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季度思想汇报,供大家参考。
思想汇报 最近我们单位发生一起偷窃倒卖公共资产的案件, 这件事情让所有的人感到震撼,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竟然还有人幻想通过这种不劳而获、 占取公家的便宜而获得一时的利益。
对于这件事我个人认为是由于缺乏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贪图小便宜、 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的。
大家知道, 金钱具有两面性, 它既能使你快乐, 又能使你苦恼。作为党员应该采取一种淡泊的态度, 无论钱多钱少都不应影响自己的追求。
沂蒙山区有个老同志叫王廷江, 大字不识几个, 挣了几百万元钱, 捐给村里, 入了党, 当了书记, 带领全村致富。
他说:
“钱是身外之物, 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 。
人生在世, 应该有比金钱更高尚的人生追求, 那就是奉献。
有钱能买到好房, 但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幸福的家, 有的人口袋里钱装满了, 家庭却分裂了, 不一条心; 有钱能买到好药, 但不一定能买到好身体, 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身体, 绝对不是靠吃营养药吃出来的; 有钱能买到好床, 但不一定能买到好觉, 如果失眠, 别说躺在席梦思上, 就是躺在什么“思” 上也睡不着; 有钱能买到珍珠, 但不一定能买到美丽, 如果长得像丑八怪, 佩戴什么珍珠也美不了。
金钱不能代替一切。
美国有句谚语:
“金钱是个好奴仆,但又是个坏主人” 。
成克杰、 胡长青等人都是因为钱迷心窍, 成为阶下囚的。
现在的孩子也有一种时尚, 比谁的爹有钱, 比谁敢花钱。
爹有钱, 孩子高人一等, 爹无钱, 孩子失落自卑。
这里有个家长导向问题, 也有个社会环境问题。
爹是同等的, 不管钱多钱少的爹, “含金
量” 都是一样的。
钱多的爹, 往往对孩子宠爱, 把孩子宠的懒散, 不求上进。
爹穷的孩子往往早当家, 成大器。
我看到一个资料:
有个省去年高考本科录取生中, 有 18%的拿到通知书无钱交纳学费, 带着贷款申请入学, 而这 18%的同学, 大都是考取的名牌和重点大学。
以上这些, 我绝不是误导大家谈钱色变, 关键是要有正确的金钱观。
古人说: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
凭借劳动和知识得到金钱是无可非议的, 但不能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
生活中的辩证法告诉我们, “唯有埋头, 才能出头” 。
种子只有埋在土里才能发芽, 若老想跳出地面,那始终是一粒干巴的种子。
所以, 我们必须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 辩证地看待得与失, 始终保持积极进取、 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贪的词义是求多, 不知足。
贪小便宜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上大致的标准判断是见小财起意, 见免费的东西大起意, 见他人之物也起意等等。
这是讲的贪小便宜之含义指的是见小财起意或见他人之物起意。
大凡手中握有行政资源的人士, 都或多或少受到小便宜的诱惑。市场经济的主体们时常运用市场经济法则, 抛撒一点小诱饵, 去换取大额利润。
这小诱饵就是小便宜。
意志薄弱的行政管理者或行政执法者往往会上钩, 贪小财忘大义, 慷公家之慨满足己欲。
殊不知, 要让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纪律、 制度、 法律的大网恢恢, 疏而不漏, 贪得的小便宜不仅要吐出来, 还会用既得利益加倍偿还。
当然, 还会失去人格、 地位、名誉和降低生活质量等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东东。
贪小便宜之心人则有之, 私欲也是人皆有之。
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处理好公私关系是无数哲人们探求的话题。
河南省南街村的信条是大公无
私是圣人, 公而忘私是贤人, 先公后私是平常人。
提倡人人都做平常人, 做先集体后个人, 爱国爱村爱家的好公民。
因是决定因素, 要控制住贪欲之心, 首选应当是自律, 而通过算账, 算经济账、 人生账、亲情账才能真正控制好贪欲之心, 真正做到自律。
对方抛出的小便宜,肯定是为了谋求更大利益, 对方是以小谋大。
占了对方小便宜, 肯定会失掉单位或国家利益, 数额上会大于小便宜。
即使这种交易成功了,对方也会深深地藐视, 个人首先就失去了人格。
一旦东窗事发, 饭碗被砸, 或者饭碗被敲个豁口, 损失会远远大于所贪图的小便宜。
个人几十年奋斗的风光不现, 多个家庭都会受到牵连, 每个亲属脸上都会无光。
这样的小账一算, 谁都会后怕, 贪欲之火会骤然熄灭, 自律之念陡增。
贪图小便宜事小, 个人失节事大, 家庭、 亲情受拖累更大,影响下一代前程则是罪该万死!
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法律, 在中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然法律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国人轻视法律和对法律的亵渎乃为常态, 看看你身边的诸多小事你就知道法律被放在了何种边缘, 什么闯红灯啦, 随地吐痰啦等等, 一旦贪官被抓, 在法庭上抹眼泪、 大言不惭的诉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时,让人觉得很是悲哀!
这么高级别的公务员还法律意识淡薄的话, 那普通老百姓在犯罪时是不是更加有理由说“我法律意识淡薄” ? 以前经常见到媒体报道, 农民工在索要工资时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被认为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时, 心中自然有种不快的感觉, 我们是不是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他们维权的规定太过艰难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生
存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 谈何维权? 而贪贪污受贿的官员, 是因为生活没有保障吗? 显然不是, 他们中不乏是生活极度奢侈的。
那他为何还大肆贪污受贿呢? 同时大家看到并也意识到了, 现在的贪官级别越来越高腐败危害越来越重!
这一起偷卖大罐的案件的主犯就是缺乏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贪图小利、 法律意识淡薄, 结果酿成恶果, 不但自己丧失了人生自由,还给国家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党员一定要加强人生观、 价值观、 世界观的培养和塑造, 同时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不断提高自我的法律意识。
刘恒
201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