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警学法心得体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警学法心得体会 民警学法心得体会(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我的心得如下:
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司法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法院安全保卫等重要职责,是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力量与审判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者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利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一是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只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更好的保障刑事审判、解决民事纠纷、行政案件以及执行工作过程的顺利进行:二是不断提高自身的警务技能。加强体能和警务技能的训练,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地保障押解、看管、值庭时的安全,防止重刑犯、要犯逃跑、行凶、自杀或自伤等重、特大事件的发生。必须做好保安和安检工作,确保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人民法院、法官、诉讼参与人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二、提高个人纪律作风和工作能力
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只能得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做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司法领域常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破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接触、面临着各种诱惑,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而紧迫,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手中的权利为了蝇头小利,很可能造成无辜的公民入狱,让罪犯逍遥法外,不仅不能维护法律尊严,而且走上犯罪道路,给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造成司法不公,我们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保持清正廉洁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警钟长鸣,丝毫不能放松,做一名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从政的好警察。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登记认真、处理得当”,对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解决”,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一是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
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二是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五查五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装备配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认真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要必须不断地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才能保持先进。警示教育中所看到的那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未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和寄托,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司法警察应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能顶得住歪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才能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全局以及全社会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和以腐败为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我将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此次活动使我提高了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使本身执法服务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民警学法心得体会(二)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 2001 年 3 月 1 日进入准备阶段,4 月 3 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
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
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总理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
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改革开放之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出现这种情
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群众路线也没有真正贯彻到位,公安机关要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已经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1、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如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的少了,明知不说的多了;挺身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的少了,故意领错门、指错路的多了,等等。这些”少”与”多”,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极其的畸型转变,往往注重其行为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及公民义务。
2、部分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了。有的民警认为,现阶段流窜犯罪突出,原先惯用的排查破案方法不灵,大量案件的侦破不需要依赖群众了;有的认为,现在群防队伍增多了,不需要组织发动群众了;有的民警则认为现在与老百姓的交道难打了,何苦用”热面孔”去贴”冷屁股”。
3、一些民警不懂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也不会做群众工作。他们往往片面地认为破案靠自己的业务水平、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人为地制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有的民警(特别是新民警)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走访群众拉不了家常,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公安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的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的时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
5、原来行之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有的失灵或半失灵,有的已完全浮于形式,而在新方法、新途径上又缺乏探索和改革。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解决的具体任务。
要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要突出解决 7 个方面的问题。即对(1)群众办事、求助冷硬横拖,执法简单粗暴;(2)执法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效率低;(3)规章制度不落实,奖惩不明;(4)办公、生活环境脏乱差;(5)警容不整,举止不雅,行为不端;(6)领导接待群众制度不落实;(7)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要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开展”宗旨教育”,一定要使全体民警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是普通老百姓,只是分工、职业不同而已。做警察与做农民、做工人的并没有什么区别,难道警察就比普通群众高一等吗?要高只有高在思想境界上、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上。做警察固然光荣,而且神圣,令人敬畏,但并不是身上有一套警服就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我行我素了,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应当比别人更受约束。
当前人民群众对我们不满意的仍然是民警作风粗暴、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问题,这是一个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痼疾和顽症,这个问题和体制不顺扯不上,和经费不足也扯不上,解决起来不需要花钱,更不需要流血牺牲。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么”三项教育”就是走了过场,老百姓就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