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全市公安机关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举全警之力,把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切入点,作为深入开展创“四无”活动、争创廉洁警队的突破口和重要载体,积极稳妥地推进,扎实有效地工作,促进广大民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新形象,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人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二、目的意义
“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是以保持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融教育、制度和监督于一体,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尤其是在执法工作中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行使过程中必然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一旦形成廉政风险不能有效防范,势必产生不良后果,甚至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公安监督工作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监督工作,更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安机关通过每位民警、每个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机制,将预防关口前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针对性,使制度内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基本原则
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四、实施步骤
第一个步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市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苏州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排查廉政风险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具体要求,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廉洁警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肩负和完成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目的是预防和控制民警不犯或少犯错误、减少失误,防微杜渐,从政治上真正起到关心和保护广大民警的作用,从而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让民警人人参与,树立风险理念,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工作计划在6月15日前报送市局纪委。
2.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要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影响权力正确行使的廉政风险事项,重点围绕工作态度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围绕部门管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围绕工作岗位认真查找权力职责风险。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途径,将风险点找准找全。排查工作分两个层次:
一是个人。民警个人要对照自身岗位职权,结合以往履职及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从工作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认真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查找和防范承诺表》,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经公示征询意见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审核确认后,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再予公示。一般民警由所在单位主持工作负责人审核,主持工作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审核。今后,民警个人履行防范承诺情况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和个人述职述廉内容。
二是单位。各单位要对照主要职责,特别是核准后的权力、权限,认真排查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和防范承诺表》,在本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在公示的基础上,要召开廉政风险分析会议进一步广泛征询意见,并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再予公示。今后,单位履行防范措施情况纳入年终对各单位考核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
排查廉政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岗位职责特点和权力运行过程;
二是围绕业务工作各类数据分析比对;
三是围绕日常办理群众投诉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四是围绕一些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排查工作中,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单位《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和防范承诺表》在7月15日前报市局纪委。
第二个步骤: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在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要从监督、制度入手,着眼长远,夯实基础,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1.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深化内外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半年度总结考评,组织召开一次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主动汇报工作,广泛深入地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风险内容,修订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加大对民警履行防范承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日常监督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兼职纪检员、督察员、信访员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纪检督察要对各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察,积极防控各类廉政风险。
2.完善制度建设。廉政风险发生在业务环节,源于管理上漏洞。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监控,加以防范和解决。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要对每个岗位的业务工作制订相关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严格奖惩考核,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市局各职能部门要对市局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对管理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要及时制订落实相关措施加以规范,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三个步骤:有效控制廉政风险
要在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权力分解制衡理论,引入并实践标准化管理理念,加大技术反腐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和过程控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市局清理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已放在市局督察队网页“工作制度”栏目内,请各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在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可能发生人为干预行为和运用自由裁量权的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权力运行符合法定程序要求。二是积极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帐资料,使权力行使处处留下痕迹,做到凡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
2.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分析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各岗位职能特点,定期对搜集的主要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定廉政风险有无实际发生,从而及早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要继续落实《苏州市公安机关民警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按照月分析、季研判、半年度联席会议的要求,定期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让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问题。
3.严格落实“诫勉”、“函询”、“问责”制度。要在定期分析廉政风险的同时,全面落实“诫勉”、“函询”、“问责”等制度规定,该诫勉提醒的要及时诫勉提醒,该函询讲清问题的要及时函询讲清问题,该追究责任的要及时追究责任,使个别民警在发生轻微违纪时就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第四个步骤:组织检查验收
纪检督察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推动排查廉政风险工作扎实开展。活动结束后,纪检、政工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搞走过场、被动应付的,要责令相关单位重新翻工补课,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的重要性,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始终,领导要为民警作表率,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各级领导和广大机关民警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列入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负全面责任。纪检、政工部门抓好面上指导、培训和协调工作,要通过组织培训、面对面指导、帮助总结提高、不定期督促检查等途径,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3.突出工作重点。为了确保“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注重个人、单位“全覆盖”的同时,突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切实把构建防控机制融入到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之中,有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市局确定交巡警杨舍中队、城北派出所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此项工作全面铺开。
4.注重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掀起“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高潮,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继续解放思想,既要抓好“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更要着眼长远,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引入先进管理理念,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实践新方法、新途径,学会运用新知识、新载体,及时修订、完善制度,真正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防控廉政风险长效机制,实现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二是要与开展廉洁警队建设、创“四无”活动和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与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廉洁警队建设、创“四无”活动和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一致的,而且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中的“找、防、控”三个主要环节的内容与廉洁警队建设、创“四无”活动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内容也是有相互联系的,因此,各单位在工作中切不可单打一,而是要找准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融会贯通地抓好部署、检查、考核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三是要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专项教育活动,而是与业务工作密不可分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运行机制。因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并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以“找、防、控”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促进公安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确保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不出事,以此来检验“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的成效,以饱满的热情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建设“平安张家港”、“协调张家港”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访问: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 防控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