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条例明确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1
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条例明确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做法的固化总结,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如《条例》将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一并列为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同时在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明晰了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
我认真学习了《条例》在突出数字化改革赋能平安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如《条例》指出要强化应用贯通和业务协同,推进平安建设跨场景重大应用建设;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有序流动;强化平安监测预警防控、社会治理一体化应用,推进省平安监测预警防控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视频监控与平安建设场景应用协同建设;发挥大数据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等等。这说明平安浙江建设将越来越重视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也对基层平安治理工作人员如何紧跟时代要求提出了更高标准。下一步我会认真学习习近平安浙江相关工作要求,尤其是重视做好141体系、警务融治等基础工作和数字化技能的学习和应用。
《条例》明确规定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平安浙江文化周。对基层平安工作人员来说,如何发挥群众、自发性群团组织在平安治理工作中的作用,让平安浙江工作根植于广大百姓心中,是接下来工作需要突破创新的方向。接下来我将认真思考学习条例精神内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利用司法调解、法律顾问、红高粱调解队伍、乡贤治理等力量,发挥群众和群体性自发组织在基层治理建设工作当中的作用,尤其是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决策制定之前发挥群众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方面探索经验,固化举措,切实推动全民参与基层平安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落地落实。
2023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2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张村乡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确保《条例》精神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锤炼过硬本领。我将努力学习《条例》内容,从而充分领悟《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将坚持带头领学,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及时在周一夜学和月度网格会议上组织学习,学深悟透。积极发动村民参与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是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通过“老柴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强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守牢群众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摸排并报送线索等。
平安中国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建设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此次《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也指出了十大建设主要任务,致力于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平安建设需全民参与。《条例》强调了全民参与的重要性,顽疾问题不是靠单一的部门或者人员能解决的,创新群众自治方式,凝聚社会合力,才能高效保质维护社会稳定。白石镇利用“民情茶馆”、民生议事堂(协商驿站)等自治新形式,以喝茶聊天等轻松形式聚集村民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协商议事,收集民情,就地化解,为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经验。
平安建设需防范化解。《条例》在第三章中明确了切实可行的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源头预防,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提升行动,落实责任清单,强化风险研判,切实把化解的工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平安建设需数字赋能。数字平安建设强调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平安建设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提升治理水平。作为基层乡镇,围绕群众端上传与指挥端下达,搭建掌上指挥、基层治理一件事等线上治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化转型,对提高智治水平意义深远。
“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熠熠生辉,闪耀着治理智慧,唯有深刻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践行,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向着更加深入和广阔方向发展,才能建设起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
2023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3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贯彻《条例》精神,需要我们守正创新,更加主动、自觉、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现平安建设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
一是以法治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夯实平安之基。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运用法治方式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传承好践行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升以法治化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防治,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防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规范有力的执法和监管支撑。这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平安建设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中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既要严格执法,防止执法“松”“软”滋生风险隐患温床,又要防范“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过度执法;在政治安全、涉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制度集成加强保障措施,充实支撑体系。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外部法律资源的作用,按照《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