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9篇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2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五篇 2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202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五篇2 202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1 1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涉黄、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
10 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
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2 2022 学 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2 2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
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202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3 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2 202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4 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2 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 202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 1992 年 1 月 1 日颁布施行的,2007 年 6 月 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
篇二: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学习心得体会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6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同一天,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于 2021年 9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教育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规定》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机制”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在校权益诸多问题进行了规定。
一是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构建更为严密、精准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二是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五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在各条款中分别规定学校具体职责以及工作要求。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为营造生动活泼的教育生态、保护学生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
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再比如,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规定》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规定》设计了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
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
负责调查和认定,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同时,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效能,可谓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效、最有意义的重大举措”,是送给亿万少年儿童的一份珍贵的儿童节礼物。
下一步,作为教师的我,我要努力做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篇三: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
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
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
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篇四: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 3 篇)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
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
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篇五: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为你带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篇 1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 1993 年 10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2 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
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篇 2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
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我们学校还专门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优秀,而是学
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篇 3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 6 月 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
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篇六: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各项保护措施都
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篇七: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一: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 的责任。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 殡 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 峙 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 樽 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 埏 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 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 睦 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 桥 照物是成人。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 艴 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 津 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 僵 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 ⒋ 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 拐 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文秘家园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 づ 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 茛 ,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 弃 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 ┲ 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 佰 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 羡 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 芾 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 砒 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 纸 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 哿 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 连 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 纺 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 镭 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 奚 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原文:优先保 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共场所和学校 稼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毫 。
解读: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 ╅ 优先”二字,体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 埚 的原则。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 汶 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 鲛 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 ,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 匕 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 种 任于建伟称,在法律中明确未成年人生存 鹑 、参与以及优先保护等几种权益,应该说 还是第一次。突发事件中优先救护未成年 人的规定可谓优先原则的具体化。
作为 砘 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 彩 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 恣 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因此,有时间 吾 就要读!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树 体会二: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绒 ,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 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 错 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 踞 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 恽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 龅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 帧 :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 云 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 砀 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 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 轨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 镩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 诖 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 # 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 笋 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隽 :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 t 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苎 。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 筲 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 引 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 骛 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 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傧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
尊重 窳 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犹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 阜 ,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 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 正 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 燎 ,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 咙 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 拨 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 茅 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绌 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 落 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 齿 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 у 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 窨 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 撵 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 鲫 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 舯 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 г 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 箪 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 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 秤 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文 胄 秘家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 汹 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 瘊 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 觳 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 犄 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 眄 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 凸 ,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 促 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 濞 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 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 匪 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李 ,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 阀 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 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 竣 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 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 押 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 撩 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 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 5 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 留 。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 螅 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 绔 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 锇 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 萝 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 呆 、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 替 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 轺 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 喟 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低 。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 修 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 肜 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 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 湛 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 椿 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
理解,也希望得到 洎 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 匝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 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 萏 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 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 剃 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 ┓ 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 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 ⒋ 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 夸 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 ο 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 芴 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 茆 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 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 土 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 斧 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 塬 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 荨 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 嗯 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纟 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 倒 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 劳 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 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 讨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嫒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 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颤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援 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 恐 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 曾 素质
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 陧 、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 淖 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关 樽 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三:作为 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 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 帔 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 鹞 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 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 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 狎 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 毖 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 危 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 耨 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 矗 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 爻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 浇 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 袷 ,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 乔 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 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 Ι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 唇 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 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 绨 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 圉 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 盈 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 擘 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 怊 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 句 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 辜 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
不再是 e 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 镂 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 矛 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 傥 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 暄 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 韪 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 剜 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 磊 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 粹 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 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 " 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 崽 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 推 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 碳 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 赫 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 眈 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 祁 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 掰 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 歇 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 Ψ 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 睢 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 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 楞 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 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 ⑴ 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 り 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 镢 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 猁 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 熙 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 吖 目的是为了
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鸵 、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 醛 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 仉 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 亩 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 碾 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 夫 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 ≤ 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 谏 、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来规 郸 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 霉 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 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 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 腑 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 坎 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 遍 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 晰 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 ╃ 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 餍 ,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 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 夭 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 樗 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 ヌ 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 牢 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蚌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 僬 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 葛 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 吴 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 狨 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家园身作则的人 韭 。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 搿 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 笈 守
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 媳 。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 宕 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 ∨ 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 ≮ 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 饵 !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 Ζ 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 菝 ,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 髂 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 甫 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 乒 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 藁 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 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
篇八: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说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其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是最大的亮点之一,也是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首次在法律层面有了系统性、完整性的规定。法律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学生欺凌、网络沉迷、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合法、正当、必要 当前,未成年人已成为网民主力军。公开数据显示,截至 2020年,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 9.89 亿,其中学生占比最多,为 21%。苑宁宁认为,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权益,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以及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共同构建一个“同心圆”。
而谈到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互联网平台来说,就应首先确定其未成年人身份。这就需要互联网平台收集并识别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号、人脸等个人信息。此外,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我防护能力、自我识别风险的能力偏弱,因此其个人信息更容易被非法收集和使用。
对此,“网络保护”专章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作为信息处理者,若是处理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换言之,不仅本人同意,而且还要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这就是“双同意原则”。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当未成年人本人及父母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使用时,可第一时间通知相应的网络平台,要求其
2 予以删除及更正。这也是法律赋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一项权利。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数据显示,中国 19 岁以下网民数量已超两亿。“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成为广大网友关心和热议的话题。
近年来,《网络安全法》和《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法规,已经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做了专门规定。
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旗帜鲜明地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或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的产品或服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技术措施、设置相应的权限,以及在时间上进行管理。这里所有的要求都是提给网络产品的服务和提供者的,包括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音视频以及网络社交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实践部分予以了充分的回应。为精准的识别未成年人,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要建立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所有的游戏平台都应当确保未成年人以真实的身份登陆自己的网络游戏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后续相应的权限、时间管理等措施才能够落地。
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在每日 22 时至次日8 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超过这个时间,就可以采取强制下线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在该时间段不能接触网络游戏。
再次,法律规定对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分类,进行适龄提醒。特别是有一些游戏,不适合未成年人玩,或者特别容易沉迷。在这种情
3 况下,网络平台服务者就要予以相应的提示,必要的时候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平台应防止网络欺凌扩大化 随着近年来网络平台的发展,现实生活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某些暴力行为,正在向网络的虚拟世界转移。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欺凌也是近些年来现实当中、社会当中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此次法律修订中,首先明确了什么是网络欺凌,即利用网络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攻击欺凌,从而造成他人物质或者是精神损害的行为。
网络欺凌主要涉及实施网络欺凌的施害者、遭受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学校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多方当事人。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为此,应当第一时间联系相应的网络平台,由网络平台通过屏蔽、删除、停止输送等等技术措施,防止侵害和欺凌行为的继续。同时,平台应当采取其他相关措施,防止欺凌扩大化。
篇九: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2 篇2020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心得体会
2020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心得体会 1 1
10 月 17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新法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细化监护人职责,
呵护“ “ 留守儿童” ” ; 加强监管, 防止沉迷网络; 强化学校报告义务,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齐了 现有法律中的短板, 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新增“网络保护”
“ “ 政府保护” 专章。
保护个人信息,防止沉迷网络, 细化国家监护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 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 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
1991 年制定的,
2006 年进行了 较大幅度的修订。
近年来, 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 一些新情况,面临新形势, 比如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 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 虐待、 暴力伤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触目 惊心, 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缺乏应有保护, 等等。
2018 年以来,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议案 16 件、 建议 11 件, 政协委员提出相关政协提案 5 件, 各界人士强烈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更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求。
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就是要着力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及时把成熟的实践做法上升为法律, 注重做好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 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
二十二时至次日 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 发布、 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 采取删除、 屏蔽、 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 保存有关记录, 并向网信、 公安等部门报告。网络空间作为家庭、 学校、 社会等现实世界的延展, 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新环境。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 专章, 对网络保护的理念、 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 网络信息管理、 个人网络信息保护、 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 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
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加以整合, 增设“政府保护” 专章, 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细
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 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把各方义务和责任落细落实。
强化监护人责任, 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 72 条增加到 130 条, 有很多亮点, 包括充实总则规定、 加强家庭保护、 完善学校保护、 充实社会保护、 新增网络保护、 强化政府保护、 完善司法保护。
监护人将未成年人“一托了
之” 怎么办?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 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 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 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 了 解未成年人的生活、 学习、 心理等情况, 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此规定将避免实践中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实际缺位的问题, 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 健康、 教育等。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义务的规定落细落实, 比如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 及时排除引发触电、 烫伤、 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 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 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 动物伤害等事故。
” ……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 对性侵害、 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 幼儿园
不得隐瞒,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 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为了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国家建立性侵害、 虐待、 拐卖、 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与此相对应,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 录用查询以及每年定期查询两项具体制度, 发现应聘者、 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 应当不录用、 及时解聘。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义务, 或招用、 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 责令其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 健全学生行为规范, 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这一规定强化了 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应该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为契机, 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完善校园纠纷调解机制, 协调行政机关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校园纠纷调解, 切实保障学校、 师生和家长各方合法权益。同步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刑法修改。
拟调整刑事责任年龄, 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去年 10 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启动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同时, 还启动了 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审议。
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最重要的两部法律同时修订, 对近年来频发的涉未成年人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 推
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背后, 往往有监管缺失、 关爱缺乏、管教不严、 保护不力等因素。
大量案件表明,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 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 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修订草案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 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三个等级。
修订草案明确了
需要干预的行为, 根据不同等级的行为性质和危险程度, 分别规定相应的干预或矫正措施, 同时完善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治和跟踪帮教措施, 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
在刚刚闭
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刑法修正案(十一)
草案二审稿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的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许多专家学者指出, 这一规定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举措, 必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网。
根据草案,
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 情节恶劣的,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
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
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近年来, 一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涉事者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 全国人大代表、 部门、 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修改刑法相关规定。
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
关问题, 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草案规定, 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0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心得体会 2 2
10 月 17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新法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细化监护人职责, 呵护“留守儿童” ; 加强监管, 防止沉迷网络; 强化学校报告义务,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齐了 现有法律中的短板, 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修订草案对现行法律的章目 编排及条文顺序进行了 调整, 坚持增改删并举。
新增“网络保护” “政府保护” 两章,条文从 72 条增加到 130 条。
修改的主要内容是:
(一)
充实总则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
修订草案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强化了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 确立国家亲权责任, 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 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增设了 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
(二)
加强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 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场所。
修订草案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 具体列举监护应当做的行为、 禁止性行为和抚养注意事项; 突出家庭教育; 增加监护人的报告义务;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 完善了 委托照护制度。
(三)
完善学校保护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
修订草案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 幼儿园的保护义务。
“教书育人” 方面主要是完善了 学校、 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 “安全保障” 方面主要规定了 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增加了 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
(四)
充实社会保护
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大环境, 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修订草案增加了 城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 拓展了 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围; 对净化社会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强调了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 虐待、 暴力伤害等侵害, 创设了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五)
新增网络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网络空间作为家庭、 学校、社会等现实世界的延展, 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新环境。修订草案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 增设“网络保护” 专章, 对网络保护的理念、 网
络环境管理、 相关企业责任、 网络信息管理、 个人网络信息保护、 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六)
强化政府保护
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
修订草案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加以整合, 增设“政府保护” 专章, 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的职责, 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七)
完善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司法活动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共性要求; 二是特定类型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三是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四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
修订草案细化了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司 法保护专章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的有关内容, 进一步强调司法机关专门化问题,同时补充完善相关规定, 以实现司法环节的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
主要包括:
设立检察机关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制度, 细化规定中止和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 规定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措施等。此外, 修订草案还细化了 法律责任以增加法律刚性, 并对本法提及的特定名词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