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结】韶关市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时间:2023-04-24 18:35:06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韶关市安监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2016年以来,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总结】韶关市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总结】韶关市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韶关市安监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

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以来,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84起,死亡75人,受伤194人,直接经济损失1048.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7.56%、死亡人数上升15.38%、受伤人数上升1.5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6.38%。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2起。其中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仁化县狮井石灰销售部石灰窑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4人。综合评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相对平稳。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情况

(一)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非煤矿山防汛度汛相关工作。今年强降雨等复杂的极端天气频发,非煤矿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尾矿库排洪设施和坝体稳定等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的巡查检查。同时,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了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态势的稳定。二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所有持证及在建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排土场)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行中。三是督促新丰县铁帽顶铁矿切实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目前,该公司尾矿库闭库治理和排土场隐患整治已经基本完成。

(二)大力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检查57家工贸企业,发现安全隐患369项,落实整改314项。对浈江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下发了9份督办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了专家对14家工贸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企业查找安全隐患,积极送服务到基层到企业。二是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对我市工贸行业发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组织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三是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定了《韶关市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推进申报与电子化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底数排查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摸底工作。目前我市暂有工业企业2248家,其中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约300家,较重的约980家,一般的约968家,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职业卫生信息初步实现信息对称。二是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摸清企业底数的同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申报或变更申报,对搬迁、转移、破产等消亡企业进行注销。目前我市共有1162家企业完成备案,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51.69%。三是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工作的项目有15个,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7个、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5个、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3个。四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目前我市共有涉重企业78家,已委托省技术服务中心对群众其中49家涉重企业进行辨析、检测和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确保涉重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烟花爆竹执法专项检查。检查了全市9个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并抽查了各县(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二是对2015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事故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三是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专项安全检查。市安监局与市发改、城管部门共同组织了1次安全隐患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9处,已要求企业整改落实,通报中石油西二线管道10处一般安全隐患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四是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上半年共对1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核发生产许可证,6个经营企业核发经营许可证,34家加油站核发经营许可证。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第一季度,通过查阅资料、勘察现场等方式,共检查了42家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情况,办理应急预案备案企业30家。同时,我局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和视频监控系统,共录入重大危险源29个。二是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统计工作。为确保企业隐患控制在正常状态,我局实行每月一报,重点对全市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企业。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登记表》,对复查核实每个风险隐患各项基本情况,及时更正错漏;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季度评析会上进行公布,要求隐患辖区或企业定期整改。

(六)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突出问题、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情况。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市安委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韶关市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安委〔20165号),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共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7521家,排查一般事故隐患4120项,已整改3944项,按期整改率95.7%,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171.5万元。

(七)组织全市安监系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16年以来,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年”的要求,分行业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全年市县两级安监执法队伍共检查了非煤矿山14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413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563家、工贸企业272家、其他企业169家,共发现问题或隐患1787项,已完成整改1693项,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0次,实施罚款95.01万元,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为加强我市镇(街道)、村、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实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责任分解,我市出台了《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韶安委〔201513号),要求各县(市、区)、财政独立的园区建立专职安全员队伍。各县(市、区)按照全市部署,均已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全市拟招专职安全员386人,现已到位286人。其中乐昌、南雄、仁化、始兴、乳源、翁源等县(市、区)已基本招聘到位,其余各地也已落实招聘计划,正在按要求的人数和条件配备专职安全员。为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市安监局强化对基层安监人员的能力培养,截止目前,市安监局已对新招聘的专职安全员开展了2期业务培训。

三、存在问题

(一)业务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监管行业(领域)涉及面广、综合协调的部门较多,涉及的技术知识专业性较强,监管人员自身监管执法水平有限,造成监管压力较大,基层监管队伍业务水平与监管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需不断完善。随着产业转移,全市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存在,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乡镇(街道)虽有安全监管机构,但人员少、流动性大,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监管能力严重不足。整体素质不能满足新形势与任务要求。

(三)企业主体责任还未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作业场所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企业主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力度不够。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等方式,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零容忍”,切实加以整改。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铁腕打击、重拳整治,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将“安全发展”的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标准,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部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准备,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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