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总结】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4 11:35:10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工作总结2013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稳就业、强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总结】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总结】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工  作  总  结  


2013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抓改革、增收入、促和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一、坚持就业优先,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程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坚持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201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7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失业人员再就业4.7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4%;创业带动就业2.4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7%;转移农村劳动力1.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一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每月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展示会,对征集入库的市级创业项目进行不断深入推介和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工作,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创业。同时,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创业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认真落实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16条政策,大力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求职补贴。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三免费”活动,全市3.6万余名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就业,98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统筹做好农民工、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积极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就业专项资金3.92亿元,惠及5万余人。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和扩大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42万人,为目标任务的110.0%;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44万人,为目标任务的111.0%。成立了职业培训检查工作指导组,对市属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了督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精心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现场交流会352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信息28万余个,进场求职人数约40万人次,近12万名求职者实现就业。

二、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落实各项社保政策

集中精力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市惠及百姓利益的社会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2013年,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5.55万人、235.1万人、81.6万人、91.1万人和94.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1.2%、100.3%、100.4%、100.1%和100.5%;新农保参保人数60.6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7%。市人社局被省政府评为“社保全覆盖、服务一卡通”先进集体。一是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了9连调,月平均增加228元,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080元,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二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以非公有制经济和困难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创新思路,全面推行了四项医保新政:将失业人员全部纳入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由个人垫付后报销改为即时结算;门诊慢性病由30种扩大为35种;异地居住备案实行即申即办。同时我们对全市的194个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通了医保,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我市医疗保险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显著成效。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75元,农村幼儿教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60元。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保护了参保群众的利益。对太谷连接线唐槐路工程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进行了审核,认真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日臻完善。加强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市人社局被评为全省失业动态监测优秀单位。不断提高工伤待遇水平,我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定期待遇水平平均分别达到1820元、980元、810元。同时,将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水平提高至49万余元,丧葬补助金提高至2.4万余元。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我市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均被评为全省先进。五是社保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社会保障大厦为重点,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创优经办服务,开通征缴“绿色通道”,推行服务经办柜员制,把太原社会保障大厦打造成服务百姓的优质窗口和服务民生的都市名片,受到了人社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五险统一征缴,加快推行社会保障卡,发卡量已达到244.4万张,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围绕发展大局,大力培育各类人才队伍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认真落实引进人才智力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22名,参加了“山西太原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与各类人才签订意向4566余人(次),其中博士15人,硕士1140人(次),本科1346人(次)。先后到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大禾农场等项目单位开展引智调研工作,完成121名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初聘续聘的初审,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外专家138人,引进国外新技术12项,市人社局被评为全省外专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培养。加大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推荐2人参加“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10人参加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建立新兴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组织我市3名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填报我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申报书。积极落实我省“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计划,征集各县区需求项目113项,选派各类专家57人与需求项目对接。三是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等环节,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的选拔、使用、激励工作体系。起草了《太原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新增高技能人才1798人。加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太原技师学院通过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验收。四是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坚持凡进必考,在全省率先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了市公安局考试录用150名人民警察的工作。对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公务员考试环境。扎实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举办了2期529人参加的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1期复旦大学乡镇建设与管理高级研修班,51期7000余人参加的知识更新培训。严格公务员考核管理,建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引深公务员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调动了广大公务员敬业奉献的积极性。五是重视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严格安置计划,拓宽安置渠道,改进安置办法,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确保了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短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科学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合理安置历年特困退役士兵130余名。

四、激活用人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始终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人社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不断引深各项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岗位聘用工作。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力度,全年共为339家事业单位的1898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岗位晋升。出台了《太原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对竞聘三级岗位的竞聘条件、申报和推荐程序、聘用与考核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二是坚持公开招聘制度。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要求,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同时加强对县区招聘工作的监管,实行招聘工作备案审核,特别是针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和细化了相关规则。三是不断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推行采用综合考试、专业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规范我市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管理,经过撤销、归并、新增后,确定了51个初级评审委员会和8个中级评审委员会,形成了更加科学规范的评审组织工作制度。

五、实施多项举措,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达11%。一是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的通知,及时发布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太原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为每月1290元。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了专项执法大检查,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不落实最低工资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二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出台了《太原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试行)》,健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制度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发生,形成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于创建无欠薪城市打下了好的政策制度基础。三是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抓好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印发了《关于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通知》;对全市(包括10个县区)的公务员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进行了调查统计。四是提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13年取暖期起执行,市直单位随11月份工资发放到位,同时要求县(市、区)与市直同步到位。此外,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0元增加到2400元。

六、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以打造全省民生服务“首善之区”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全力以赴安置破产企业职工。2013年以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快,破产(拆迁)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凸显。因此,我们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目前,职工安置工作运行良好,提前退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代缴保险的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为我市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为农民工追发工资、劳务费及赔偿金4941万元,全市未发生恶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正式启用了市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指挥中心,完成了1个一级网格、14个二级网格、105个三级网格和1504个基础监管网格的划分工作,我市被人社部评为首批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示范城市。三是加强信访、维稳、争议调处工作。为构建和谐太原、促进我市改革和经济发展,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访和劳动仲裁工作。全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政策咨询6125件次,涉及人数8102人,信访办结率达98%;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06件,结案843件,结案率达93%,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3年,太原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砥砺奋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等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服务提升年”活动不断深化,特别是在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我局向全市人民群众汇报,接受群众评议,评议满意率达90.69%,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合计96.83%,两项均在太原市参评的12个部门中排名第一,达到了提振士气、凝聚人心、锤炼队伍、提升素质、树立形象的目的,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经济下行带来企业用工减少、就业岗位不足、就业质量不高,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压力大;二是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同时,我们面临“五险统一征缴”经办模式改革,这些都对征缴扩面工作形成压力;三是社会保障卡发卡已进入攻坚阶段,出现了卡制不出来、发不下去、用不起来的问题,“社保一卡通”使用面临难题;四是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凸显,个别信访问题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将影响全市的稳定大局;五是部分干部的工作作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创新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主动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的方法,抓好抓实各项重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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