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冶金危化组负责辖区内冶金危化行业的安全监管,并做好专家会诊后的挂牌督办工作;专业组负责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同时做好宣传培训教育、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各项工作。各乡镇要以此结构为基础,可根据本乡镇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组。市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骨干人员,向乡镇安监站派驻副站长及有关业务人员,指导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加强基层力量。

(三)强化经费装备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监管设施设备的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切实改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乡镇安监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要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乡镇安监站要达到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执法车辆、有录音摄像取证设备、有必要的现场检验检测装备、有个人防护装备的“六有”标准。

(四)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乡镇长是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因隐患排查不彻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有关站所、行政村的目标考核,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监机构工作职责、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职责等11个职责及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台账档案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并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安全工作需要不断细化完善。

(六)规范委托执法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要结合乡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实际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委托执法专题培训,将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逐步委托给乡镇政府,并就具体委托事项、权限签订委托书。受委托的乡镇政府,其安监站应具备必要的执法条件,有2名以上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委托权限实施执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目前,市编委办已印发了全市《关于乡镇矿山企业管理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市安委办协调有关部门已完成了刻制公章、制作机构牌匾等基础工作,各乡镇也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了乡镇安委办、安监站等机构,并充实了工作人员。下一步,将分三个时段,明确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一)20155月底前,完成基础建设工作。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省、邯郸市及我市关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政策要求和安排部署,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要以“远学栾城、近学午汲”为工作思路,在午汲镇率先完成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他22个乡镇(含工业园区)要对照午汲镇的先进经验,加快建设步伐,逐步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运行。其中武安镇、磁山镇、矿山镇、阳邑镇、上团城乡、西寺庄乡等6个重点乡镇要起到标杆示范作用,4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其他乡镇(含工业园区)5月上旬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二)20156月底前,完成素质提升工作。根据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市安委办要邀请省、邯郸市冶金危化、非煤矿山以及其他领域等执法专家,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工作,并开展模拟执法活动,提高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水平,逐步实现委托执法。

(三)20158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工作。8月份,市安委办对各乡镇安监站建设情况逐一进行综合评比验收。一类乡镇必须达到或高于省示范标准;二类、三类乡镇完成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是2015年省、邯郸市安监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也是重点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把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大财政支持、政策激励的倾斜力度,对工作人员要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政策上指导,确保其待遇稳定。市安监局要负责对各乡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其敢于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得严、管得住。

(二)帮扶督导,跟踪要账。市安监局要根据上级规定,组成专项帮扶组,加大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帮扶力度,指导乡镇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工作建设期间,市安委办要实行“周查周通报”制度,每周要对所有乡镇进行专题督导和评比排位,加快乡镇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年终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高标验收,按期达标。验收工作的标准决定着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成败。市安委办要按照省、邯郸市的要求,以“一支队伍、两个机构、‘六个有’保障、七项制度、十一职责”为硬性标准,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全市各乡镇(含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年底前高标完成、高限达标、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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