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10篇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1
积极适应《规则》新规定、新要求,深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工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合集四篇。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在百年奋斗中,培育形成了一系列各有特点的革命精神,集中体现了党的坚定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作风,是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宝贵精神财富。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百年党史,深刻体悟百年奋斗的历史规律,充分汲取历史经验,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与时俱进抓纪律、抓作风,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推动“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 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
一、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回顾百年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在一次次穿越风雨中屹立不倒、在一次次艰难困苦中无往不胜,一个重要制胜密码,就是始终与不正之风作最坚决的斗争。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最终以“延安作风”打败了“西安作风”。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提出“两个务必”,为党在全国执政打了“预防针”。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对于加强执政党作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持续整顿作风,先后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作风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政治问题要从政治上来解决。作风问题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是党长期执政的大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敌。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新时代新征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作风问题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党的作风来认识和评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互为表里,由风到腐、风腐一体。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与人民群众隔开,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培育形 成优良作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如果政治站位不高,警惕性、敏感度不高,工作满足于一般性部署,泛泛地谈,时紧时松地抓,必然功亏一篑。在改进作风问题上,必须心怀“国之大者”,保持战略定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才能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有力纠治“四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回顾百年作风建设探索实践,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眼于回答好时代提出的作风建设新问题,持之以恒改作风转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大力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严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始终坚持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党员干部架起高压线、划出警戒线,等等。这些实践和探索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踏上新征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尤其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点任务,把握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接续深化作风建设,以好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汇聚力量,保障“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
必须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坚决克服思想松动、方式僵化、落实不力问题,以一抓到底的恒心和韧劲,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 的全过程,深挖细查和优先处置“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充分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纪律撑起作风建设坚固“后墙”,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防止隐形变异、防止疲劳厌战,使党的作风更加纯洁清正。
必须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新征程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人民群众迫切期待我们党弘扬优良传统,持续改进作风。要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帮扶、社保养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治高高在上、拖延刁难、漠视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审批、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严禁随意扣押、查封、冻结、没收企业财产,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供销系统、金融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治理,监督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有效开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必须一以贯之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新时代新阶段的伟大征程上,要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紧盯已脱贫摘帽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完善专班专治、“抓书记、书记抓” “抓系统、系统抓”、督导督战等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和基本职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紧盯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运转,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以及侵吞公共资产等问题,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推动乡村建设行动,让全区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必须一以贯之严肃换届纪律风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换届工作的 严格把关上,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找准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加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重点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查联办、快查快结机制,严格监督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破坏换届秩序的行为,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确保各级领导班子换出新面貌、新活力、新气象,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
三、坚持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抓作风建设
“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从党的一大纲领到颁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三大作风”,从“两个务必”到“八项规定”,从延安整风、历次整党到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始终坚持监督、教育、制度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兴利除弊、为善去恶,激浊扬清、扶正祛邪, 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的红色基因和精神气脉,赢得人民衷心拥护,跨越百年仍然意气风发、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当前,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更大战略成果,必须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抓住从严这个基础、一体这个核心、成效这个关键,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案件剖析,查找突出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查找思想教育不足,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强化震慑。高压之下,“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不敬畏、不收手、不知止现象仍有发生。要聚焦老问题,紧盯新动向,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作风问题,严查快处“超标接待拆分报”“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以及通过快递收送土特产等问题,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彻底、做选择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 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使党中央铁规禁令生威增效,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向好。
坚持系统施治。在方法载体上系统谋划,一体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一体发现治理“四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反“四风”、反浪费、反腐败,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和具体方法。在监督方式上系统推进,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起来,把抓好“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在制度建设上系统施治, 凡查案件必看作风、必查作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典型问题剖开来看,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长效治理。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统筹联动各类监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督促落实,精准有效推进。紧盯“关键少数”,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树立新风,发挥好“头雁效应”。坚持立破并举,聚焦思想深处解决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用好XX起义、XX起义、XX战役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重实干、重实绩,把为民造福当作最大政绩。完善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猛将”“闯将”“干将” 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坚决将“昏庸懒散拖”干部调整下来,激励党员干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XX篇章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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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铭记忠诚要义,汲取忠诚力量,做到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要坚持刀刃向内,做实做细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锤炼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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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认准一条道路,何必去打听要走多久。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中突出政治考量,从政治角度出发查找问题,及时校准偏差,是题中之义。近日,xx省xx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了解本地区开展政治监督现状。
一、开展政治监督的实践
注重以“两个责任”落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制定科学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对提醒谈话、组织约谈、民主生活会等进行规范完善,加强运用诫勉谈话、警示教育、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方法,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注重以整治群众身边问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作为整治的切入点,严肃查处对党的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以专项整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问责+清理”专项监督检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注重以全面覆盖的格局推动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政策和策略作为政治监督的生命,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推动构建“四个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全方位收集掌握联系地区和部门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政治监督情况,通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强化政治监督理解不透彻、不深入,“反腐拐点论”死灰复燃,认为聚焦政治监督,就是只抓小事、虚事,不再抓办案了,反腐败开始转向、纪委要“拉闸放水”了。有的干部片面地认为政治监督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开展,思想又回到了过去无所不管、包打天下的状态,定位不精准、把握不到位。
监督手段不足。目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也不好。调研显示,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政治生态像画得不准,精细化、精准化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同时,一些基层单位受限于信息化、技术化水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送问题不全面、不及时,缺乏协作配合,没有扭住关键点。
政治素养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鉴别力不够,监督普遍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xx的政治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但对如何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结合起来,显得很茫然,不知道监督什么、如何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的对策
压实“两个责任”。将开展政治监督内容细化为具体条目,融入到市县乡三级组织的“两个责任”清单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共同抓好政治监督。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政治监督的情况,强化对落实过程的控制、对执行结果的考核,对地方或单位出现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单位的了解,检查各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同时,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通报曝光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明确各派驻纪检组、各单位纪检委员在参加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集体学习会议、党内政治生活等的同时,要形成监督报告,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
加强部门协作。通过与税务、审计、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立一套高效快捷的“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建设,完善检举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监督、大数据应用等工作平台,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健全跟进机制,将问题线索的接收、办理、处置过程分门别类完善到所涉及干部的廉政档案中,提高监督效率。
加强政治巡察。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紧盯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尤其是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作为重点对象整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同时,及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又发生新问题的,严肃查处,把“巡”与“改”联动起来,把巡视巡察的结果作为当地政治生态的研判依据,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依据。
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同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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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5月11日,我县纪委监委召开了集中培训学习会,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收获和体会如下:
一、保护干部方面更加完善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信访量也不断增大,但是一些无实质内容的举报、“贴牌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也在随着增多。这种现象不仅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了举报控告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加以制止打击。
《规则》在被检举控告人享有权利方面,做出了保护对被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更加完善了党员干部在举报控告中的权责问题,更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办事创业的积极性。
此外,《规则》第八章,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规定单独成章,对打击居心不良、借用检举控告来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目的的行为提供了依据。从一定程度上,也维护正常检举控告秩序的。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对保护党员干部也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明晰职责,齐抓共管处理检举控告
《规则》大篇幅的对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中的相互关系、相互协作配合作出了明确规范。
总则中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对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权限作出了规定。规范了信访举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之间的分工配合有明确规范,让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正常运转有章可循。
作为一名信访举报工作人员,我深感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职责明晰对我们举报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循的重要性。
三、加强反馈管理,形成闭环工作机制
检举控告工作包含信访举报受理、分流、办理、处置、反馈“五道关口”。《规则》明确了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反馈由信访举报部门负责。实名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由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负责。这些规定,解决了之前反馈职责不够明晰的问题。
由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反馈处理结果,让检举控告人对处理结果更清楚明白,极大提高反馈的质量,减少一些重复信访的发生,也增强了群众监督处理检举控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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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四种形态”要发挥组织作用、组织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为防范和化解在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权力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风险,保障监督执纪执法权力依规依纪依法运行,建立的界定权力边界、明晰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纪检监察权是公权力重要组成部分,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制度建设为主线,逐步完善执行机制,在权力的合理配置、规范运行、有效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围猎”与反“围猎”的斗争是长期的、严峻的,自我监督管理、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深刻认识“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的前提条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要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统一、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的原则,围绕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坚定稳妥、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稳步推进。
1.完善内控机制,解决制度“够用”问题士
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履责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监督权力行使。规范线索管理监督等工作,形成管理闭环。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规范派驻机构权力,特别是监督权的行使。指导推进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监督实效。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监督工作指南,指导全系统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找准找实监督的切入点、关键点,切实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切实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机制,提高回复意见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从制度机制层面统筹考虑推动解决派驻机构、基层纪委监委内部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在行使审查调查权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督促制度执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审查调查权力不被滥用。制定全系统适用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相关规定,作为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做到各类措施依法使用、从严慎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对行贿人的处理,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惩戒教育行贿人。规范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运用,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提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质量和水平。制定适用全系统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
在行使处置处分权方面。运用“四种形态”要发挥组织作用、组织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组织程序,听取党委(党组)和有关方面意见。深入调研“四种形态”适用情形,总结研究“四种形态”运用典型案例,加强系统指导,努力做到每一种形态的适用都精准、规范。做好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加强与组织部门和执法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切实强化对运用“四种形态”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申诉复查制度。制定处分执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处置处分权得到精准有效行使。
在权力监督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开展全员专题培训,加深理解和掌握,促进规范行权、依法行权,推动强化监督职责,案管部门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职能。强化责任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对借调人员的管理。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建立对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程序和案件质量进行抽查、检查的长效制度,看住事管住人。梳理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存在的风险,探索制定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权力清单”,完善滥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责任追究制度,使执纪执法权有界受控。
2.注重系统集成,解决制度“好用”问题士
推动制度系统集成。要定期组织法规清理,针对现行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层分类予以优化整合。整合分散的制度,对各部门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领域制定的同类制度规定进行整合集成,将不同措施使用规定整合形成与规则、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相配套的措施管理规定。升级普遍适用的制度,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制定的有关内部制度,地方亟需且条件成熟的,升级为全系统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解决制度规范上下一致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统筹,在制度建设中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增强制度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制度水平,逐步构成由框架性制度、配套制度、操作办法等组成的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机制。要建立切实可行、系统联动、能动有效的制度执行机制,保障现行制度落实落地。建立事前明责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事中联动机制,在执纪执法业务中,发挥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前后台”相互制约作用,督促规范行权;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内控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负主体责任的部门和案管、审理、干部监督、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等负监督责任的部门要加强联动,监督保障制度落地执行。建立健全事后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在结案时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填写相关事项承诺书,发现确有打听干预过问行为的进行倒查,对不如实填写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监督管理,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士
提升监督质效,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处置处分权力。建立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内控管理责任体系,坚持组织授权、坚守组织原则,严格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专项工作流程。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严肃、认真、具体、经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对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涉案财物处理意见、采取措施的关联性和必要性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在审核把关中没有发挥作用以致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案管部门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具体权限和必要工作手段,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审理部门加强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机制,把立案依据查实情况、申诉复查情况等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案件承办部门要支持配合案件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履行好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共同职责。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部门、机关党委加强日常监督,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和精准性,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是加强对本级派驻机构和下级机关的监督。上级纪委监委领导和干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推动“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各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监委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案件办理、“四种形态”精准运用等加强监督。本级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报告事项清单和文书模板报告监督执纪执法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四是各监督主体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在案管、审理、干部监督、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之间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案管部门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探索创新监督方式,让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用好信息化监督手段。要把监督嵌入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实时监督。对检举举报平台、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加强升级维护;推广信息化办案系统,在办案全流程的关键节点设置风险提示和工作指引,预防和警示轻微违规行为;强化大数据使用监管,严格管控大数据使用权限。
二是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和风险突出的环节和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健全制度规范。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着重对查否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以外部监督倒逼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对退查、退补案件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探索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方式,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对社会舆论主动回应;支持特约监察员监督工作,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公开透明,对可以公开的重要制度和工作,积极以公开促规范。
严肃责任追究,形成震慑效应。
一是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承办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执纪执法的检查,发现有不规范或违规违纪风险的,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发现违规行为,特别是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不依规依纪依法的,立刻纠正,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向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机关党委通报情况。案管部门要紧盯“小问题”,强化过程监督。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以线索谋私、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审查调查、侵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
三是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紧盯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对反复出现问题或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开展“一案双查”;对该发现没发现、该报告没报告、该追究没追究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4.坚持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士
更加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贯彻实施监察官法为契机,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守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品质,真正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正确认识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内涵外延,准确把握权力边界,行使权力慎之又慎、实事求是、精准恰当,自觉接受监督约束。在提升组织力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机关单位和直属单位、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基层党组织和临时党支部的分类指导,推动建立完善党建业务双计划、同推进的制度机制,促进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党建工作促忠诚履职、规范行权。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树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抓内控机制建设的理念,重点纠治政绩观偏差、发布不当言论、与联系地区部门干部私下交往等方面的问题,营造敬畏纪法、尊崇纪法的良好氛围。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治能力和纪法水平。要坚守政治培训定位,落实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一体推进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常委会对执纪执法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及时解读政策要求和权力行使有关规定,努力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政策水平。强化纪法知识教育,开展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干部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增强案件突破、措施使用、调查取证、把握政策、执纪执法贯通等多方面本领。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研发课程,举办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将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一贯到底。加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探索将“内控机制建设”内容纳入教育培训,加强正面示范教学,强化“年轻干部防范微腐败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和启示”等课程设置;建好用好典型案例库,有效利用忏悔录、剖析材料、旁听庭审等载体,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要严把入口关、选拔关,在纪检监察干部录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标准,加强对群众评价反映情况及干部社会交往情况的分析研判,多方印证、考准考实。加强日常了解和监督,结合考核考察、调研走访,听取干部监督部门、日常业务联系单位及案管部门、审理部门对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行权履职情况的评价介绍,深入窗口部门、培训机构、驻在单位了解干部作风、口碑、形象,针对行权用权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巩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管理等方面最新要求,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坚持监督加压、信任加力,落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正确行权“正能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属于改革失误、工作差错的无心之过,给予同志式关心、实事求是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7
根据县委安排,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经济发展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去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学条例,讲正气,树形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近年来查办的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勤廉公示工作。注重在公示中解决实际问题,自勤廉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对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人;梳理案件线索条,纠正问题个。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党政纪处理人。乡镇件,县直件,县纪委自办件;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查办万元以上案件件,万元以上案件件;涉及乡科级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接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其中市纪委摘转件),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不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向家行风重点单位反馈有关问题个,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次,立案查处教育乱收费起,清退不正当收费数万元,没收万元,政纪处理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力度。推行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了市场的规范、高效、廉洁运作。实行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软环境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受理各类投诉件,办结件,办结率以上;党政纪处分人,通报批评人,辞退人,行政拘留人,责成书面检讨人。
⒉信访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信访工作被动局面,群众信访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信访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信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信访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制度,推广信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信访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⒉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信访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信访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信访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信访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信访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信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信访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
⒊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技术服务,切实做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确保全县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以上。拓展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从以往着重宣传控制人口数量,转向建设和发展生育文化。支持业务部门与省市计生宣教中心、新闻单位开展合作,与县乡广播电视、科技卫生等单位密切配合,拓宽宣传空间和途径,营造强烈地社会舆论宣传氛围,以人口学校为阵地,结合季度服务,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系统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⒋落实奖励扶持措施和社保机制。千方百计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规划,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纳入各地、各部门的社会扶贫和救助的工作安排,采取结对帮扶、结对助学,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等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地建立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组织实施贫困计划有生育家庭的“致富、安居、成才”系列工程。进一步扩大对农村周岁儿童平安保险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按照国家和省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孩子年满周岁的夫妻奖励扶助工作,建议县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奖励政策兑现到位。
⒌推进综合改革进程。坚持“部门联动,城乡共管”的原则,加大对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对外出务工育龄妇女的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取消半年返乡参加孕环情检查规定,凡按时寄回居住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效证明,不再强行要求定期回乡参加孕环情检查。同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交流联系制度,开展协作管理、委托管理,确保不因为强化计划生育管理而影响育龄群众外出务工经商,也不能因劳务输出影响计生工作开展。对流进人口,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在审办有关手续上,要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主动向所在地计生部门反馈信息,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拟成立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强化工作职责,依法对社会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服务。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8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施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共10章58条,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源头性、基础性、标志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信访举报工作“连心桥““晴雨表””线索源”“促进器”作用,需要各个职能科室和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通过对比1993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纪办发[2018]2号),有几个方面变化和工作要求需要注意:
一是关于受理范围。《规则》第四条明确了三类受理事项,而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和处理不服而提出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这两条没有提及。在开展信访举报受理中,信访工作人员要注意区分。但也要注意,在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明确了被检举控告人享有“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复审”的权利。
二是关于检举控告渠道。在传统的信、访、电、网渠道外,第七条第(四)(五)款明确了检举控告人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以及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纪检监察机关都要予以接收。要让群众信访举报更为便利,信访室要充分发挥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渠道的作用。
三是关于办理时限。《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交办的检举控告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并报送核查处理情况;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规则》对于自收件,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建议承办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实名举报反映的举报件,要尽快办理,以免引起越级访。
四是关于举报奖励。《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检举控告人享有“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的权利。目前本级纪委暂未出台奖励的相关细则,建议此工作纳入到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或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计划中。
五是关于诬告陷害和错告工作。《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第三十九条规定,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建议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推进诬告陷害和错告认定工作的规范和严谨。
六是关于澄清正名工作。《规则》第五十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作为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澄清正名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3起,与其他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相比,工作力度仍显不足。建议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澄清正名工作力度,将承办部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考量的一部分。承办部门把问题查清查透,对于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必须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予以澄清正名。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9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今年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年内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刚才,各县市区纪委和三个纪工委负责同志汇报交流了上半年工作开展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同志就年内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回顾今年以来工作,切实增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服务、保障和促进“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严肃政治纪律、维护中央、省委、市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作为重大政治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扩内需保增长、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帮扶企业、涉企收费、环境保护、强农惠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861”行动计划、民生工程、清理“小金库”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监察。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了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和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全面启动了市本级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
(二)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继召开了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等,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并逐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印发了年度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评和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三)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和“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6月19日,组织在职市厅级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合肥蜀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继建立了领导干部季度廉政谈话制度、新提任县处级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制度以及结案报告和剖析报告的“一案双报告”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3月对2008年以来新提任的60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首次考试,5月在市水务局召开了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原主任周建平违法违纪案件剖析会。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共对151名提任、转任的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核、开展了廉政谈话、填写了廉政档案、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发放了廉政教育卡;共对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有53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和测评。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具体量化了经费缩减指标;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四大班子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登记摸底,对超编制、超标准和违规使用警用号牌车辆进行了自查自纠。五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5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41件,初核转立案41件,新立案件82件,累计办案97件,结案49件,处分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2人。六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集中开展了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组织开展了公路“三乱”明查暗访活动。开展了涉农负担检查,今年以来仅市本级就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30件,涉及经费总额325.77万元。1—7月份,“百姓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462件,办结率97%。
(四)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以“两争一创”为主题,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深入分析检查问题、注重抓好整改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即中纪委9号、10号文件)和全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贯彻意见,开展了专题调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三是切实加强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相继印发了《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理顺了关系。
今年以来,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健康发展,态势较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不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等。这些都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文件精神
今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中央集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意见》)等四个法规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7月31日,全省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就贯彻落实这四个法规文件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广泛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四个文件的宣传力度,营造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要组织学习培训,把学习中央四个文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学计划,纳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要内容,要重点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四个文件不同特点,抓紧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四个文件得到有效执行。结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对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切实加强对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与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问责规定》、省即将出台的《问责实施办法》和我市出台的《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规范从业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惩治各种不廉洁行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谋划和组织实施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市场建设,健全诚信体系,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
(三)要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中央四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抓紧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要按照省纪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实施办法,积极会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贯彻落实四个文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将一并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四个文件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同志具体抓。要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排查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研究探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启动这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和重点,规定工作步骤和方法,确定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抓好组织协调,经常与相关部门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把承担的任务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考目录)x篇10
2021年,区纪委党总支在区纪委和区直属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夯实党建工作根底,以党建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党员管理和支部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理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区纪委党总支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年来,党总支组织x个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强国”“x先锋”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各支部开展参观“红色村”x村等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决理想信念;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展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做新时代追梦人”迎国庆演讲比赛x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按照《x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区纪委党总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完善党组织建设。2021年x月,按期完成党总支及三个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用好党员活动室,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预备党员转正在党员活动室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进一步完善党建宣传栏,支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各项制度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并适时更新,确保宣传效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催促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以及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全程纪实及报备审批,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标准有效开展。2021年,党总支、各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x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支委会x次,党课x次。四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提高党员发展质量。2021年共发展了x名入党积极分子、x名预备党员,x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五是及时足额交纳党费。落实党费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专管,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全部上缴区直属机关工委,做到尽收尽缴。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主责主业双提升
坚持工作开展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员、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聚焦疫情防控、纪检监察工作和区委中心工作上,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在工作中,专案组、留置案件审查组、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审查调查、巡察战线上,打造一线“战斗堡垒”。截至2021年年底,全区常规巡察覆盖率x%,对村巡察实现全覆盖。三是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每季度定期组织在职党员完成社区报到工作,集中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创文“五个一”入户宣传、爱国卫生大清洁等社区志愿效劳活动x次,党员参加达x多人次,不断提升效劳群众能力,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区纪委党总支始终坚持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党员队伍管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恪守省纪委“九条禁令”,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区党建业务培训班x次,提升党建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双周讲坛”活动x期,有效提升机关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关心关爱老党员。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开展“我看x社会发展新成就”专题调研活动,催促老干部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及时慰问生病住院老党员,让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爱。三是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谈话x多人次。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到达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四是抓好警示教育。催促各党支部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x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防止“灯下黑”。此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意识形态作为党总支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来抓。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全体党员思想防线。虽然区纪委党总支在抓好党员管理和党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比方个别党员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组织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等。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区纪委党总支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目标要求,抓紧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引导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二)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持续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组织根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三)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机关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推进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充分发挥老党员和优秀党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党员快速成长。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作用,使党员活动室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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