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卫生工作总结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卫生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上下齐心、团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总结】2013年宁波市卫生系统卫生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3年宁波市卫生工作总结
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卫生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上下齐心、团结协作、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抗击菲特台风
全市卫生系统全力以赴开展救灾防病工作,积极恢复灾后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有效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派出防疫、医疗应急机动队256支21586人次,深入受灾地区医院、街道社区、集中安置点开展救灾防病工作,现场诊治患者1600余人次,消杀环境9403万平方米,发放防病宣传资料105.6万份。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任务。
(二)卫生强市创建
自2008年我市启动“卫生创强”工作以来,此项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今年,指导和帮助象山县顺利通过了浙江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专家组验收。至此,市本级及所辖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浙江省卫生强市、强县(市)区创建标准,实现了全市“卫生创强”满堂红。
(三)平安医院创建
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面推开。2013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省级平安医院创建率达100%,新评二级以上10家医疗机构已完成市级考评和省级申报,等待省级专家组考评验收。基层平安医院创建的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其中县(市)、区级基层平安医院创建达标148家,达标率为96.7%;市级基层平安医院创建达标60家,达标率近40%。同时,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家卫计委的充分肯定,被省卫生厅推荐参加国家卫计委组织的先进单位评选。
(四)卫生城市复查迎检
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和全国爱卫办的复查考核。同时,加强了对新创建和复查的国卫县城(镇)帮助指导工作。今年,象山县、鄞州区古林镇已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镇)暗访考核,余姚市泗门镇通过国家卫生镇复查,余姚市和慈溪市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查。
(五)对外医学合作
进一步加大了对外医学合作交流力度。促成了宁波市第一医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建立紧密型医学合作关系。宁波市第一医院被授牌“浙江大学宁波医院”。双方签订了院校合作备忘录,在肝胆胰外科、心血管内科等12个学科领域开展医教研全方位合作。牵头与台北医学大学签署了李惠利医院东部新城院区运营管理合作意向书,引入先进医院管理理念,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六)人民满意医院创建
制定并下发了《宁波市开展“人民满意医院”创建评议活动方案(试行)》,在全市47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上规模民营医院中启动“人民满意医院”创建评议工作。各家医院围绕提高质量和便民惠民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有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升级排队呼叫系统、开通服务热线、对检查实行电子化预约、配置移动结算推车等。全市公立医院还组织开展了“医改惠民,公益先行”主题活动,向社会作出8项公开承诺,切实解决病人实际困难。增开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二医院儿科门诊,满足市民医疗服务需求。
(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动市级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目前,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建设项目使用移交工作。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项目、市一院原医疗用房改扩建项目、市二院永丰北路院区项目、市妇儿医院儿科大楼改扩建项目、市病理诊断中心新建项目、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市中心血站迁建项目和市康宁医院改扩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市二院北部院区建设项目已完成周边居民房屋拆迁工作。
(八)耗材集中采购
创新推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三步评审法”即供应商资质评审、专家品牌遴选和采购价格谈判。全年共实施三批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和医疗机构均能严格履行购销合同,不仅确保了采购渠道的规范和统一,而且取得了耗材采购价格和使用量双双大幅下降的成效。
(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止10月底,全市已有15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18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19家县级医院和5家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在镇海、余姚、象山等地启动了县级以下卫技人员“四统一”统筹管理试点。在镇海、余姚等地启动实施了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截止6月底,全市已实施社区居民与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131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率为89%;参与签约服务医生2498名;签约家庭165542户。
3、完善新农合制度。将儿童白血病、肺癌、肠癌、儿童孤独症等21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增加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并提高老年人体检经费至50元。
4.启动实施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与市发改、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牵头拟草了《宁波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待报市政府同意后将于12月底启动实施以“三降两调一补”(降低药品费用,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费用,降低按病种结算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完善医保政策,适当提高财政补助)为核心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的不合理机制,提升市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5、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起草了《宁波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审议稿),完成我市的社会办医重点招商目录。
(十)专病专科建设
一是推进特色临床专科建设,制定了《宁波市市级医院临床特色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宁波市市级医院临床特色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确定了肝胆胰恶性肿瘤等22个专科专病为首批临床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同时,对已有的冠以“宁波市**中心”的各类诊疗中心进行了清理整顿,对不具有市级领先水平的“中心”的一律予以摘牌。二是争创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目前,宁波市第一医院的心内科、重症医学科,宁波市妇儿医院的儿科,宁波市第六医院的骨科和余姚市人民医院的急诊医学科已获得浙东地区专病中心建设资格。三是推进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市级医院与病理中心沟通会,帮助病理中心改进了工作流程,完善了信息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