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方案】梁平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时间:2023-04-27 10:40:05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民生实事工程。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实施,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方案】梁平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方案,供大家参考。

【房产方案】梁平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方案



老旧居住建筑消防

设施改造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民生实事工程。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为建设“平安梁平”创造良好环境。按照“轻重缓急、分步整改”的原则,采取“先点后面、分期实施”的方式,坚持“保证基本、扩大覆盖”的思路,从201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分类别、分阶段逐一完成全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民生实事工程,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的目标。

二、改造范围

本次改造范围界定为城区36栋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的老旧居住建筑,包含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的居住部分和多层居住建筑。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体系,落实责任。按照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街道积极配合,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县财政给予资金补助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实行分步改造。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按照2015年至2017年每年分别完成12栋”的进度计划,先急后缓,分步实施,优先选取火灾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安全隐患重的老旧居住建筑进行改造,2017年全面完成。

(三)结合实际,尊重民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要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改造自愿协议,避免强行改造和改造完成后产生后续遗留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56月)。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根据前期街道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台账,研究方案,测算改造费用、编制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1日至1031日)。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采取政府招投标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消防施工单位,逐栋逐楼制定整治方案,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城乡建委等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日至1130日)。我县老旧居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台账和任务指标,对全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被改造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对于未完成改造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

五、工作任务

对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居住建筑修复消防设施、配齐室内消火栓等,最大限度的满足现行消防技术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六、职责分工

(一)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县内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积极协调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进行实施改造,督促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进度。

(二)县财政局。负责承担35万元/每栋的改造工程费用,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县城乡建委。负责联系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

(四)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老旧居住建筑改造中涉及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改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街道办事处。指导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改造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把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成立梁平县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陈正洪任组长,县国土房管局局长刘圣全、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亮森为副组长,街道和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国土房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的重要意义。每栋建筑的整治方案都要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群众支持、整治过程群众参与、整治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三)细化方案,保障进度。由于每栋建筑设施改造内容不尽相同、每项改造工作时间要求不一,要根据每栋老旧居住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老旧居住建筑改造内容制定工期表,明确目标、严把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因地制宜,长效管理。改造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建筑特点的长效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弹,保持整治成果。

(五)积极稳妥,维护稳定。街道及产权单位要认真制定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改造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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