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可编辑例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1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另搞一套,不摆花架子,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上坚决有力、务求实效,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运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锤炼崇高政治理想、高尚政治追求、纯洁政治品质、严明政治纪律。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精神特别是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压力传导,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
扎实履行
2 第一责任人职责,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对全面从严治党经常讲、反复讲,精心抓、深入抓,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反复强调严实标尺和纪律规矩意识,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抓 到实处,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防止责任落实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三、持续正风肃纪,念好纪律作风“紧箍咒”。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五察五治”专项行动,坚决纠治“四风”顽疾,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图形式走过场、搞变通打折扣、中梗阻推拖绕以及干部作风不实、精神不振、消极应付、得过且过等问 题,建立健全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机制,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改进宣传报道、规范督查检查,一季度县级层面三大类文件与上年一季度持平,全县性会议明显减少,基层负担有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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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决惩贪治腐,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按照既要坚决有力削减存量,也要扎实有效遏制增量的要求,严厉惩治腐败问题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认真履行巡察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和督促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党章规定,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组织活动。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但不得随意减少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缺席由支部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一)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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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4.评定党员,评选先进,处分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和党代会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党代会代表。
6.讨论上级党组织决定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会,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人数和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其原因,报告时说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人数。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支部对讨论的问题可提前提出意见和方案,并向大会介绍,引导党员讨论发言。支委会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不提意见、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员严肃、认真、明确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总结会议,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在会议结束前作简要总结,并对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和精神提出要求。
(三)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明确的会议议题,支委会围绕议题要事先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内容有所准备。
2.按规定程序进行。支部党员大会特别是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要严肃、认真,必须严格按特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位党员意见,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
5 做出决定。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派专人作会议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席会议人数和缺席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形成的决议等。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上级党组织布置,可适当增加。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活动。
2.研究、决定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关于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方面的工作。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等方面的工作。
5.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奖惩工作。
6.党支部的其他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提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委员,对重大问题,支部书记会前可就研究的问题与各委员交换意见,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发扬民主。支委们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如遇重大意见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外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执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有效。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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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会议记录。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开短会,做好记录,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缺席情况、议题、发言要点、通过决议等,记录由支部书记保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的划分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党员数在 3 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党支部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思想工作,促进党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党支部安排向党员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3.讨论有关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评选先进,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4.组织有关学习活动等。
(二)党小组会议要求
1.选好会议内容。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开好党小组会,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通情况,商议会议内容。会议内容主题要集中,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会议准备。合理安排会议时间,提前通知有关党员,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意见,统一思想,提出具体措施。
3.党小组长做好会议记录和总结,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可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也可由党支部自行
7 安排。党课每半年一次。
(一)党课主要内容
1.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党纲、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2.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教育。
3.党员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二)党支部负责上的党课,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党课制度。党支部应按照党课计划,并将党课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等情况和要求通知党员。
2.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形势和任务的特点,突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形式要多样化。党课形式应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三)对于上级党组织负责上的党课,党支部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1.协助上级党组织了解和分析本支部党员现状,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增强党课的针对性。
2.及时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听课率。
3.听取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三会一课”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负主要责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