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结】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19 19:15:05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在各区(市、县)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三创一办”中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食药总结】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全文完整)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

2011年工作打算


2010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在各区(市、县)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三创一办”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强力推进依法行政,高效廉洁执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如下:

一、2010年工作概况

(一)机构改革职能移交顺利推进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一是按照《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完成了资产、人事档案的划转移交。由省划转移交我市的国有总资产为1279.29万元,其中移交区(县、市)政府688.69万元;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上编、档案移交工作全面完成。三是认真做好履行新职能准备工作。加大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调研,摸底数,建档立卡,为履行新职能奠定基础;四是加大练兵力度。与花溪区药监局等部门合作,共同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五是做好职能交接工作。通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市卫生局积极沟通,已按照“三定方案”进行了职能交接。

(二)加强监管,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1、强化生产环节监管,严把源头关。一是完成87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资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7家医疗机构《医疗制剂许可证》换证资料的初审和现场检查;二是实施新一轮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黔峰等11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新一轮驻厂监督员23名(含区、市、县),实行驻厂监督;三是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完成了83家企业质量受权人资格初审和建档备案工作;四是认真开展GMP认证初审和跟踪检查工作。完成了22家申报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资料初审及现场检查,并安排观察员参与GMP认证;对7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药品GMP跟踪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五是开展基本药物审核工作。对41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提交的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资料进行了初审上报,并进行现场检查,建立了基本药物监管档案,检查覆盖率达100%;六是开展医院制剂专项检查。对7家医疗机构制剂是否依法配制、制剂生产条件、制剂配制质量管理情况、制剂品种说明书、标签是否规范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七是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4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率达100%,并对其中16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质量体系专项检查;八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向各药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工作培训,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35家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整改,保证了安全生产。

2、强化市场监管,严把流通关。一是换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566份,受理审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156份,受理审批变更264份;二是受省局委托,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0份对申请变更的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现场验收;三是认真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完成了298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现场认证,完成了4 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初审并报省局,对2006年至2008年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9家,对不符合GSP的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其完成整改,有效规范了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90家药品批发企业,8家连锁企业,4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3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五是加大对违法刊播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共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1498则,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局;六是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对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进行了重新摸底统计:全市共78个乡(镇),1107个行政村,建立药品监督网1105个,覆盖率达99.8%,建立药品供应网1075个,覆盖率达97.1%,同时安排部署并开展了“两网”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七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开通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不良反应监测基层用户100余家,促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8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例;八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31家,药品零售企业545家,对存在药品堆垛不规范、未设置危险品专柜、未配备灭火器等问题的少数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九是积极配合开展医保检查工作。与市医保中心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的检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家,医疗机构45家;十是开展示范建设。在“百诚万店无假货”的活动中,对示范街中所涉及到的44家餐饮服务、1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开展了诚信企业建设活动,从亮证经营、保障质量、明码标价等为主要内容入手推动诚信企业的创建工作;十一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共开展诚信教育、健康教育、提高执行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10余次,培训干部职工、监管对象1000余人次。

3、强化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共检查146家(其中:疫苗批发企业12家,市级医疗机构(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家,其他疫苗使用单位125家),未发现使用、销售假劣疫苗的情况;二是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对全市4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和72家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用工业用氧冒充医用氧的行为,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氧质量基本合格,对存在未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存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3家生产企业、8家使用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检查特殊药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18家,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25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企业13家、经营企业60家,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企业61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并与企业签订了特殊药品(含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工作责任书;四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了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88家,药品零售企业432家,药品使用单位52家,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164个;五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分子筛制氧设备、定制式义齿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80家;六是开展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88家、药品零售企业350家、药品使用单位32家,规范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票据管理和使用。

4、积极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为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完成省市下达的1712批药品、80批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其中基本药物实现辖区内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市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全品种抽验;二是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药品快检车全年共运行44次,总行程8042公里,区(市、县)覆盖率达100%,筛查药品1435批次(化学药1142批次,中成药274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19批次),发现可疑药品123批次(靶向项目为性状、鉴别、检查、含测),可疑药品抽样101批次。共收到药品检验报告书72份,合格72份。

5、开展监督销毁工作,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全市共监督销毁药品2499批次、医疗器械897件,价值159.59万元,其中我局监督销毁药品2412批次、医疗器械887件,价值158.91万元。

(三)认真履责,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精心部署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参谋”和“抓手”作用,制定下发《贵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贵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抽检方案》、《关于做好2010年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对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二是安排部署相关监管部门对一次性筷子、毒豇豆、染色豆、地沟油、馄饨皮等餐具、食品的专项整治和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对2008年问题奶粉再次彻查,排查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33家,食品经营户7210家次,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5个次,餐饮业2383家次,托幼机构9家,抽检生鲜乳样品173个,三聚氰胺检测项目合格率达100%,在我市市场上未发现未销毁的问题奶粉;三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427人次,检查单位22846家次,查处案件12件,整治重点地区402处,整治重点单位4838家,整治重点产品438种;四是开展地沟油现状调研工作。采取走访座谈、暗访跟踪等方式,摸底调研粮油批发市场、综合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生猪养殖户、地沟油无证加工点、地沟油回收利用企业等77家次,收运户100余个,并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座谈,形成了我市地沟油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材料,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五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城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地沟油”的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9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164个次,餐饮服务单位4769个次;六是开展食品综合监督抽检。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开展了对蔬菜、淡水鱼、卤肉制品、奶油蛋糕、辣椒面(粉)、食用油、面条、米粉等8个品种40个样的抽样检测工作,抽检合格率为100%;七是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以粮油、畜禽、水产品、蔬菜、调味品、乳制品、米面制品、禽蛋等食品及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具、餐盒、盒饭等餐饮具为重点,共对41家餐饮服务单位的164个样进行了抽检。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全年共接到举报85件,受理85件,处理率达100%;全年立案73件,办结70件,结案率95%。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依法处罚74.52万元。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围绕中心,夯实基础,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1、扎实开展“三创一办”工作。根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以“三创一办”为中心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攻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有效确保了创建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完善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已完成07年以来“创卫”、09年以来的“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并建档,确保顺利迎检;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创建工作主攻方向和重点,采取宣传橱窗设立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卫生管理办法》、《厕所卫生管理制度》、《控烟工作制度》、《卫生检查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狠抓环境卫生和硬件设施建设。对办公室进行了维修和改造,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六是动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了创卫和健康教育培训,动员和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并按标准作好建档准备。

2、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列支、费用报销等审批手续和程序,严格各种票据申领、使用、缴验制度,严格资产购置、清理、报废审批制度,确保了各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法;二是加强干部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例会、每周五上午全局集中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外出学习、执行力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及发达城市的先进监管经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与履行的职责紧密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顺利通过了市“五•五”普法工作验收,并获好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三创一办”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党员下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到帮扶点开展义务劳动、志愿者交通协勤等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团队意识。

3、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时期,通过集中宣传、组织消费者代表参观了我市优秀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五进”(进学校、社区、工地、农村、机关)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了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完成门户网站建设,公开工作信息、工作文件、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652条,其中被国家局网站转载9条、省局网站转载24条、市委网站转载69条,市政府网转载57余条。充分展现了我局工作情况和精神风貌。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整治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以“五项要求、四查四看、四不放过”为目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个人承诺书,增强了干部职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效能建设。修订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22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局机关的内部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每月一主题”、警示教育、参观省第二女子监狱、签订廉洁承诺书等活动的开展,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2010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许可与监管分离,工作难度大;二是药师流动性大,数量不足,药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二、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助推食品医药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推进机构改革,健全工作机构

因机构改革,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置不一,特别是执法主体缺失,给监管带来了极大不便。为确保监管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积极推进区(市、县)局机改“三定”方案设置中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纳入职能,推进市、区(市、县)两级执法主体的一致性,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与区(市、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事权划分,落实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二)切实抓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全力以赴,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贵阳市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和省市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卫达标和“九运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强化日常监管,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实行一店一档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员制度,督促每个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员,专人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三是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实现100%亮证经营,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用餐备案指导制度,备案率达95%,备案指导率100%。

3、加大专项整顿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以学校食堂、大型酒店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开展专项整顿;三是开展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为重点品种专项整顿;四是开展打击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五是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和地沟油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六是加大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检查;七是开展对火锅店专项检查;八是开展对农村集体用餐备案情况的专项检查。

4、推动示范建设,实现示范带动。在总结花溪青岩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础上,完善巩固提升,同时,有计划的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的建设。2011年,区(市、县)创建示范街11条,市局建5家、区(市、县)各建5家示范店。

5、推进科学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区(市、县)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新模式,推进食品安全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将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向街道、向社区、向乡村延伸,把监督力量下移、关口前移,把工作重心下沉到最基层的第一线,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

(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认真贯彻实施新版GMP,落实GMP和GSP认证、检查制度。一是按要求及时受理和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和GSP认证(复认证)申请和现场初审检查工作;对已通过GMP和GSP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100%;按时完成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GSP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并认真组织GSP现场认证,对已到期企业进行再认证。二是进一步巩固GMP和GSP认证成果,继续开展GMP和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高风险企业派驻厂监督员制度,派驻率100%,对监督员实行责任考核。四是严格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质量授权人备案率100%。五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切实整改到位。

2、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开展药源性兴奋剂、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购销行为、终止妊娠药品、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服务等专项整治。重点对富源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三是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深部X光机、定制式义齿等为重点品种,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率达100%;四是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监管;五是完善“四大类”药品电子监管,完成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六是切实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七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配合做好特殊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和医保检查工作;八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开通基层用户,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800例以上,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3、抓示范工程建设。一是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部署,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诚信药店建设,对国家基本药物设立药品专柜;继续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店建设,市局建设5家,区(市、县)局各建设5家。

4、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农村用药安全有效。

(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二是继续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创建和监管;三是督查企业完善购进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致力于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现投诉处理率达100%,立案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

(六)强化监督抽验,为监管提供依据

一是强化药品快检,对区(市、县)覆盖率达100%;二是强化药械监督抽验,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的监督抽验,实现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抽验覆盖率达100%,完成抽验1500批次药品、80批次医疗器械;三是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抽验,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600批次,根据省、市要求,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任务。

(七)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制定和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二是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家组,提供技咨询;三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次,切实提高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八)加强行政管理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行力

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构建顺畅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坚持科学监管,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充实监管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围绕提高执行力,加强执法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四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好依法治理工作;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市、区(市、县)结合实际,调动社会力量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九)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切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升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开展好“每月一主题”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廉政建设;二是抓关键环节,不断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约束力,以廉政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双管齐下”的方式分批逐步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二是强化宣传。联合媒体,大力宣传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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