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菱镁资源保护,发挥菱镁资源优势,推进全县菱镁产业资源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鞍山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岫岩满族自治县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菱镁资源保护,发挥菱镁资源优势,推进全县菱镁产业资源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鞍山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辽宁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辽宁省镁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引导鼓励全县镁产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环保整治力度,严格依照《环保法》规范企业生产。
三是加大超采、盗采行为处罚力度,依法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
四是引导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逐渐淘汰落后产能。
五是依法打击超常压价等无序竞争行为,遏制恶意竞争和垄断等违法行为。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全县镁行业向“高效益、低消耗、少排放、可循环、可持续”方向发展,形成“政府统领、科技引领、企业实施、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的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张鑫任组长,副县长盛刚、赫宇任副组长,工业资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局、物价局、安监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镁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具体工作组:
1、市场管理及产业升级组
副县长盛刚任组长,工业资产管理局、经信局、市场管理局、物价局、安监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理镁行业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2、矿山整顿及环保治理组
副县长赫宇任组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镁行业矿山治理,保证依法开采;加强环保整治工作,保证依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
(二)健全综合治理制度
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能,健全审核、考核和评价制度,细化任务分工,确保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在综合整治工作中不力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把关,齐抓共管,逐步把岫岩县菱镁行业引领到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上。
四、工作要求
1、本方案于2016年3月份实施,2016年底前完成。
2、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细化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方向,形成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18日前将方案报送到县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工业资产管理局,电话:7829001)。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工业资产管理局负责结合“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辽宁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辽宁镁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鼓励全县镁产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
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负责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超常压价等无序竞争行为,遏制恶意竞争和垄断等违法等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镁企业生产安全。
县财政局负责规范专项扶持资金管理。
县环保局结合实施国家“绿色发展、达标排放”和辽宁省“蓝天、青山、绿水”等工程,制定全县镁产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执行环保规范,加大整治力度,对不达标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菱镁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超采、盗采行为处罚力度,依法处理无证偷采、滥采扩挖的矿山企业。
县林业局负责打击越界开采破坏植被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
3、各成员单位在开展治理工作时要综合考虑企业产能情况,在整治过种中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各成员单位要联合行动,加强协调,做好工作的衔接配合,统一检查标准,对严重违法案件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做到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