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09年上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省、全市司法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区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北部新城”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2009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二○○九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协调发展、注重效果”的普法工作机制。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开展以“法律服务促和谐、依法维权保民生”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20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今年3个村、1个社区申报为省级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区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大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推进力度,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31日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对区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调整。选聘了来自各镇、街道司法所(调解委员会29名)、工会、妇联、工商分局及企业的(10名)代表被“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了“诉调对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年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案件当事人838人,受理调解案件265件,调解结案243件,案件类型涉及婚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欠款纠纷、房产纠纷、赡养纠纷、子女抚养、工资待遇补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13个类型。
2、关口前移,化解矛盾。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从1月1日至3月20日,在全区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安定、和谐。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区两级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来访批次439批次534人,受理矛盾纠纷293件,调解纠纷286件,调处率为98%,调解成功281件,调处成功率为96%。劝阻群体性上访30批次69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0件。
3、安置帮教,增进和谐。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为摸清底子,4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对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统计,全区2008年刑满释放人员101人,重新犯罪2人,脱管漏管(未衔接)1人。今年全区登记新的回归人员17人,帮教17人,安置15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求所能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
4、社区矫正,和谐发展。围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按照《常州市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开展定期分析排查,健全矫正对象管控网络,杜绝、减少矫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教育。四是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8人,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68人,解除矫正对象20人。
三、抓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延伸法律服务。我们围绕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大局和时代主旋律,瞄准服务企业、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三大领域”,下巨大的决心、合全系统智力,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动员组织一百名以上司法所所长、调处中心主任、人民调解员,一百名以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百百日”专项活动。深入全区重点企业,尤其是分布在全区农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奋战100天,全面打响服务企业发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三大战役”的主动仗,是我区司法行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举措。全力以赴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百百日”活动就是敢为人先、勇站排头。
一是以坚强有力的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到位。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司法处处长为副组长,以及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双百百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和法律援助工作小组,以确保“双百百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最终达到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行动高度集中统一到位。我们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加强工作指导,坚持跟踪督查,狠抓活动落实,做到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双百百日”活动一系列具体措施的谋划出台全到位,做到“双百百日”活动一系列具体内容全落实,确保司法行政服务“三大领域”全覆盖,把“双百百日”活动不断推向高潮、引向深入。
二是以广泛深入的动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们结合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进行思想发动和动员。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也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通过反复动员,向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全面介绍国际国内以及我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传达学习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阐述我们肩负的职责使命,全面部署我们的应对举措,全面推动“双百百日”活动向纵深发展。通过反复动员,切实使全系统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始终做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始终做到信心满怀、士气高涨、干劲充足。通过反复动员,切实使全系统上下在“双百百日”活动中始终体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及工作责任感。
三是以优质的服务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下乡指导,调查摸底,要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列出重点企业,然后分析解难。二是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疏理,缓和资金矛盾,与债权人主动取得联系和谅解。三是对已引发诉讼的经济纠纷及时做好代理工作,切实履行好代理职责,为企业化解风险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实施破产保护。各镇、街道司法所(调处中心)共计走访企业166家,组织排查活动33次,排查涉及企业矛盾纠纷116件,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13件,调处成功109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件,出具企业法律建议和风险提示103件,与企业组织法律咨询交流4场(74人)。如薛家镇司法所为避免矛盾纠纷恶化,薛家镇司法所与派出所、劳动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有突发事件,三家互通信息,共同到场,联手调处,及时把矛盾解决在企业、化解在萌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生存环境。共调处工伤损害赔偿纠纷15件,涉及赔偿金额170万元,调处拖欠工资纠纷510人,450万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走访企业90家,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9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6件,代理涉及企业经济案件40件,避免(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74万元。
2、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今年以来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5件,受援人数139人,解答法律咨询186人次。“148”法律服务在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信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抓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是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行风建设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扎实有效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
二是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专题活动。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系统中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通过“七项内容的规范建设”(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和分配行为,内部监督管理行为,管理机构,服务所及合伙人管理责任,和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树立和凸显法律服务品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继续推进创建全市文明法律服务所,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观念。
三是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重要时节到社区开展志愿活动。例在3月5日,参加春江镇的法律咨询活动。在“三八”节,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服务居民,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2、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
一是加大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投入。严格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办公室建设要求进行设置,分别建立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配置了电脑、传真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设备。
二是加大司法所政务公开公示力度。凡是群众应知悉的事项全部公开,并上墙公示。司法所标识、所人员情况、职责任务、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全部统一制作挂牌公示,使来所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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