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资源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4-28 08:10:03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资源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资源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347号)、《资源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资政办发〔20163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全县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7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预测资料,预计2017年我县平均气温17.0-18.5℃,与常年相比,偏高0.5℃,年总降雨量1550-2450毫米,与常年相比,属于正常到偏多2成左右。降雨集中期在5-6月,可能出现暴雨洪涝。7-9月局部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干旱。预测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加重。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关系最为密切,大雨、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时段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全县3-9月为汛期,降雨高峰期在4-6月,这段时期雨量相对集中,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岩土松散,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区域,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就会诱发滑坡和崩塌,局部还会发生泥石流。7-9月,由于受热带气旋的影响,大、暴雨常诱发岩崩、滑塌,在一些矿山尾矿库和废渣堆积区域,往往易导致泥石流的形成。另外,由于冰雪融化及降雨,山地丘陵地区可能引发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我县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3-9月。

二、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易发地段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及地质灾害的分布现状,结合气象预报,各乡(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地段如下:

(一)各乡(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资源镇:罐头厂、烈士陵园、大塘湾—同禾路口、冷水凹—木粉厂、修睦村团泥凸、风雨桥生资公司、晓锦村、资源镇林业站后山、天门山景区、新资梅公路沿线、资龙二级公路和在建兴资高速公路沿线等地段的滑坡、崩塌。

中峰镇:大源村、上洞村、八坊村、资百二级公路和在建兴资高速公路沿线的滑坡塌方和资江两岸居民区的地面塌陷。

梅溪镇:梅溪上街、新街、戈洞坪村、大坨村、坪水底村、大滩头村、咸水洞村、新资梅公路沿线、八角寨景区和在建资兴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的崩塌、滑坡。

瓜里乡:九家、白水完小、双滑江朝屋门、瓜里至车田至十里坪坦公路沿线等地段的滑坡、崩塌。

车田苗族乡:白石界、石寨杉木头、田头水村、海棠村、龙塘村、粗石村、资龙二级公路沿线等地段的滑坡、崩塌。

两水苗族乡:对门山、小凤水、烟竹、社水村、资龙二级公路沿线等地段的滑坡、崩塌。

河口瑶族乡:初中学校门口、猴背村、立寨坪村、潘家、资龙二级公路沿线等地段的滑坡、崩塌。

(二)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易诱发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1.不合理的削坡建房、修筑公路,未采取坡体支挡、护砌和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

2.矿山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弃渣的随意堆放;

3.修建渠道引水,未对渠道采取防渗措施或防渗措施不力;

4.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山洪与泥石流地质灾害;

5.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如工程建设以及农田灌溉大流量深抽水等;

6.加载(多为建筑加载);

7.震动(以车辆过往震动和爆破震动为主)。

工程经济活动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其数量众多,发生频率高,虽规模较小,但是危害相当大,常造成房毁人亡。我们必须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采取防灾减灾措施,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遭受巨大损失。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1处(见附表),这些灾害点多处在蠕动变形的临界状态,在强降雨、长时间降雨、震动和冰雪融化等因素的影响下,随时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有关乡(镇)、村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监测人员,明确责任人、划出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监测,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治理。

三、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解

(一)各部门职责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系统的业务,组织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与县气象部门以及市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县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因矿山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

3.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或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水利设施(含小水电)的崩岸、崩塌、堤坝下沉、渠道垮塌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5.县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景区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6.县林业局、农业局:负责制定植被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内容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7.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建设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8.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特别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校(含教学楼、运动场地、教职工和学生住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9.县气象局:负责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与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部门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县民政局:协助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做好危险区灾民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视灾情给予灾区适当的救济补助。向自治区民政厅报告灾情,争取援助。

11.县卫计局:较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等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12.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的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核查、明白卡发放,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方案、预案规定的工作;

3.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督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四、地质灾害预防方案和减灾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除本年度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灾害将随时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质条件上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防灾、减灾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站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好组织机构,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

(二)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诱发因素,尽快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村、屯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网络正常、有效运转,对可能造成危害的灾点、区段要进行趋势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包括:逐点落实监测人员、预警信号、人员财产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抢险等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监测和预防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屯、单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群众手里,让受威胁的村民知道灾害发生时的避险方法和撤离路线,提高群众的临灾救助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制度,以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和处理。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和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当地政府部门要及时做好救灾工作,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加强巡查、监测、督促有关单位、村屯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

(四)加强矿山和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采石场或路基高边坡陡的交通建设项目,满载的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防止因暴雨诱发灾害发生;对矿山采空引发的地面沉陷区,要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工作,防止地面建设物破坏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冰雪融化和降雨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严重性,加强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制定并适时启动次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公众防范次生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资政办发〔201632号)的要求,落实责任,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七)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

(八)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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