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结】莱西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汇报(完整)

时间:2023-04-19 08:50:05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莱西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的汇报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2012年工作总结(一)新农合制度日益巩固完善。一是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总结】莱西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汇报(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总结】莱西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汇报(完整)



莱西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的汇报


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新农合制度日益巩固完善。一是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将2012年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将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较2011年提高了5%,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65%55%,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35%,年报销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今年1-10月份,共为5.6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1.3亿元,为89.6万人次报销门诊费用1907万元。 

二是开展了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新农合重大疾病的报销病种扩大到9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其中,对儿童先心病的住院费用实行新农合报销75%、红十字会专项基金救助25%。目前,已有32名先心病儿童得到了免费救治;提高了尿毒症、白血病等10种大病的门诊报销比例,封顶线提高到2011年的两倍,报销次数由每年1次调整为每季度1次,最高可报销2万元,在五市中最高;为2011年度住院费用4万元以上的765名参合居民,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又报销了1028万元。 

三是在青岛市率先开展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2012年下半年,在青岛市率先开展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共105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由青岛、莱西两级财政筹集,用于对患大病或报销后自负费用仍较高的参合居民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进行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万元,其中对22类重大疾病实行出院现场救助。 

四是实施了门诊总额预付和单病种定额付费等工作。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行了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实行了门诊现场报销;对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急性阑尾炎等35个病种实行了定额付费。另外,做好了实施新农合“一卡通”的前期准备工作,参合居民持卡便可进行参合、就医、报销、查询,并可办理银行业务。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惠民效果显现。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实施。投资150万元,为10处卫生院配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使16处卫生院全部具备了大生化检查能力。同时,采取门诊预约和进村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6.4万人次、规范化体检3.7万人次。将居民电子档案数据转入一体化村卫生室信息系统,由村医直接管理。截止1031日,完成电子档案更新33.3万人次,档案使用率51.76%。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先后举办了3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班,开展了3次专项督导,每月进行调度,每季度通报项目推进情况。截止1031日,共为65.5万名居民建立了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87.3%。将 11.3万人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其中,高血压病人8.5万人;糖尿病病人2.6万人;重性精神病病人2688人。系统管理了0-6岁儿童3.8万名、孕产妇8076名。举办了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280场、5.3万人次。共为614815岁以下儿童免费补种了乙肝疫苗;为2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发放了复明手术补助;为7731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进行了补助;为3.8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了“两癌”检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600份。 

(三)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依托信息化建设,顺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和新农合报销。全市627处规划内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了规范化标准。今年5月份,为他们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扫码机等设施,开通了光纤网络,安装运行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了村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今年41日起,在627处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同步实行了新农合门诊报销35%、一般诊疗费报销90%。 

二是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先后开展了4期、2530人次的村医中医适宜技术、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每月组织村医进行两次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试,并鼓励村医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通过开展卫生支农和强基工程,每年安排一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到村卫生室进行对口帮扶,提高村医为辖区群众的服务能力。 

三是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先后印发了关于一体化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逐级考核、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在村医的资金补助拨付上,我市采取每季度按80%拨付,剩余20%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目前,已发放了前三季度的村医补助和养老保险金1003万元,人均补助金额达1.6万元以上,全年的补助额度将均达2.8万元以上。 

(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对二级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先后赴江苏、沭阳、湖南、临沂城阳、即墨等地,参观学习了县级医院发展和管理的经验,开展了一系列的内部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规范了内部科室设置,加强了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在市人民医院,投资100余万元购置了血液透析机等设备,投资30余万元增设了相关便民服务设施,开展了重症监护室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医疗费用控制。规范了药品及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降低了市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医用耗材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降幅分别达2.6%2.2%。落实了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出院病人随访等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 

(五)“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现两个率先。

201261日起,我市在青岛率先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并在省内率先将该政策覆盖到新农合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我市新农合和医保的居民,到全市22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须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结清自负费用,家庭困难的还可分期付款。截止10月底,共为2.3万名患者垫付了9860万元的住院费用。 

(六)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市在16处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础上,今年41日起,又在全市规划内的627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并为每处卫生室统一印制、张贴了实施该政策的“温馨提示”及“药品价格公示”,所需的所有药物均由卫生院通过省网进行统一采购、分发、结算,网上采购率达100%。制度实施以来,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56.5%,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了21%36.5%。 

(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市内三处二级医院的医疗、护理、院感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对全市7处具有接生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妇幼和产科质量检查;对30处一级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和护理质量进行了检查;对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处方管理等12个方面工作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我市132名妇产科临床医护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技术培训;对169名医院药品管理人员进行了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应用培训;完成了镇卫生院110名技术骨干的培训;对全市756名村医进行了历时3个月、60学时的在岗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青岛市中医护理岗位技能比赛,并获得了三等奖。另外,进一步加强了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 

(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012年,共为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录了83名卫生专业人员,均为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4人,具有执业资格的50人。在三处二级医院设立了36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培训、进修、引进和科研立项。安排76名卫生支农人员到我市17处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结对帮扶,截至目前,共救助患者2100人次,开展巡回医疗30次、义诊400人次,协助开展适宜技术20项,举办培训班121次,培训人员1803人次。 

(九)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开展了打击无证、超范围行医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50起,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无证行医案5起,拟移交的2起。开展了清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310家,强制拆除了违规门头190块、户外广告480块。同时,我市的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连续3年被评为“青岛市十佳优秀案卷”。 

二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聘用监督协管员575名,健全了三级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执法检查360户次,督办卫生许可证172个;对14个水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对335家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执法检查;对210处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在包联的武备镇开展了4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了“青岛市与我国中西南地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现状调查”世卫组织合作项目。 

三是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监督执法范畴。9月份,在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了新农合稽查科,配备了17名稽查人员,开展新农合执法检查,审核参合居民的报销材料,将新农合的监管工作正式纳入了卫生监督执法范畴,进一步理顺了新农合监管体制。截止目前,共审核参合人员住院报销材料1.5万份、门诊报销材料16.8万份,立案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处,撤销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资格1处。 

(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投资60万元,完成了城区和夏格庄2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投资15万元,对2处省和19处青岛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了改造;完成了5处健康加油站的建设;投资100余万元,为市疾控中心购置了气相色谱仪等设备,使我市具备了对食品、生活饮用水等6大类、113个产品检测项目的850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已完成三大类产品的定性定量检测162批次,速检43批次。 

二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举办了7次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班;开展了重要卫生节日的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12种健康教育资料30余万份,制作摆放刊板216块;对全市258个村的1.1万名重点人群接种了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做好了手足口病、流腮、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我市手足口病病例属青岛市最低;对全市135处中小学的7.3万名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和职业卫生查体2.5万人;为全市106所小学的6536名学生进行了口腔窝沟封闭,完成了2012年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项目工作任务。 

(十一)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3月份开始,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整顿活动;8月份开始,开展了“假如我是患者”大讨论、承诺“拒绝红包”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医务人员的换位思考大讨论,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态度;继续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在一线医疗科室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80个,22个基层党支部605名党员公开承诺创先争优项目720个;聘请了20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为卫生系统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行风的进一步转变;进一步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开通了卫生局的官方微博,公示了卫生服务热线、投诉电话等,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回复群众各类网上咨询、建议、意见260条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与群众的就医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编制内缺额较多,人员和设备的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三是市内二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对次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力度仍需加大;四是对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的能力不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的部分设施设备急需更新;五是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村医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六是医患纠纷的处理难度增大,医疗纠纷处置第三方调解机制亟需建立。 

三、2013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完善补偿政策。按照青岛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稳步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二)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实施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次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推进新农合监督执法工作,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监控,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参合人员充分受益。 

(三)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二级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配套,整合医疗卫生信息化资源,建立实用共享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四)巩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成果。加强村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补偿机制,提高村医的服务水平。 

(五)继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加大药政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检查,适时在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 

(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医疗管理精细化,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继续开展各类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 

(七)继续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指导力度。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规范档案管理和使用,抓好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提高建档率和利用率。 

(八)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继续在三处二级医疗机构设立360万元的专项基金,加大医学技术、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培养临床技术骨干,扶持优势学科群体和优秀学科带头人,抓好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及科研奖励申报等工作。完成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建设。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公开考录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聘请医学专家坐诊带教,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开展技能比武等活动。 

(十)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改善县级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推进市医疗卫生中心和市立医院诊疗中心的建设。 

(十一)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传染病预防控制责任体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策略,继续加大对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继续加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 

(十二)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网上规范运行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医疗市场、公共场所等的安全监管。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继续打击各种无证、超范围行医等行为。