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顺义区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4 13:55:10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顺义区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顺义区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方案(范文推荐)



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机制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城市环境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两个领域,进一步创新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形成主体清晰、权责明确、部门联动、协调有力、执法到位、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现有资源,完善工作机制

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执法队伍资源,通过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加强镇街权限、建立执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

(二)围绕职权法定,推进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

合理划定城市管理中各专业执法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各相关部门间的权责边界。除市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划转的职能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罚”的原则,强化各职能部门专业执法。同时,从问题导向出发,从相对人角度出发,从职责关联度出发,界定综合执法范围和权限,形成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执法体系。

(三)提升工作实效,加强管理与处罚的衔接

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管理与处罚的衔接。通过强化管理,避免违法行为发生;通过加强处罚、发现问题,促进管理提升;形成管理与处罚的良性互动、闭环衔接。

(四)注重责权一致,强化镇街管理权限

健全完善镇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议事协调机构,强化镇街统筹辖区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的职能,加强镇街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权限,逐步健全区镇双重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区级层面分两个领域设置综合执法议事协调机构

在整合城市环境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设立顺义区城市环境管理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市环境委)和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监督委,两者合称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度规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指挥重大行动,负责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统一指挥、执法联动、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城市环境委由主管副区长任主任,城管执法、市政市容、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住房建设、人力社保、交通、国土、规划、水务、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委由主管副区长任主任,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度规定,汇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定重大行动方案;负责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负责提出考核评价意见;负责督促落实委员会各项决议;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镇街层面建立综合执法议事协调机构

在各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统一指挥、执法联动、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在各部门专业执法的基础上,指挥中心可以调动辖区内的执法力量,定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指挥中心由各镇街行政正职担任主任。根据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镇街职能科室设置,确定指挥中心成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在镇街辖区内设有派出机构的,将派出机构负责人作为指挥中心成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按区域设置派出机构的,要明确负责各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专职人员作为指挥中心成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无派出机构的,要明确负责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兼职人员作为指挥中心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街城管执法队。

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度规定,汇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定重大行动方案;负责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负责提出考核评价意见;负责督促落实指挥中心各项决议;承担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1.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委员会和指挥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议事规则、定期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委员会和指挥中心要组织开展各级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培养综合执法人才。各镇街辖区内的执法人员对于本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协调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2.改进考核评价制度。区级层面,将委员会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价与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相挂钩。镇街层面,由镇街对派出机构和专兼职执法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派出机构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评不合格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整。

3.强化“双重”管理制度。加强镇街对派出机构、专兼职执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派出机构负责人任免由委员会成员单位事前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工委意见。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指挥中心成员也要征求镇街意见。结合区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辖区内相关派出执法机构的公用经费纳入镇街基本需求的财政体制,加强镇街对执法工作的管理,探索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待遇的办法。

4.推行执法联动制度。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重大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实施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业执法基础上开展专项执法和重大行动执法,并注重执法监督。指挥中心综合协调辖区内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5.细化执法清单制度。各相关部门清理、梳理部门处罚、征收、强制等执法权力,明确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列出本部门的执法清单,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作为本部门执法依据,并逐步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执法清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工作流程,细化执法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6.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在发现、调查、处置、反馈整个流程中的信息汇总、报送、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不同时间节点上做到及时有效处置发生的问题。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7.推进行刑衔接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要推进行刑衔接制度,探索行政执法中非诉案件移交审判机关执行的办法,定期对办理案件进行统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顺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案件移送、报备和信息共享对接,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

8.建立执法保障制度。研究建立综合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保障机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在综合执法过程中公安部门的参与机制,及时处置暴力抗法事件。

在建立健全以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宣传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对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和执法先进事迹的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强化企业和市民的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全民守法、共同抵制违法行为的社会风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负责,各执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参与、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作为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委和市场监督委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执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定期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培训、执法联动、执法清单、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制度。

区人力社保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指导监督镇街派出机构、专兼职执法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落实;探索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待遇的办法。

区财政局负责逐步建立镇街辖区内相关派出执法机构的公用经费纳入镇街级基本需求的财政体制。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执法清单的审核、汇总、公开等工作。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健全完善执法保障制度,及时处置暴力抗法事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出本镇、街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组建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执法指挥中心议事规则、定期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负责建立综合执法培训、执法联动、执法清单、信息共享等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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