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9-18 19:05:04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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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然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境外输入疫情长期存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6月以来多地出现输入关联或本土疫情。专家研判今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可能性较大,且秋冬季又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难度。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一个情景构建方式,提出我镇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镇今冬明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准备,预测未来疫情发展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一个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二、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

三、工作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各村(社区)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疫情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本地区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努力提升“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能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秋冬季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应对处置工作情景:境外或县外疫情输入我镇,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5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1起聚集性疫情,有出现村(社区)传播的风险。对辖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县内资源与能力可以应对。发生本地病例时,按照“严防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在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病例集中隔离治疗、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疫点管控、人群聚集限制等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措施,严防新增输入病例和下代病例。

(一)快速开展疫情处置。疫情发生时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镇政府,再由镇立即上报县,县相关部门12小时就近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迅速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及时将风险等级的区域划分村(区)社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二)全面开展流调和核酸检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依照判定标准确定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全员追踪;以核酸检测为核心扩大监测预警范围,对不同人群采取适宜的混检方式,尽快找到潜在感染者。对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及时落实转送、集中隔离等措施,实现“应隔尽隔、应管尽管”。

(三)开展部门协同处置。派出所、通信、学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卫生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运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开展信息采集、病例识别、传染源追踪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管理病例与密切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四)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结合重点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推送的大数据重点信息,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入(返)安人员的识别排查,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五)加强境外入(返)乡人员管理。严格入境人员管理,对入境人员持续实施远端防控、信息收集共享、首站负责、精准识别、公共交通排查、全员核酸检测和全员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排查管理制度。

(六)加强国内重点地区人员排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要求做好排查管理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安人员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检测核酸。

(七)强化疫点管控。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对有疫点的居民小区、院落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从确诊病例之日起的14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村(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内部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村社活动一律暂停。

(八)加强院感管理。全面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落实分区管理,合理配置医务人员,严格个人防护措施,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及时报告和隔离疑似或确诊患者,并规范转入定点医院。切实发挥感控督查员作用,严格落实陪护、探视和病区管理制度。按照最新《诊疗方案》要求,强化出院病例的追踪、监测与管理。

(九)加强医疗救治。严格落实“四集中一远程”救治策略,将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强化“一人一案”精准治疗,落实(危)重症病情日评估和24小时病情变化报告制度,组织专家对(危)重症病例进行现场会诊,尽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十)及时规范发布信息。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及时发布疫情信息、防控策略、工作部署、进展成效等。以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建立疫情信息发布主体平台,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媒体座谈、专家访谈、专家连线。对重大疫情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敏感问题回应,要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口径统一、及时准确。

(十一)强化公众宣传引导。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五、保障及准备措施

(一)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持续抓好常态化防控,巩固稳定向好的防控态势。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二)人员队伍准备。人员按鸳委发〔2020﹞4号文件成立的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执行。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应的人员的队伍的准备。积极培育社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网格员、卫生员组建的防控队伍。

(三)防控经费准备。足额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物资储备等发展建设支出,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全额安排所需人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以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经费。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疫情防控任务所需经费。

(四)医疗机构准备。镇卫生院按要求规范设置,完善发热门诊选址和布局确定,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配齐设备仪器,增加配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严格按县规定执行。

(五)应急接种准备。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接种时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准备,及时申请将部分成品疫苗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加强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准备,通过需方补助、纳入医保等方式,提高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挤兑。

(六)应急物资准备。医用物资储备原则上量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功能定位、设置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核酸试剂、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10天用量;持续监测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医用物资库存使用情况,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医用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疫情的准备工作。

(七)交通运输准备。按照首先满足供需矛盾突出地点、疫情严重地点的原则进行物资分发和调配。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八)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应对准备。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村(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保障其有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招募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和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关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预防受到疫情影响;强化学校、敬老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加强防护措施,预防在此类机构中暴发疫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目前防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打好全镇防疫攻坚战。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做好人员统筹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做、做得好。

(三)强化督查问责。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督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防控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引发疫情大面积扩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