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疫情应急预案10篇

时间:2022-08-28 10:55:06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10篇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成果,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药店等场所的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店疫情应急预案10篇,供大家参考。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10篇

篇一: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成果,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药店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向常态化转变,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措施防控到位。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 XX“外放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和省、市、县关于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药店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各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意识,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更有力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恢复,奋力争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冷链食品监管

 进一步对辖区冷库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台账进行摸排建档,强化对第三方冷库的备案管理,将相关备案信息全部载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省级平台。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方可上市销售,对采购、经营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并及时向萧县疫防办报告。每周定期对相关冷链食品、外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运输工具、包装等加强消毒,对进口冷冻冷藏肉类实施“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二)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外卖平台等重点单位的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链食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规范进货台账记录。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

 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落实好“1 米线”和就餐人数控制,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三)强化农贸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市场开办者要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市场开办者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桶(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二是加强对冷链食品、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市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宾馆酒店监管 宾馆酒店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前台应设置“1 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对进入宾馆工作人员、配送餐员、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五)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督促全县所有零售药店落实对退热等购药人员信息登记、现场测温等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二)切实落实责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实施全面排查,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场管理局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 XX 监管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省局实际,根据 XXX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 XX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三防”各项防控工作,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疫情防控突发事件,提高全县 XX 监管系统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农贸 XX、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酒店、零售药店等单位发生的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对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社会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分级负责、合力处置。

 3.综合协调,分类管理 全县 XX 监管系统按照职责,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等监督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应对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规范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决策,依法处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布、上报信息,做到发布、上报程序规范及时、内容准确合法。加强网络和相关媒体的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良信息大面积广泛传播。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萧县 XX 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工作。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广明局长担任,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XX 监管所、各直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日常管理机构 加强应急值班室人员和设备配置,统筹全系统应急值守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股;负责协调全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局防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检查应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报请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运行机制

 (一)预防

 各 XX 监管所、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应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行动之前,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充分考虑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对措施,科学规避风险,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1.精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学校食堂、餐饮经营单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过期翻新、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着力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2.精准做好药品零售企业退烧药监管。督促药店对购买非处方药的人员具体信息详细采集登记,汇总上报,并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是购买的退烧药属于处方药的人员,实际用药人必须持医疗机构医师处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零售药店才能销售该药品,医师处方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复印或拍照留存。

 3.精准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商品)的后处理工作。

 4.持续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以口罩、消毒药水等防控产品和粮油菜肉蛋奶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不间断开展药店、商超、便利店、小门市等重点场所的价格监管,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主动查找哄抬价格等案源线索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5.精准做好重点场所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督促农贸 XX、餐饮店、宾馆酒店、药店重点场所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查、查验健康码,落实密集场所活动人员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等常态化措施。

 (二)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 按照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 按照事件的预警级别,将风险信息报送本级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局机关业务股室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信息报送县政府发布预警信息。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通信传媒,向社会传播预警信息。

 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 XX 监管所、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专家组的预警建议,提出调整和解除预警的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报本级政府。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

 (一)信息报告 1.发生疫情防控应急事项时,应当及时将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将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县政府管理部门及市 XX 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发生各级突发事件,按照各类专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报送要求,及时进行电话及书面报告。事件后续情况应及时报送。

 (二)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各 XX 监管所、直属二级机构、局机关业务股室根据各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照部署和指令做好相关工作。

 (三)指挥协调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各 XX 监管所、直属二级机构、相关业务股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依职依法参与处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各 XX 监管所依职依法参与处置,局相关业务股室给予指导与支持。处置情况及时报送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在参与事件处置的同时,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事件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降为Ⅳ级标准的,由市人民政府采取相关措施。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各 XX 监管所、直属二级机构、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减轻事件影响,积极预防和处置因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各 XX 监管所、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组建和管理本领域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承担本行业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二)经费保障

 按规定将疫情处置应急经费保障到位,保障疫情处置队伍培训、装备补充及维护、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等需要。

 (三)人员防护保障 应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储备好口罩、酒店、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及应急设施、生活必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四)车辆保障 局办公室负责本级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期间的车辆调配工作。

 (五)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 XX 监管所、直属二级机构、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要完善本级信息传输渠道,落实应急管理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保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专业通信工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科普宣教 局办公室负责本级应急管理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负责本级应急管理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各 XX 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通过 XX 巡查、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系统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的普...

篇二: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本药房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体员工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为顾客朋友有一个放心的购药环境,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防控指挥部要求,本着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对顾客高度负责的精神,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肺炎在我商场发生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房对新型冠状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小组,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加强与县政府、卫生防疫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负责:

  1、负责疫情防护用品的购进与发放。

  2、负责每日员工的体温测量情况并做记录。

 3、负责店面消毒情况。

 4、负责进店顾客是否戴口罩、测体温、或进行登记。对发现的发热顾客就地隔离并立即联系 120 或医院就近就诊。

 四、日常防护措施 1、全面了解员工假期动态、生活史、旅行史、以及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处等方面的员工暂不安排返岗。

 2、要求员工对于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及时上报并要求居家观察隔离 14 日,暂不返岗。

 3、在疫情结束之前,不允许聚餐、娱乐、未经上级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

 4、疫情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进行消毒。

 5、营业时间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营业时间。

 五、人员管理 1、每日对在岗人员的体温进行检测并登记。

 2、员工上班期间应及时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前、操作后、勤洗手、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3、根据情况,安排员工将散装食品进行提前包装称重,以免顾客直接接触。

 六、场所管理 1、配备测温仪,所有进店顾客,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

 2、门店每日保持自然通风,门、门帘每日两次进行消毒。

 3、药房整体、包括共用用品、设施、早、晚两遍消毒。

 4、在显著位置张贴病情防控宣传,提醒顾客进店要佩戴口罩。

篇三: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两篇)

 药店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 (一)

 一、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 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四、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经过及详细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所有人员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同时询问是否

 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五、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 14 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及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 84 消毒液 500 mg/L 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 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保持至少 1 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但必须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现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 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湖北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现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密切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情绪,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 14 天并追踪接触史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获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凝视者应

 立即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药店疫情 防控 应急预案 (二)

 一、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落实情况

  是否每日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是否做好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制度。

  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情况

  药店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店内是否准备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并向消费者宣传引导。

  三、进店顾客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四、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 4 类药品,是否建立购药人实名登记台账,是否引导使用上述药品的患者转诊至发热门诊,并及时将信息上报至省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登记信息系统。

  五、连锁总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是否对连锁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上述 4 类药品登记信息上报、销售监测等进行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是否采取内部停业整顿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

 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测温+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加强零售药店管理。零售药店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实行“绿码+测温+登记”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购药人员的信息登记管理,

 对所有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咳嗽人员或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药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防疫部门。

篇四: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14 篇

  【篇 1】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学问,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削减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准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掌握,最大限度地削减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掌握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郑新平

 成员:郑建龙李秀女

 三、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 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四、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协作测量体温,经过及具体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全部人员有无 X 省、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

  2 同时询问是否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五、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看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看的亲密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看未满 14 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 14 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准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准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觉、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恳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掌握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3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并依据气候条件适时调整;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全部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 84消毒液 500mg/L 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 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洁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准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示顾客保持至少 1 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供应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具体登记在册(但必需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 X 省、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觉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 37.3℃以上,伴咳

  4 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 X 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 X 省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 X 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 X 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准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觉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准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亲密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心情,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 14 天并追踪接触史和亲密接触人员,准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猎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注视者应马上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

  5 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准时对室内全部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篇 2】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娴熟把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学问、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掌握。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分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支配,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觉隐患,准时改进。发觉疑似或确诊新型

  6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准时报告,并在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根据《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测温+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削减患者的拥挤,以削减医院感染的风险。发觉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掌握传播措施,并根据规定对患者的伴随人员和其他亲密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看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准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伴随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学问,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看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掌握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加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需根据规定准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协作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

  7 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十一)加强零售药店管理。零售药店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实行“绿码+测温+登记”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购药人员的信息登记管理,对全部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发觉发热、咳嗽人员或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药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防疫部门。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掌握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分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动身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根据《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把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根据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并准时报告。

  8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伴随人员供应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意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根据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平凡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分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觉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准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准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

  9 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准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详细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的确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娴熟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

  10 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别状况必需探视的,探视者必需严格根据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根据《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依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11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准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马上流淌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篇五: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的通知市各零售药店: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印发的《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粤防疫指挥办哨点函〔[2022〕]5 号)相关要求,我局修订我市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防控工作指引,形成《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请参照执行。此前我局发布的指引或文件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附件:《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 3 月 3118 日

 — 3 —附件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 3 月

 — 4 —目 录广州市零售药店疫情期间药品销售流程图 .......................................... 4广州市网络销售疫情防控相关药品流程图..........................................5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哨点”监测工作应知应会 ........................... 7一、省市监管部门有关《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销售政策..............................................................................................7二、《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10三、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及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处置流程........12四、零售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流程............................................................................................................14五、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16六、零售药店上报《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指引...... 17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指引.............................................................21一、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原则与总体要求...........................21二、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指引...............................23三、广州市零售药店环境防控指引...............................................24广州市零售药店店内公示疫情防控指引资料.................................... 29一、《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29二、广州市发热门诊机构表(2022 年 1 月 21 日)..................29三、广州市零售药店店内公示疫情防控指引示例.......................36广州市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及药品经营演练方案................................ 39广州市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44

 — 5 —指引的工作要求

 — 6 —

 — 7 —广州市零售药店疫情期间药品销售流程图

 — 8 —

 — 9 —广州市网络销售疫情防控相关药品流程图

 — 10 —需报告人员情况登记表(供参考)药店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序号 姓名体温(° °C C )健康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三人小组” ”/ / 所属地市场监管所/ /110联系人报告时间(日期/ /时/ / 分)报告人 备注*1.本表为记录需向“三人小组”/所属地市场监管所/110 报告的红码及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发热和黄码人员情况登记表。

 — 11 —2.药店工作人员应尽量收集红码及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发热和黄码人员的姓名、体温、健康码、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果确实不能收集,填写“/”。3 .“联系人”为“三人小组”或所属地市场监管所接听电话人员;“报告人”为药店工作人员。

 — 12 —

 — 13 —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哨点” 监测工作应知应会一、省市监管部门有关《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销售政策(一)2020 年 2 月 9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市零售药店对购买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实行实名登记。(二)2020 年 2 月 11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用退热药品登记管理系统。(三)2020 年 5 月 11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调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优化信息登记内容,简化报告和核查程序、把登记报告药品品种范围调整为“退热类”药品。(四)2021 年 5 月 29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五)2021 年 6 月 9 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明确中高风险和封闭、封控区域所在镇街内

 — 14 —零售药店严禁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六)2021 年 10 月 23 日市防控办批示市哨点监测工作专班落实对零售药店监测到的发热人员闭环管理工作,一是零售药店在进门测温环节发现体温≥37.3℃的人员立即开具转诊单,指引其向对口发热门诊报告。零售药店除立即报告对口发热门诊外,2 小时后再次致电对口发热门诊询问就诊情况,对未就诊的发热人员,零售药店应致电督促其及时就诊,同时报告属地“三人小组”或拨打 110 进一步核查,确保其就诊,做好记录。二是禁止为发热人员代购《目录》内药品,零售药店禁止向代购人为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实际用药人代购《目录》内药品,并告知代购人应转告实际用药人及时就医。(七)2022 年 1 月 28 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 年版),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行为。

 — 15 —

 — 16 —

 — 17 —二、《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序号 药品通用名 序号 药品通用名1 风寒感冒颗粒 1 阿咖酚散2 (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2 安乃近片3 感冒清热颗粒 3 氨酚咖那敏片4 感通片 4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5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5 氨咖黄敏胶囊6 四季感冒片 6 氨麻美敏片7 小柴胡颗粒(片)

 7 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8 金花清感胶囊 8 酚咖片9 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9 酚麻美敏片10 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0 复方氨酚肾素片11 抗病毒口服液 11 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12 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2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13蓝芩口服液1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14 维 C 银翘片14 氯芬黄敏片15复方银翘氨敏胶囊15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16 痰热清胶囊16 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17 克感利咽口服液 17 盐酸吗啉胍片18 (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19 羚羊角胶囊

 — 18 —20 羚羊清肺颗粒备注:1.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2.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在销售系统设置以上药品销售校验环节。

 — 19 —三、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及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处置流程(一)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处置流程:1.购药人进入零售药店,须全程佩戴口罩、扫药店专属“通行健康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不能入店购药。2.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购药人,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协助查询购药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为“绿色”的,方可准许进店遵照指引购药。3.对未携带手机的购药人,不得入店购药。如需选购《目录》内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不得向其销售;如需选购《目录》外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为其测温后协助购买。(二)零售药店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处置流程:1.发现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应为其开具转诊单(两联单,一联交患者作为就诊凭证,一联存档备查),指引发热或“黄码”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报告对口发热门诊,并在开具转诊单 2 小时后再次致电对口发热门诊,询问就诊情况,对未就诊的发热或“黄码”人员,零售药店应致电督促其及时就诊,同时报告属地“三人小组”或拨打110 电话进一步核查,确保其就诊,在存档的转诊单上记录相关信息。并登录市市场监管局“三品一械”上报平台填报转诊单,

 — 20 —上传转诊单图片或者扫描件。2.“红码”购药人以及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发热或“黄码”购药人,应向当地“三人小组”报告,在无法联系“三人小组”时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或应拔打 110 报警。在等侯“三人小组”到来的过程中应指引其在店外指定区域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并保持间隔距离。3.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目录》药品购药信息提交时,系统提醒购药者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参照“零售药店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处置流程”第 1 和 2 点处置。4.商超内零售药店应与商超管理方对接,发现有发热症状购药人员,为其开具转诊单,指引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立即报告对口发热门诊、属地“三人小组”的同时应增加报告商超防控部门,由商超管理方对发热人员进行处置,形成闭环管理。5.药店工作人员应熟悉对口发热门诊名称和地址,药店应在显眼位置张贴《购药指引》、 《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发热门诊目录》、“三人小组”和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在每日营业前,登录“广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品一械上报平台”(网址:https://web.gzfda.gov.cn/),查阅相关通知公告获取最新疫情信息,打印最新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放置店内。

 — 21 —四、零售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流程(一)购药人体温正常且持有健康码“绿码”,需要购买《目录》内药品的,药店工作人员应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以下信息。1.购药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验购药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电子身份证。2.购药人联系电话和在本地的实际住址:应采取回拔等方式,核验电话号码的准确性。3.购药人 14 天内是否在中高风险区、封控区域内停留或境外旅居史。4.购药人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5.如代为他人购药的,应同时如实提供实际用药人的上述真实信息,购药人和患者不得为同一人(除新生儿外)。禁止为发热人员代购《目录》内药品,零售药店应向代购人询问实际用药人的体温等线索信息,对实际用药人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零售药店应禁止向该代购人员售药,并告知代购人员应转告实际用药人及时就医。(二)药店工作人员应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

 — 22 —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登记报告后,方可销售《目录》药品。如系统提示顾客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的,应不予销售,参照红、黄码操作流程处置。如遇系统故障无法录入购药人员信息时,应停止销售《目录》内药品。(三)广州市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管控区域所在行政镇街内的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所在行政区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药品时应当要求购药人提供 48 小时内核实检测阴性证明,直至该区域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将《目录》内药品销售至在广州市辖区内通过网络销售《目录》内药品的,仅能采取“网订店取”模式销售。不得通过网络为发热人员代购《目录》内药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向外省市销售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要符合相关省市疫情防控药品销售有关要求。(五)药店应在销售系统设置《目录》药品扫付款码识别的功能,工作人员应熟悉《目录》内药品品种。显眼位置张贴《目录》。

 — 23 —五、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药店名称+ + 两位数)

 )

 :( ( 第一联患者用于就诊;第二联零售药店留存) )一、患者信息1.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住址:2.流行病学史:□否认 □有(具体:

 )3.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可多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4.健康码:

 □红色 □黄色 □绿色 体温:

 °C二、转诊信息1.建议转诊药店名称:

 地址:

 ;2.药店工作人员签名:

 联系电话:

 ;3.建议转往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

 ;4. 前往医疗机构方式:

 ;5.转诊时间:

 时 分;致电时间:

 时 分;致电人:

 ;接电人:

 ;6.转诊 2 小时致电发热门诊时间:

 时 分;致电人:

 ;接电人:

 ;患者就诊情况:□2 小时内已就诊;□2 小时未就诊;7.致电未就诊患者情况:致电时间:

 时 分;致电询问情况:

 ;8.对未就诊患者报告“三人小组”或拨打 110;致电时间:

 时 分;致电人:

 。三、接诊信息1.接诊医疗机构:

 接诊医务人员签名: ;2.接诊时间:

 时 分。警 告1.本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给您开具本转诊单,视同已履行疾病管控告知义务,请您务必于 2 小时内持本转诊单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如未及时就诊引起的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您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到医疗机构就诊后,请您主动获取核酸检测结果,以排除患新冠肺炎的可能性。

 — 24 —六、零售药店上报《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指引1.登录地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门户(三品一械上报平台)http://web.gzfda.gov.cn2.功能操作2.1.功能描述零售药店工作人员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门户(三品一械上报平台)”完成零售药店转诊单的附件上传。2.2.操作步骤打开企业门户(三品一械上报平台),进入到登录界面,输入企业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到三品一械上报平台企业主页。

 — 25 —登录企业门户三品一械上报平台后,点击菜单栏“药店转诊单填报”,进入到企业转诊单查询...

篇六: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零售药店 工作指导 与 防控策略 专家共识

 (第一版)

 中国药学会

 0 2020 年 年 2 2 月 月 1 10 0 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I 目 目

 录 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知识……………………………………………1 1. 流行病学特点…………………………………………………………………1 2. 传播途径………………………………………………………………………1 二、零售药店的工作特点 ………………………………………………………2 1. 零售药店的职责………………………………………………………………2 2. 零售药店的特点………………………………………………………………2 三、零售药店面临的风险 ………………………………………………………2

 1. 培训不足………………………………………………………………………2 2. 防护物资短缺…………………………………………………………………2 3. 心理焦虑………………………………………………………………………2 4. 职业暴露………………………………………………………………………2 5. 环境污染………………………………………………………………………3 6. 消毒用品储备…………………………………………………………………3 7. 废弃物暴露……………………………………………………………………3 四、零售药店 工作指导 与 防控 策略 …………………………………………3

 1. 成立疫情应急防控小组………………………………………………………3 2. 防控知识培训…………………………………………………………………3 3. 工作人员全流程防护…………………………………………………………4 4. 顾客防护管理…………………………………………………………………5 5. 心理防护管理…………………………………………………………………5 6. 疑似感染顾客的处置…………………………………………………………6 7. 物品消毒管理…………………………………………………………………7 8. 环境消毒管理…………………………………………………………………7 9. 消毒剂储备管理………………………………………………………………8

 10. 废弃物管理 …………………………………………………………………8 11. 信息管理 ……………………………………………………………………9 12. 优化经营模式 ………………………………………………………………9 五、零售药店法律风险防范 ……………………………………………………9

 1. 防疫物资质量风险防范 ……………………………………………………9 2. 价格市场秩序风险防范……………………………………………………1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II 3. 药店销售方式风险防范……………………………………………………10 4. 疫情公共秩序风险防范……………………………………………………11 参考文献……………………………………………………………………………12 致

 谢……………………………………………………………………………1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1 本文旨在为 零售药店 提供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工作指导 一、新 型 冠 状 病毒 相关知识 1. 流行病学特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NCP),简称“新冠肺炎”[1] ,为 2019 年底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NCP 急性呼吸道疾病疫情的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此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定为法定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2] 。目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认识受疫情变化影响,无完全确切的认知。新型冠状病毒被认为对人群普遍易感 [3] 。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4]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 [5] ,潜伏期 1-14 天,多为 3-7 天。

 2. 传播途径 2.1 最常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密切接触(大约 6 英尺/1.8 米)之间传播。

 2.2 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被认为主要是通过被感染者咳嗽或打喷嚏时产生的呼吸道飞沫而发生的,类似于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传播。

 2.3 这些飞沫会落在附近人的嘴、鼻子或眼睛中,或可能被吸入肺部。

 2.4 目前尚不清楚一个人通过触摸带有病毒的表面或物体(污染物)然后触摸自己的嘴、鼻子或眼睛是否会感染 NCP。通常,对于大多数呼吸道病毒,人们症状最重时被认为具有最强的传染性 [6] 。但是,对于 NCP,有报道称传播途径可以从无症状感染的患者到近距离接触 [7-8] 。

 二、零售药店的工作特点 1. 零售药店的职责 随着我国医药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零售药店呈现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成为公共卫生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9] 。我国零售药店的职能正在从传统的单纯药品销售向高层次的提供药学服务转变,其主要工作内容不仅要保障市场所需药品的供应,越来越多体现健康教育的职能,在社区医疗保健中与医院发挥协同管理的功能 [10] 。

 2. 零售药店的特点 零售药店是最基础的药学服务单位,相比于医疗机构具有数量多、覆盖人数广、便利性强等诸多方面特点。当疫情来临时,药店承担起了为基层社区人民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2 众守护健康的重任。(1)工作压力大。除了要保证社区日常用药的供应,还要积极储备疫情所需防护品和药品;(2)感染风险高。药店人员流动大,购买紧缺物资时人员密度大,隐性感染者多;(3)缺乏医疗保护。一旦发现疫情不能第一时间得到医疗救助;(4)对疫情和防护认识不足。缺少系统的健康监管和知识普及途径。

 三、 零售药店 面临 的风险 1. 培训不足 零售药店一线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培训不到位,会造成人员防护意识淡薄,操作流程不规范,疑似病例上报不及时,医疗废物管理不力,人员职业暴露风险增加,并有可能导致病例漏报、疫情扩散 [11] 。

 2. 防护物资短缺 防护物资短缺会严重加剧职业暴露风险,不仅直接威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还会产生连锁反应,包括供应链垄断、人力缺失、公众防护不足,最终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12] 。

 3. 心理焦虑 面对突发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巨大;疫情管控致使部分工作人员不能按时到岗,导致人员紧缺,持续高负荷工作,造成巨大的生理和心理负担;零售药店医疗防护物资短缺,无法保证工作人员防护要求和市场供应,加剧恐慌情绪;疫情防控要求升级,部分顾客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态度恶劣。在心理压力大、超负荷工作、顾客负面情绪笼罩下,工作人员更易出现恐惧、悲伤、沮丧、心情沉重、情绪低落等不良情绪,甚至过分敏感、易怒,出现过激行为 [13] 。

 4. 职业暴露 根据药品经营企业所处位置和工作岗位,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风险可分为高、中、低风险。

 (1)高风险:与发热、咳嗽等患者接触、有被患者体液污染的接触操作岗位等;湖北省、浙江省、广东省等疫情严重地区零售药店,或处在确诊病例分布区域的零售药店。

 (2)中风险:直接接触顾客,如驻店药师、营业员、收银员等;除上述疫情严重地区,但有病例报道的地区。

 (3)低风险:间接接触患者,如核算、调度、煎药等岗位及暂时无病例报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3 的地区。

 5. 环境污染 零售药店的自身特点决定其存在较高的环境暴露风险,如:

 (1)空间小; (2)通风差;(3)物品多;(4)人员流动复杂;(5)特殊时期易扎堆抢购;(6)工作场所多为开放式等。除空间高风险外,还存在一些高风险区域:(1)洗手水池被污染,病毒贴附在水池内及周边;(2)柜台区物品摆放频繁,交叉污染高发。驻店人员长时间暴露于这样的环境下必然会增加感染的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才能保障人员及用药安全。

 6. 消毒用品储备 病毒从环境表面转移到人体内主要是通过接触表面,对环境表面进行适当的清洁和消毒是减少相关感染发生率的基础 [14] 。消毒用品、消毒设备储备缺乏,致使不能按照要求定期对各区域及物品进行消毒,导致病毒无法及时有效被清除。工作人员每日不断接触各种物品,无法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7. 废弃物暴露 废弃物露天存放,摆放在生活区/工作区,不按要求回收、消毒,随意丢弃,均会导致病毒肆意传播,疫情扩散 [15-16] 。

 四 、 零售药店 防控策略 与工作指导 1. 成立疫情应急防控小组 疫情期间,零售药店应在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疫情应急防控小组。企业负责人作为小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疫情期间日常管控,带领疫情应急防控小组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保证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零售药店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要求,定期上报疫情相关信息。

 2. 防控知识培训 零售药店应参考国内权威指南 [2,4,8,17-21] 开展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22] ,为保证培训效果,可选择多种培训模式,保证全员均能熟练掌握相关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疾病认识、疫情分布、工作场所消毒流程、个人防护知识、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医疗废弃物管理、疑似病例识别、上报流程与质量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等。

 培训方式:可采用但不限于网络课程、讲座、小组活动和模拟演习等。应保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4 证一线工作人员全员参与。

 3. 工作人员全流程防护 3.1 工作准备 工作人员上班途中应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出行 [17] ,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搭乘时,注意不要与无关人员交流,减少飞沫传播的可能。尽量减少触摸公共设施如座椅、扶手等,避免未经消毒的部位触摸口鼻或眼部,以免沾染病毒。到岗后,及时进行手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或者含醇的手消液,按照 7 步洗手法(内、外、夹、弓、大、立、腕)进行 [8] 。及时对钥匙、手机等物品使用 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更换个人衣物。

 3.2 工作期间 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处于中等暴露风险,工作期间应注意感染防控,全程穿着工作服,密合领口,佩戴一次性圆帽、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人与人之间保持 1m距离为宜(疫情严重区域有必要保持 1.5m 的距离)。提高频繁和恰当洗手的意识[8] ,在脱摘防护用品时、进食前、便前便后都应进行 7 步洗手法,减少病毒感染的机会。

 佩戴和脱摘口罩:佩戴前先洗手,佩戴时避免接触口罩内侧,先将口罩有颜色的一面向外,罩住鼻、口及下巴,口罩系带套于耳后,将双手指尖放在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压,并逐步向两侧移动,根据鼻梁形状塑造鼻夹。脱摘时避免接触口罩内、外面,用手仅捏住口罩的系带丢至专用废弃收集容器内。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18] 。

 佩戴和脱摘手套:手套应大小合适,佩戴前做简易充气捡漏检查,确保无破损。手套应套在工作服袖口外面,严禁戴手套触摸脸部、调整个人防护用品。脱摘时,先用酒精消毒,用戴着手套的手握住并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用脱下手套的手捏住另一只手套清洁面(内面)的边缘,将手套脱下,捏住手套内侧,丢至专用废弃收集容器内 [15] 。

 3.3 工作结束 在公共场所就餐时,应错峰进餐,减少人员聚集的可能,餐食宜注意营养搭配,清淡适口,避免肉类生食。

 回家进门前按规范脱下口罩,放置在预备的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垃圾桶中。进门后立即清洁手部,消毒门把手、钥匙、手机等物品,将衣物悬挂至通风处。建议洗头、洗澡后再与家人沟通交流 [23]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5 4. 顾客防护管理 4.1 设置防护预检 零售药店门店设置体温监测点,顾客入药店前需采用非接触式红外线电子体温计检测体温,核查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

 4.2 顾客疏导管理 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间保持至少 1 米安全距离 [24] ,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4.3 实名购药登记 未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的零售药店(具体实名购药品种与当地要求一致),顾客在购买此类药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有无疫区接触史、实时体温等信息,备注顾客类型,如“发热人员”、“为发热人员代购”、“家庭备药”等。

 4.4 用药温馨提醒

 疫情期间,有关疫情的谣传说法较多,网传多种药物对 NCP 的预防及治疗有效。工作人员应及时提醒顾客目前尚无确认有效的治疗药物 [25] ,切不可听信谣言,盲目购药服用,否则不仅无法预防 NCP,大量滥用还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劝导顾客理性应对疫情,切勿盲目跟风滥用药物。

 4.5 关注特殊人群 65 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感染风险高且预后差;儿童、孕产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也是病毒易感人群;肿瘤、血液系统疾病等接受慈善援助患者,按规定必须本人到场领取药物(血液系统用药可由患者家属代办),此类患者免疫功能低下,病毒易感性较健康人风险增加。

 5. 心理防护管理 [13,26-27]

 5.1 积极心理调试 激励关爱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并表达情绪,适度的情绪压力能有效帮助自身识别和远离危险,但过度的负性情绪有损健康,可通过倾诉...

篇七: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司疫情应急预案12 篇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司疫情应急预案篇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司疫情应急预案篇 1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xx 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司疫情应急预案篇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司疫情应急预案篇 2 社区(村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秋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秋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组织领导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 xxx、主任 xxx 成员:民兵营长 xxx、妇女主任 xxx、扶贫专干 xxx、驻片民警 xxx、社区卫生室医师 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 xxx,成员 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 24 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 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 4 人,夜间不少于2 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 14 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 14 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 1 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 2 天每户可指

 派 1 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

篇八: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21 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得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 xx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总体目标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xx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办法》《xx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市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组长:x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局党组成员 xxx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政办股、法规股、食安股、药械股、市场股、特设股、质量股、综合执法大队、检测中心、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2.2 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办股,办公室主任由 xxx 同志兼任,xxx 为联络员(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指令,指挥、协调市场监管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宾馆(隔离点)管控组、市场秩序监管组、食品监管组、药械监管组、宣传组、应急机动组。

 2.3 工作组职责 2.3.1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及上级指示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联系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负责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与供应;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健康管理工作;做好机关门房值

 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长:xx

 成员:xx、xx、xx、xx)

 2.3.2 宾馆(隔离点)管控组负责督促宾馆(酒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宾馆(酒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指导宾馆(酒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集中隔离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接收隔离人员,并填写、更新、上报隔离人员相关信息;负责指导隔离点消杀,隔离人员卫生、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工作;负责隔离点食品安全,隔离人员、工作人员生活及后勤保障工作。(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

 2.3.3 市场秩序监管组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寄递物流行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指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递物流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暂停进口海鲜产品销售,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组织从业人员和进口水产肉类产品、冷冻食品、外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检;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个人防护。(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

 2.3.4 食品监管组负责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托幼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严禁采购、加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停止承办酒席宴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督促市场主体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及个人防护。(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

 2.3.5 药械监管组负责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药品安全管理责任;负责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暂停销售发热药品,销售感冒、消炎、止咳药实行实名登记;维护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正常的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抬涉疫商品价格行为;督促零售药店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及个人防护。(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

 2.3.6 宣传组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工作,在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有针对性的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指导各市场主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组长:xxx 成员:xx)

 2.3.7 应急机动组负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对涉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投诉举报和舆情,迅速反应,快速处置。(组长:xx

 成员:xx、xx、xx、xx)

 3 应对准备 3.1 制定应急预案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 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负责督促各市场主体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3.2 指定集中隔离点

 征用 xx 大酒店(房间 x 间,床位 x 张)、xxx 酒店(房间 x间,床位 x 张)作为预备应急集中隔离点,依据疫情需要随时启动。

 3.3 应急物资准备 综合协调组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储备不少于 30 天用量的防控物资。

 3.4 监测与报告 各工作组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工作,监测中发现重点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陈静,综合协调组 xxx30 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责任组长及组长,并同时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5 宣传教育与培训 宣传组负责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宣传,普及防控政策和防疫知识,提高群防群控意识和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3.6 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对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暂停进口海鲜产品销售,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和进口水产肉类产品、冷冻食品、外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个人防护。

 4 应急响应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共四级响应。

 IV 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在 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4.1IV 级应急响应阶段 4.1.1 启动条件 (1)我市发现输入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疫情; (2)市级宣布全市进入 IV 级响应。

 4.1.2 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配合属地镇政府,立即封锁或封闭疫区(点),对一般接触者立即进行跟踪查找,全部落实居家隔离管控并核酸检测;严格落实“14 天隔离、隔离期内 2 次核酸检测”要求,隔离期满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方可自由流动。

 疫情得到彻底控制,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解除封锁或封闭管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疫情发生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等市场经营场所,

 对该场所立即实行封锁并暂停营业。

 疫情发生在机关单位,对办公楼及场所立即实行封锁并暂停办公。

 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人员体温监测、流动管理、戴口罩、通风消毒及其它防控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正常的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抬涉疫商品价格行为。

 4.2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4.2.1 启动条件 (1)我市在有输入性确诊病例的基础上出现本地传播病例; (2)我市 1 个及以上镇被评估确定为疫情中风险地区; (3)省级宣布全省进入Ⅲ级响应。

 4.2.2 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 IV 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以下响应措施: 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停止销售发热药品;病例所在镇或中风险地区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停课停业,其它地区的托幼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病例所在镇或中风险地区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等机构场所全部停业,其它地区的上述场所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体温监测、扫健康码、信息登记、戴口罩及通风消毒、限员限流等防控措施。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及应急防护组对划定的疫区疫点或中风险地区内的所有常住居

 民、其他疫情接触者,全面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及检测。

 4.3Ⅱ级应急响应阶段 4.3.1 启动条件 (1)我市出现 3 例以上本地聚集性疫情; (2)我市 1 个及以上镇被评估确定为疫情高风险地区; (3)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Ⅱ级响应。

 4.3.2 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以下响应措施: 全市所有药店停止营业;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物资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禁止聚餐集会、禁止户外聚集活动,进出住宅小区自觉接受体温监测、扫健康码、信息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4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4.4.1 启动条件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Ⅰ级响应。

 4.4.2 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以下响应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市、市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措施;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和破坏市

 场秩序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将疫情防控列入首要工作,全员参与社区防控、重点部位防控,全面落实社会措施、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维护正常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

 4.5 响应结束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按照市政府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5 恢复与评估 5.1 征用补偿 各市场主体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

 5.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要求报相关部门。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处置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5.3 恢复生产 终止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并指导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场监管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6.2 值班备勤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 30 分钟内集结。

 6.3 物资保障 参与防控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手套、一次性帽子、酒精、消毒液等。综合协调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

 7 附则 7.1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 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九: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三篇)

 药店疫情 防控 应急预案 (一)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 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 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1、如果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应及时报警、联系外援,寻求帮助。赶快拨打 110、999 或 120 等。

 2、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发生严重踩踏事件时,最多见的伤害就是骨折、窒息。将伤者平放在木板上或较硬垫子上,解开衣领、围巾等,保持伤者呼吸道畅通。

 3、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4、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5、受伤者被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是用干净、消过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指压止血法是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的目的。

 药店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 (二)

 一、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 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四、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经过及详细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所有人员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五、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 14 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及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

 不少于 30 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 84 消毒液 500 mg/L 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 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保持至少 1 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但必须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现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 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湖北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现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密切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情绪,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 14 天并追踪接触史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获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凝视者应立即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药店疫情 防控 应急预案 (三)

 一、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落实情况

  是否每日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是否做好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制度。

  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情况

  药店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店内是否准备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并向消费者宣传引导。

  三、进店顾客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四、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 4 类药品,是否建立购药人实名登记台账,是否引导使用上述药品的患者转诊至发热门诊,并及时将信息上报至省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登记信息系统。

  五、连锁总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是否对连锁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上述 4 类药品登记信息上报、销售监测等进行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是否采取内部停业整顿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

 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测温+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加强零售药店管理。零售药店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实行“绿码+测温+登记”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购药人员的信息登记管理,对所有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咳嗽人员或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药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

 防疫部门。

篇十: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 (第七版)

 目录 1.广州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图(门店销售)……………………1 2.广州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图(网络销售)……………………2 3.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指引

  3.1 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原则与总体要求………………………………4

  3.2 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指引…………………………………5

  3.3 广州市零售药店环境防控指引……………………………………………6 4.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哨点”监测工作应知应会

  4.1 省市监管部门有关《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销售政策…10

  4.2《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12

  4.3 零售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流程…………14

  4.4 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及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处置流程……………16

  4.5 全国中高风险区域查询方法………………………………………………18 4.6 定时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查看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公告………………19 4.7 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转诊单……………………………………20 5.广州市零售药店店内公示疫情防控指引资料

  5.1《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21

  5.2 广州市发热门诊机构表……………………………………………………22

  5.3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联系方式………………………………………………31

  5.4 疫情期间需实名购买指定药品的温馨提示………………………………32

 6.广州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演练方案…………………………………………34 7.广州市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37

  1 广 州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图(门店)

  2 广州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图(网络)

  3

 需报告人员情况登记表

 (供参考)

 药店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体温 (°C)

 健康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三人小组/所属地市场监管所/110 联系人 报告时间(日期/时/分)

 报告人 备注

  *1.本表为记录需向三人小组/所属地市场监管所/110 报告的红码及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发热和黄码人员情况登记表。

 2.药店工作人员应尽量收集红码及不配合开具转诊单的发热和黄码人员的姓名、体温、健康码、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果确实不能收集,填写“/”。

 3.“联系人”为“三人小组”或所属地市场监管所接听电话人员;“报告人”为药店工作人员。

 4 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指引

 一、广州市零售药店内部防控原则与总体要求 (一)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1.药店的企业负责人是药店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负责人要切实部署好防控各项管理要求,储备好足够量的口罩、消毒剂、清洁剂、清洁工具等防控物资。

 2.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培训和制定应急演练方案,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3.药店应在显眼位置张贴“六公示”内容(药店专属“通行健康码”、《购药指引》、《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发热门诊目录》、购买指定药品英文提示、三人小组和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

 4.要按照市、区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5 二、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指引 (一)药店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当班时应穿工作服、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身体肢体接触。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当班人员必须每日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一旦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员工,要督促本人通过粤康码或穗康码上报健康信息,就近去往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杜绝带病上班隐患。

 (三)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力度和宣传力度,药店工作人员做到“应接尽接”。

 (四)严格按照所在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离穗,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封闭封控区域停留史的,应立即向单位报告。

 6 三、广州市零售药店环境防控指引 (一)保持店内空气流通。应尽可能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营业开始前或结束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多运行 1 小时。

 (二)在药店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入店顾客进行测温、扫码,发现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顾客,不能入店购药。

 (三)药店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建立药店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以及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地面、墙壁:配制浓度为 1000mg/L 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 5%-6%,配制时取1 份消毒液,加入 49 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15 分钟。

 桌面、门把手等物体表面:配制浓度为 500mg/L 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 5%,配制时取 1 份消毒液,加入 99 份水)。作用 30 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

 7 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

  8 广州市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表 (供参考)

 药店名称 :

 序号

 日期

 姓名

 体温

 健康码

 4 14 日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及封闭封控 区域或者境外旅居史

 是否有 0 10 种症状

 备注

 *“10 种症状”是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

  9 广州市零售药店环境防控登记表 (供参考)

 药店名称:

 序号

 日期

 消毒区域

 消毒用品

 消毒方式

 (喷洒/ / 擦拭/ / 照射)

 消毒时间

 操作人

 地面

 柜台

 收银台

 门把

 等候区域

 10 广州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哨点”监测工作应知应会

 一、省市监管部门有关《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销售政策 (一)2020 年 2 月 9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市零售药店对购买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实行实名登记。目前执行的是《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制度。

 (二)2020 年 2 月 11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用退热药品登记管理系统。

 (三)2020 年 5 月 11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调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优化信息登记内容,简化报告和核查程序。把登记报告药品品种范围调整为“退热类”药品,中成药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目前执行第八版)所列中成药品种;登记报告购药人信息调整为“有发热症状”或“14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境内外人员;取消零售药店(含网上药店)向社区“三人工作小组”报告“疫情线索”人员信息;零售药店(含网上药店)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落实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严格

 11 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强化部门协调,形成联防联控联合惩戒合力。

 (四)2021 年 5 月 29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

 (五)2021 年 6 月 9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加强封控区域及周围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封控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药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并明确在 6 月 10 日起中高风险和封闭、封控区域内零售药店严禁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六)2021 年 8 月 23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指引(第二版)》,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持续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

 (七)2021 年 8 月 31 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零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对屡次未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整改,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应及时向医保部门通报处理。

 12 二、《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清单

 (一)中成药 序号 药品通用名 1 风寒感冒颗粒 2 (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3 感冒清热颗粒 4 感通片 5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6 四季感冒片 7 小柴胡颗粒(片)

 8 金花清感胶囊 9 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10 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1 抗病毒口服液 12 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3 蓝芩口服液 14 维 C 银翘片 15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6 痰热清胶囊 17 克感利咽口服液 18 (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

 19 羚羊角胶囊 20 羚羊清肺颗粒

 13 (二)化学药

 备注:1.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2.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在销售系统设置以上药品销售校验环节。

 序号 药品通用名 1 阿咖酚散 2 安乃近片 3 氨酚咖那敏片 4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 氨咖黄敏胶囊 6 氨麻美敏片 7 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

 8 酚咖片 9 酚麻美敏片 10 复方氨酚肾素片 11 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2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3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

 14 氯芬黄敏片 15 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

 16 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

 17 盐酸吗啉胍片

 14 三、零售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流程 (一)购药人体温正常且持有健康码“绿码”,需要购买《目录》内药品的,药店工作人员应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以下信息。

 1.购药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验购药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电子身份证。

 2.购药人联系电话和在本地的实际住址:应采取回拔等方式,核验电话号码的准确性。

 3.购药人 14 天内是否在中高风险区、封控区域内停留或境外旅居史。

 4.购药人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5.如代为他人购药的,应同时如实提供实际用药人的上述真实信息,购药人和患者不得为同一人(除新生儿外)。如实际用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药店工作人员应提醒购药人通知实际用药人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药店工作人员应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登记报告后,方可销售《目录》药品。如系统提示顾客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的,应不予销售,参照红、黄码操作流程处置。如遇系统故障无法录入购药人员信息时,应停止销售《目录》内药品。

 (三)广州市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封控区域所在行

 15 政镇街内的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直至该区域取消中、高风险和封闭、封控管理措施。

 (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所在地级市的购药人销售《目录》内药品,直至该区域取消中、高风险和封闭、封控管理措施一个月后方可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销售,应确保查验购药人体温、身份证件、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码、是否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居住地址等,并留存查验证明备检。无法确保以上措施落实到位的,应采取网订店取模式。

 (五)药店应在销售系统设置《目录》药品扫付款码识别的功能,工作人员应熟悉《目录》内药品品种。显眼位置张贴《目录》。

 16 四、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及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处置流程

  (一)零售药店进店环节处置流程:

 1.购药人进入零售药店,须全程佩戴口罩、扫药店专属“通行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不能入店购药。

 2.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购药人,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协助查询购药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为“绿色”的,方可准许进店遵照指引购药。

 3.对未携带手机的购药人,不得入店购药。如需选购《目录》内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不得向其销售,应建议由其家人或朋友代理购买;如需选购《目录》外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为其测温后协助购买。

 (二)零售药店发现“红码”或“黄码”人员处置流程:

 1.发现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应为其开具转诊单(两联单,一联交患者作为就诊凭证,一联存档备查),指引发热和...

推荐访问:药店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 药店 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