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贯穿检察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总结】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总结
及2014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贯穿检察工作的主线,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年,我院紧紧围绕州、县下达的目标管理考核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院2013年1至11月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侦查监督工作
依法严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从审查批捕、群众举报、提前介入等方面入手,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采取加强配合、强化监督、引导侦查等形式认真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维护司法公正。1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3件288人,审结181件286人,审结率98.91%。批准逮捕120件176人(其中纠正漏捕4件4人);不批捕61件110人(其中,不构成犯罪8件10人,通知补查36件71人,无逮捕必要17件29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4份,建议公安提请批准逮捕4件4人,现已纠正漏捕4件4人,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2件2人。发出要求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51份,补查提纲53份,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
(二)审查起诉工作
认真履行提起公诉职责,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1至11月,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188件 283人次,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84件279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4件4人,重报87件166人次,上年积存2件9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45件223人,移送州院审查起诉8件23人,不起诉6件9人(法定不起诉1人,相对不诉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1人),存疑不诉1人,退回补查89件161人次,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2人,期末未结29件39人。法院已作生效判决119件175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0%。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追诉漏罪3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次。
(三)反贪污贿赂工作
坚持把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为契机,重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教育系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发现犯罪线索、突破案件、固定证据的能力,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规范之间的关系,努力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至11月,共受理案件线索3件3人(为上级院交办);初查3件3人,经初查立案3件3人(其中 2件2人涉嫌受贿案、 1件1人涉嫌行贿案,均为大案),初查率和立案率均为100%。现2件2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作撤案处理。
(四) 反渎职侵权工作
反渎职侵权工作继续围绕以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加强与安监、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和配合,与县安监局建立了《关于查办和预防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适时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矿山安全检查。1至11月,受理案件线索1件,初查1件,初查率100%;经过初查,立案侦查1件1人玩忽职守犯罪,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现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共介入事故调查5起,抽调干警配合州调查组对惠水县三都镇金石路段“3.22”交通事故和长田乡大冲煤矿透水事故进行调查。
(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坚持将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案后预防为案前预防,建立专项预防重点工程,以县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1至11月,共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345次,查询了528家投标单位和879个个人,其中查出有犯罪记录的单位5个、个人1人,业主单位均已作出妥善处理,确保无一家有犯罪记录的施工队伍或个人进入我县建设领域。开展警示教育113次,接受警示教育的干部职工达3000余人次,建立专项预防重点工程3个。发出检察建议8份,回复8份,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进行案件个案分析4个,预防调查8次。按照要求报送的《2012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庆华作出 “县检察院2012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支持帮助政府工作,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今年项目建设和经济任务繁重,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既要经济建设的成果,又要廉政建设的成效。请检察机关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帮助政府各部门,关口前移,监督、教育、惩处并重,为我县发展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的批示,充分肯定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六)控告申诉工作
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畅通控告申诉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大力开展 “举报宣传(月)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和带案下访工作。1至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69件(次),其中,举报9件(次),刑事、民事申诉信访60件(次),均按时分流处理,没有出现积压、拖延情况。工作中,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耐心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同时带案下访巡访5次,利用诉讼外调解成功处理了2件民事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初核举报线索2件,已移送自侦部门和县纪委立案调查。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均已复查终结。开展立案监督3件,处理涉检信访1件,开展法制宣传5次,开展司法救助4件,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七)民事行政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为目标,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实效。对于民事申诉、再审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1至11月,共出席再审调解案件1 件次,配合参与执行监督案件2件4次,提出纠正违法情形检察建议2 件并已得到纠正,与县法院召开工作座谈会议1次。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抗诉、民事督促、执行监督、刑附民起诉工作,切实保护国有资产,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其中民事2件(建议州院提请抗诉),行政1件(立案审查中),办理督促起诉11件(均采纳)、执行案件监督5件(均采纳)、立案监督2件(均采纳)、刑附民案件1件(均支持),为国家挽回损失28万元。
(八)监所检察工作
1至11月,监所检察工作围绕州院下发的《2013年监所检察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防止超期羁押工作中,对案件实行一人一卡登记和提前预警告知,督促办案机关做好案件换押工作,对即将到期案件进行提前预警告知并督促其及时换押,未发生超期羁押情况。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文书17份,其中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书2份、驻所检察建议书3份,全部得到及时纠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与县公安、武警中队召开联系会议8次,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0次。与社区矫正办召开联系会议7次,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现存在有脱管漏管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8件8人,另发出检察建议1份。6月25日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12年度驻所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后给予充分肯定。
(九)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4月1日正式运行,以“监督、参谋、服务”三大功能为定位,承担管理、监督、指挥、考评四项职能,围绕“信息、规范、质量、效率”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为我院的办案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4至11月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49件,经依法审查决定受理149件。提出口头预警42次,开具法律文书179份,备案法律文书173份。向法院送达案件153件,向公安局送达法律文书49次,向其他单位送达法律文书63次;接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75次116份,接收公安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93份,接待律师阅卷11次。
二、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开展情况、县级目标任务及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
(一)办公室、技术和法警队工作
办公室、检察技术和法警计财等综合部门,围绕全院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在检察宣传和调研工作中,共拟写调研文章13篇,编发检察工作信息113期。至今,调研文章被《黔南检察》采用2篇、《法制生活报》采用1篇。检察信息被《贵州日报》采用1篇、省院内网采用1期,州院内网采用25期、黔南日报采用9篇,县好花红报采用5篇,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24篇,县电视台报道新闻5篇。二是认真开展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为在我县范围内的省级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方圆》、《人民检察》等报刊杂志,并走访了3名省级人大代表、30余名州级人大代表,向代表汇报了2013年度我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我院各项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三是检察技术稳步推进,对院机关大楼及看守所分支网络进行了升级,完成了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工程建设及远程审讯指挥系统的建设,保障三级专线网网络安全,并完成院办公大楼全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四是严格检察经费管理和开支,没有发生超范围开支情况。五是法警队围绕办案安全、行车安全和机关安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还抽两名法警到省、州院参加办案,得到了省、州的表扬。
(二)政工纪检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地方党委选拔、培养、管理和储备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后备人才。10月底,配合县委组织部从本院科员级人员中推荐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从副科级人员中推荐2名正科级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二是努力开展编制管理人员招录和干部调配工作。完成了2名选调生招录工作并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经过院党组的不断努力,县编办同意我院撤销原职务犯罪预防科,设立职务犯罪局(为我院内设机构,副科级)。增设2名政法专项编制,目前,我院政法专项编制达到50名。三是认真开展“遵守执法办案纪律和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查问题、转作风”、“正风肃纪”等专项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办案纪律,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办案安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完成工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党建带队建工作。发展2名预备党员,为支部补充新鲜血液。五是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摆在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工负责,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加大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六是认真做好执法业绩登记情况监督、跟踪,确保执法业绩档案真实规范。七是注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学习教育、岗位练兵、干部轮岗和理论研讨相结合,扎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年初至今,全院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共投入经费4.8万余元。
(三)“4+1”工程创建工作
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和检察文化的要求,积极开展“4+1”工程创建工作,先后投入24万余元打造良好的办公场所、规范办案工作区、增设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已初见成效,现我院正申报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中层干部岗位职责上墙,编撰《惠水县人民检察院“4+1”工程建设制度汇编》,让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高标准装修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办案安全;建成控申接访大厅和远程视频接访室,进一步规范控申接访工作。三是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先后建成检察文化长廊、文化墙、荣誉墙等,展示检察文化特色。四是创新思路,创办《惠水检察》综合季报和《“4+1”工程创建工作剪影》期刊,制作“4+1”工程创建工作纪实光盘,全方位提升和宣传惠水检察良好形象。五是组建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兴趣小组,时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工间操活动,加强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团队凝聚力,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年初至今,完成工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党建带队建工作,发展2名预备党员。在“七.一”来临之际走访慰问本院退休老党员和甲烈乡贫困党员群众,为他们送去慰问金1000元,并捐助甲烈乡兴章村党支部活动经费1000元。同时组织党员和工会到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联系点甲烈乡兴章村,与该村党支部共同开展“组织生活会”。
2013年,我院党支部再次被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双七争辉”基层党建示范点,同时作为全州园区党建暨“双七增辉工程”命名工作会参观点之一,接受了全州党建工作者的检阅,受到了县委、州委组织部充分肯定以及参观者的一致好评。
我院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开展“公廉卫士”主题创建活动并提出了“崇法、公廉、求实、创新”的八字院训。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地调动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的效果,全院党员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党组与各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干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全体干警均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勤政廉政,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将州县分解到我院党风廉政的工作任务再次进行分解,明确各局科室队的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干警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干警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勤政廉政。设立勤政廉政监督信箱,对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进行梳理,我院对重大事项决策均采取民主讨论后实施。院党组带头遵守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分管人员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工作,目前还没有接到和收到干警在工作上、生活中出现服务质量及廉洁从业方面情况的反映。几年来没有发生和接到一起我院检察干警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民生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结合检察工作职能,重点查处涉农案件和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贪污贿赂案件等工作。
(六)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为主、外派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干警职工的思想素质。全年党组中心学习组和一般干部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各12次,派出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二是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措施,提高文明意识。积极抓好县文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抓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扶贫帮困活动。结合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的开展,选派一名主任科员任甲烈乡兴章村驻村工作组组长,院党组多次到该村进行调研,与该乡党委政府、兴章村干部和驻村工作小组共同探讨驻村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并初步达成了先要建立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将各项指标分解成若干小目标来逐步推进工作的具体意向。院党组书记韦松作为三都镇三都村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县级联系领导,多次到三都镇三都村进行调研,从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如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增强)、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如早熟蔬菜的种植)、发展农业经济(如制绳小型加工业的逐步壮大)、发展小城镇建设(如10万平方米集贸市场和龙苑新区项目建设)等方面来推进三都同步小康工作深入开展。我院还向三都镇三都村委资助3000元帮扶款、向三都村2013年高考学子资助2800元。
(七)狠抓整脏治乱工作
结合我院工作,深入开展“整脏治乱”,提升文明程度。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维护好单位和院落亮丽、清洁的卫生环境,县城责任区域经过整治无“五乱”现象,严格按照整治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责任区的斑马线值守。
(八)落实综治、普法等工作
一是层层落实签订落实综治、消防、禁毒、安全、普法责任书,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坚持门卫值班制度、(流)常住人口登记等长效防范管理机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检察院小区无政治案件、无一般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无安全生产事故。二是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坚持普法集中学习制度,抓好院落宣传阵地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综治、普法宣传月”、“禁毒普法宣传”等宣传活动。三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和人大议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消除不稳定因素。1至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69件(次),均按时分流处理,无赴省京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
(九)党建帮扶和计生工作
落实党建帮扶措施,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明确支部书记抓党建帮扶,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抓计生帮扶工作。结合县计生 “三结合”工作,帮扶兴章村贫困户交纳计生养老保险金1000元,并资助该村9户贫困户1800元的春耕生产化肥。
(十)认真开展《2012年年鉴》和《县志》撰写工作
根据要求,已完成《2012年年鉴》撰写工作,《县志》工作正在收集资料、整理完善中。
(十一)加强办公室工作,做到政令畅通
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按时完成执行性公文办理,抓好督要查事项的落实和反馈,积极组织参加县举办的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并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抓好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公文运转规范,无纸化办公网络正常运行,无失泄密事件发生;通过办公协同网和纸质报送检查工作简报、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认真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上报各项材料;档案赛卷获101分。
(十二)服务县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值勤以及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春节、五一小长假期间,我院每天均由院党组成员带领4至6名干警负责县里划定的防区开展设卡检查和防区巡逻工作,共累计出勤300余人次、出车100多次,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在县里组织的重大安保和维稳工作中,检察干警均能尽职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确保职责范围安全。二是成立检察院民兵队伍,积极参与我县各项维稳工作。三是认真按照省、州及县级对维稳工作的要求安排值班并制定系列应急处突预案,全体干警轮流值班,切实抓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维稳处突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力量参与长田乡大冲煤矿“10.11”透水事故维稳、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成立事故应急处突小组,分两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昼夜不间断的轮流值守在事故现场,调查人员24小时跟踪事故调查。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确保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得到执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员编制低,且存在缺编情况
我院政法干警编制为50人,现实有人数48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不占政法编制),缺编3人。
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检察机关内部机构不断变革,新增了一些办、室,部分科改局,均对人员编制提出了要求,加上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量逐年加大,现有的人员编制已不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
随着信息时代飞速发展,工作开展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大大提高,当前我院人员年龄结构开始步入老龄化,为适应工作需求,急待补充新鲜血液。
(二)人员职级配备过底
我院现除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政工科科长、纪检组长已按照文件要求配备正科级、二名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配备为副科职级外,内设机构中的反贪局副局长、反贪局侦查科科长、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侦监科科长、公诉科科长、监所科科长、监察室主任、技术科科长、控申科科长、民行科科长、法警队队长共十二个职能科局室队长均为股级干部。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办发(1985)60号]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干部配备的报告》的通知中“(二)各级法院、检察院干部按照以下规格配备: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配备副县长一级干部;副院长、副检察长配备正科(区)一级干部;审判员、检察员配备副科一级或股一级干部。”和{[黔党办发(2001)3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以及周边部分县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解决为副科级待遇,我院当前人员职级结构过低。
(三)没有维稳处突运警车,给外出办案和维稳处突工作造成不便
结合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配合县委开展维稳处突工作情况,我院目前急需配备一辆维稳处突运警车。
四、2014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州检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带来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体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线,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强化监督,发挥检察职能,继续认真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是抓好捕、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和渎职行为;认真开展职务预防犯罪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为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反腐倡廉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诉讼监督,注重释法说理,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二)继续抓好综合工作和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和外部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通过走访、邀请座谈等多形式接受外部监督。二是继续狠抓政工、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建、队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三是继续抓好办公室工作,坚持做到政令畅通,积极落实省、州、县各项决策和部署,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好领导的左右手。四是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继续做好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进程中履行检察机关职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解决本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014年,我院要加强与县委、政府、县编办等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解决我院人员增编、人员补充、职级待遇及维稳处突运警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中取得一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