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5年度考核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融人社发〔201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度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林业局2015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融人社发〔201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局2015年度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公务员:局机关、森林公安局。
参公人员:森防检疫站,能源办。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抽调到局机关的一层单位事业编制人员、二层事业单位、20个乡镇林业站,元宝山、滚贝老山自然保护区,思英、泗涧山林场,森旅公司。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人的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单位工作、团结协作、工作出勤、工作落实、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民主测评实行分类进行。一般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由各有关单位自行进行,局班子审核;一层单位、二层单位正、副职领导除单位测评外,还由局班子成员对其测评打分。被测评人最后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干部、职工:
被测评人分数= ×50%+ ×50%、
一层单位(局办、党办、纪检监察室、四风办、财务、人事、调处、企改办)全体干部职工:
被测评人分数= ×40%+ ×60%、
二层单位(除一层单位外所有单位)正、副职领导:
被测评人分数= ×50%+ ×50%、
民主测评等次标准:优秀,90-100分;称职(合格)75-89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74分,不称职(不合格)59分以下。
四、优秀名额确定
优秀等次比例:按单位人数的15%来定,不足1个名额的单位可按一个名额来评定。各位单位在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正人选时,可同时确定1-2名年度考核优秀替补人选(如正人选为单位领导,建议替人选为一般职工)。获优秀档次人员的民主测评分必须达90分以上,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
五、完成时限
2016年4月25日前全面完成。
六、上报考核结果
各单位的考核材料(含电子版)务必在2016年4月20日前报到局人事股。上报的纸质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等备查。
上报材料有:
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名册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测评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七、其他
1、新安排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当年可确定考核等次;新招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2015年6月30日前退休的工作人员,不再进行考核。7月1日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本县内)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参加借调单位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按文件附件7《处分影响期考核评定表》确定考核等次。
5、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