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期间工资支付规定(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13 11:25:02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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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期间工资支付规定(精选文档)

 

 企业疫情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全国疫情已经有效控制,企业正在积极恢复生产经营,但有部分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到岗。企业如何支付这些劳动者的工资? 一 一. 企业正常支付工资的情形

 1.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

 2.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如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3.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正常支付工资。

 4.疫情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5.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 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 期间的工资;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单位综合调 剂使用 2020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 日安排员工上班。

 二 二. 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70%)。

 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需要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付。

 三. 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 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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