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时间:2023-04-26 09:20:05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为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传播,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设施建设方案


为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传播,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政策扶持、保险联动”的原则,稳步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病死畜禽定点收集、集中处理等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努力建成“辐射范围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建设抚顺县、新宾县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2个村级处理点、购进21台收集车辆的基础上,到2017年,清原县再建设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其他县区根据辖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分别建设布局合理、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村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同步建成“布局合理、配置到位、管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

三、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市补助标准

(一)公益性无害化处理中心

1.建设内容。2015年,在省水源办扶持下(省畜牧局、财政厅已投入180万元),清原县建设一座采用高温生物发酵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并结合本地区实际,配套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系统。

2.建设标准。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有关要求;选用的处理设备能够达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建设规模要能够满足本地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需要。

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则上处理能力不小于2/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无害化处理车间、冷库,机动消毒设备,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密封的病死畜禽收集车辆,简易的病死畜禽收集点等。

(二)村级处理点

1.建设内容。针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未覆盖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采用玻璃钢化尸窖为主的无害化处理点。2015年全市建设19个村级无害化处理点,2016-2017年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个村级无害化处理点。

2.建设标准。建设至少2个(总容积不小于40m3)玻璃钢化尸窖。

3.市补助标准。每个村级处理点补助2.5万元。

(三)病死畜禽收集系统

1.建设内容。建设覆盖顺城、东洲、望花、新抚、市经济开发区的病死畜禽收集系统。

2.建设标准。购置密封的病死畜禽收集车共9,每辆需资金12万元。

3.市补助标准。每辆收集车市补助5万元,区级配套7万元。

四、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科学规划。各县(区)要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制定具体的2015-2017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有力组织推进。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有关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扶持措施,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设置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责任主体,抓紧组织推进实施。要综合考虑病死畜禽的特殊性、不确定性和公众接受程度,配备必要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工具以及相应的储藏设施装备,测算运输半径,确定建设布局,实施定点收集,加强集中处理。

(三)保险联动,规范理赔。各县(区)要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理赔统筹结合,建立动物防疫与保险联动机制。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保费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并积极做好赔付工作。对已出险但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死亡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等,一律不予赔付。

(四)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制定申报送交、核实登记、定点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补助及保险理赔发放工作流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管理措施,不断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周密部署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建设工作,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无害化收集处理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服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对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项目优先给予立项,积极筹措资金,扶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三)财政扶持,市场运作。对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和收集点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市财政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标准予以补助。各县(区)也要按照标准及时落实补助资金。

(四)做好宣传,正面引导。各县(区)要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动物养殖者、加工者、经营者等企业(个人)是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积极开展动物无害化处理对于防范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安全意义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大力支持、主动关心、积极参与,为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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