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篇

时间:2022-09-30 08:10:05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篇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证遵照执行。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地基牢固最为重要,千里大堤坚固无比也会因小小蚁穴一溃千里。由此联系到社会治理也是如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明法律法规,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充份释放基层活力。

  基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落实执行。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制度法规执行到人到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那么国家从上到下便可自行高效运转。此次印发的《条例》,就是要营造尊崇法治、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要强有力的队伍。无论是基层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执行《条例》中的规定,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其头脑,使其思想更加坚定。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基层工作更加热爱,对基层群众更加敬畏。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好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条例》首先在指导思想上确保了与《党章》的衔接,新增加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理论创新成果;

  增加了“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实践创新成果,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党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的建设抓起,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条例》着眼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机关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自觉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强调了在新的形势下,要全面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质量,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好党员队伍建设。

  目前,我们正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大危险,要真正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了理论学习,但同时也存在着党建措施老套,党建学习“走形式”的问题。因此,对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党建措施,着力加强基层组织政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才能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并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永葆旺盛生命力。

  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关系着党的执政之基,因此更要抓好党建工作。《条例》为各级机关基层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建设一方面要有针对性,面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和党建具体目标,党建工作应摒弃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以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

  另一方面要有创新性,以实际条件为依托,利用各地地方特色和全国红色资源,开发有特色的党性教育活动,让党建工作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感。

  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干部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党建活动,不消极应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党的建设对于发展的引领作用、助推作用;

  另一方面要积极投身本职工作,不脱离业务,提升干好工作的能力,把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精神融入干事创业之中。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使命,以饱满的热情挥洒热血,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身,以完美的成果奉献于民,做忠诚、担当、尽职、务实的共产党人。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准则。开展党建工作就是我们党“修身”的重要途径,以更加生动新颖、务求实效的方式上好党建这门“必修”课,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海的毅力,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